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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决知识的疆界一则小说的记忆术与认识论(第2页)

无论是作为一项见证人类古老记忆术(及失忆征状)的佐据,抑或是作为人类生活、社会、文化及思想历史的某个自由记忆体,小说——一个主体——仍有它自己的意志。即使初写小说的人(这个人或许终其一生都停留在初写状态亦未可知)只是在摹拟他曾经读过的作品,也有可能因之而耽溺其道,不可自拔。然而我们始终无法否认:许多伟大的小说曾经启蒙了人类的智慧。“伟大的小说启蒙人类的智慧”,一句听来空洞的话。这句话所可能引起的反感和驳斥之中最廉价的一种会是这样说的:“一个虚构(隐含逻辑性的‘伪’与道德性的‘假’与现实性的‘不真’等意义)出来的东西如何可能成为‘知识’?”此一质疑使我们在还没来得及解释什么是“伟大的小说”什么又是“人类的智慧”之前首先发现:小说有一个后援强大的三合一的敌人。在任何时代,人们都可以为小说冠以不符合逻辑(非科学)、不道德(非伦理)以及与现实无关(非实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小说站在真理的对立面。

可是有一个词,一个字汇,早在小说此一近代书写体制出现之前千年已经实存着了。这是个希腊字:πIΣTHMH。一个极富诗意(或者极富隐喻性)的词。它由两个字根πI和IΣTAMAI组成。πI可以翻译成“在……之上”,也就是英文的“on”;IΣTAMAI可以翻译成“站着”“站在”,也就是英文的“standing”“tostand”。把这两个字根组合起来则须补充原字根并未容有但是必须赖之以成完整意义的主词和指示代名词。整个πIΣTHMH的意思是“I’mstandingonsomewherehigh.”——“我站在高处”。在一般通用的英文中,它被译为“science”,中文是“科学”。但是,如果仅以原先的πIΣTHMH按之,我宁可将之视为“学问”;πIΣTHMH同时也是另一个英文字“epistemology”的字根。“epistemology”:“知识论”“认识论”。

“我站在高处”。πIΣTHMH,一个站在高处的词。人们将之视为科学,乃是因为科学这个词的意义曾经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被赋以先锋、基础且可信的地位。但是不要忘了:πIΣTHMH站在高处的隐喻。那是一个必须冒险的位置;站在高处,可以看见他人所未及见的事物,而所谓冒险也正在这里:当站在高处可见人所未见者之时,也就等于站在人所及见者的对立面,也就可能站在所谓真理的对立面了。

必须在疆界之上、之外

站在几乎可以触怒所有中国人的对立面上,我必须说:中国是个普遍欠缺πIΣTHMH的国度。这不只是一个语源探索的问题,也是一个文化内容的问题。“学问”,即使在未遭腐儒累世误解的孔子那里,也从未产生过“我站在高处”的僭越冲动。孔子是个典型的文化悲观论者(culturalpessimist)。文化悲观论者的积极力量正来自他将自我放置在(一假想的、图像性的)谷底,历史则犹如一顺时摊向谷底又终将在通过自我(的影响)之后推向新的高峰的卷轴。是以于主流儒家所引出的儒家主流导向下,中国的“学问”从未在知识阶层的主动考掘中“站向高处”、冲决知识的疆界。孔子前瞻“三代”——中国信史上最初的三个分裂的王朝,后望“大同”——一个最终能回归三代的理想世界;他在谷底。以创建一套权力与知识互哺互馈之建制的平民化教育家来说,孔子其实已经是他那个时代的前卫;讽刺的是:他却示范了一个长达两千四百多年的“我不在高处”的文化传统。

然而高处并非空无一人。一个从来无法在实践力或影响力上与儒家分庭抗礼的学派——道家(它所引起的误解和曲解不比儒家少)——出现过。较可信的史料声称:被冠以道家创始者的老子曾经是孔子“问礼”请益的对象。不过在留下将近五千字支离破碎的哲学散文《道德经》之后,老子神秘地消失在周朝西北隅的版图上;这一自我放逐显然可与老子个人的思想及支离破碎的文本相互印证。老子终极的“弃绝语言”行动是从中国的知识疆界上消失、出走。所谓“绝圣弃智”,彻底与“学问”断离。老子是中国第一位使用辩证法(如“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质疑整个文化内容存在性的思想家。从经营文本书写的结构之中瞻望他杳逝的背影,我们会慨叹他诞生得太早,又隐遁得太远了。

就在老子迤逦漫漶的背影所及之处,中国有了它第一位小说家——庄子。遗憾的是:伟大的历史学者为了“抬高”庄子的地位而一直将他放置在道家的型录之内,这样做其实是对“道家”(它根本不屑,也反对成为一个“学派”)和庄子的双重误会。

庄子,一位狡黠的思想家,一位小说家。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大量创作的具名著述者,在整个春秋时代(东周前期),乃至夏、商以迄西周的千年史上,也是第一个说故事的人。我们很难用近代的、西方的绳墨来标定庄子的角色,因为他的作品比“一个首尾完整的、虚构出来的而又能反映人生与现实的故事”更自由而丰富。我们可以读出《庄子》的哲学(这是庄子其人的作品中最被曲张夸大的部分)、寓言、谈话录(显然是伪造的谈话录)、札记、神话、历史(必然是伪造的历史)——当然还有一般人惯称的故事。虽则今存的《庄子》的确有其版本学上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却丝毫不影响《庄子》作为一部小说集的定位。庄子本人也必有其文本书写的自觉——尽管在他那个时代尚无“小说”此一词汇、尚无“小说家”此一头衔,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庄子创作时有意翻改体制(如:对孔子《论语》的仿讽〔parody〕)、窜写史实(如:捏造尧、舜等历史人物的身世)、营构神话及动物寓言……的自觉。庄子的自觉是小说家“站在高处”的自觉;他在冲决出一个知识的新疆界。这个疆界是:在所有必须正襟危坐、道貌岸然以尊之敬之惜之奉之的“学问”之外,另有论述,另有值得书写的文字,另有足以唤起读者异于尊敬惜奉之情的作品,即使用来骂人。庄子当然也是第一个用文字(故事)“影涉时人以泄私怨”的作家。在一则类似禽兽寓言(beastfable)的故事中,庄子和与他同时的“名家”(辩者、逻辑论者)惠施的名号都现身登场,成为角色。角色“庄子”对觊觎他可能会抢夺禄位的角色“惠子”表示:“庄子”就像凤凰——一种“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的珍禽;当凤凰飞过时,一只乌鸦为了护卫它口中叼着的一块腐肉,急忙向凤凰发出“吓!”的恐吓之声。接着,角色“庄子”对角色“惠子”说:“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

较庄子晚出两千三百年的读者可能绝难想象:在一个极度尊重文字的历史情境里,小说家庄子究竟如何大胆、如何放肆地“作践”文字,使之拥有不只倍数的领土。孔子所“不语”的“怪力”和“乱神”在这片新疆界上手舞足蹈,“抟扶摇而直上,不知几万里也”(《逍遥游》)。这不啻是“题材”上的开拓,甚至还是“认识论”上的启蒙。“epistemology”。是的,一个文字可以造反的可能性,一个知识疆界的冲决点。

被遗忘的意志

我们可能忘了:这篇文字曾经数度出现“伟大”一词。最近的一次是在此前一节的第三个段落上。“伟大的历史学者”指的是司马迁,中国第一个具名的通史作者。《史记》这部书中大部分的篇章都少不了演义性的修辞与人物、场面描写,但是我当然不至于称他为小说家(或者为了拓宽小说的版图而找出《史记》中明显出于捏造的叙述),因为司马迁没有“身为小说家的自觉”。甚至在刚才所举的那句“伟大的历史学者”一句上,我还埋伏着一丝由于他把庄子归错了档而掩藏不住的讽意。真正的小说家从来不会掩藏这种讽意——这绝对出于知识的傲慢;历史学者毕竟是为记忆术而工作的,小说家如果未曾遗忘小说本身的意志的话,则是创造知识疆界的人。

在前节文字的再前一节的第一个段落里πIΣTHMH——我们可能也忘了,还出现过三次“伟大”这个词,它所形容的是小说。

中国的小说很难被“学问”家视为“伟大”的原因之一固然同语源有关,指“小”说“伟大”显然语涉悖论。然而,即使拨开文字本身的迷障,学问家也很难苟同:小说此一体制的重要性竟然可能超越历史书写。小说不就是历史缪斯克丽奥手下辞工流亡的丫鬟吗?自我放逐的大天使在用文字编织一个充斥假象、群魔乱舞的蜃影天堂,难道并非如此吗?

小说家不必挺身为自己辩护。如果确有坚信文字必须只能为科学、伦理和实用服务的人——盲目的基本教义狂热分子——提出这样的谴责的话,小说家应该庆幸他自己的行业显然已如此接近造物。

真正值得忧忡的反而是:小说家如何看待作为一冲决知识疆界之文本的小说?浅薄的俗见常常制造批评家、读者乃至遗忘了小说自身意志的作者。这种俗见看似在捍卫小说的非凡身价,其实却必然混淆了人们投诸小说的种种关切之情。俗见说:“小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严肃的,一种是流行的。”这一俗见可以无限延展成众多组对立的词:艺术的商业的、小众的大众的、风格的类型的、学院的市场的、滞销的畅销的……但凡这个社会上有多少种明确对立的观念或感觉,就可以相应发现到(甚至交叉繁衍出)多少种(乃至更多种)明确对立的小说。

这种排列整齐美观的对仗只能一面迎合某个时代的诠释权力团体(如:受过文学专业训练的学院研究人士、书评家)方便挥发他们对消费机制的不满,一面又迎合同一时代不受高额知识分子尊重却主控大量的购买行动的市井小民。最后,俗见引出更下流的俗见:“我们只有期待又叫好又叫座的小说。”或者:“小说家努力哟!等着看你写出既有艺术价值又具商业价值的作品!”我称这样俗鄙至极的意见为“加努斯(Janus)势利鬼”。加努斯是罗马神话里的两面神,“加努斯势利鬼”则是权力和金钱的双重伥奴,他们却在审判小说。

就在西方文明方才度过所谓黑暗时代、逃出宗教审判的边缘上,荷兰的人文主义学者伊拉斯谟(Erasmus,1466—1536)在他的《箴言》(

Adages

)里这样写道:“建立一座以全世界为畛域的图书馆。”这话并非狂言,且极可以立刻成为小说之认识论的尺幅。此后,一个先发又独特的例子——

小说曾经在理性主义时代向法相庄严的思想家开过玩笑:笛福化名鲁滨孙把自己流放到榛莽未开的孤岛,只手打造一个既荒诞离奇又匠艺工巧的文明;此一复杂性成为整个时代氛围里的噪音。作品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为小说家加码,更无损于他首度将“孤岛”与“叙事”发明成“对理性主义世界之不耐”的先锋地位。比笛福早两个世纪的莫尔(SirThomasMore,1478—1535)虽然率先登陆乌托邦,成为此类小说之远祖,可是他却没有在岛上打造时间,也失去一个利用叙事来叛离其当代论述(重返古典,再现希腊)的机会。这个例子并不能说明笛福比莫尔伟大,两者也都无法在鄙俗的“加努斯势利鬼”那里获得青睐(“加努斯势利鬼”要不就指责他们的思想封建保守,要不就指责他们引不起新新人类的阅读兴趣)。但是,笛福和莫尔还是可以比较的:笛福有“身为一个小说家的自觉”,而莫尔没有。莫尔(几乎像司马迁那样)更重视文字书写的伦理与实用价值,以及相当程度的科学价值。在《乌托邦》这本刻意用拉丁文写成、试图以某种逼真手法(有如国情简介手册那样的清晰)影响欧陆贵族的“建国方略”中,莫尔从来不知道小说有其自身的意志与目的——虽然他已不自觉地透过小说建构了知识。

笛福“在孤岛上的时候”,却必然体会得出伊拉斯谟的话何以对小说家影响深远:

建立一座以全世界为畛域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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