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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这大衣往外挤,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舞池中跳的正起性的沈芳。她合着那强劲的节拍,正在舞动着美丽的腰身,长发随着身体的摆动而飘扬着,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那时的她,和我曾经见过多次的那个端庄有礼的大家闺秀简直判若两人。浑身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青春的冲动和张狂。我想,如果我是个男的,我估计也会喜欢上她。不过,温迪的那些话始终在我心里徘徊不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就把那些话一下当真了。
我看到沈芳注意到了我。自然,看到了我拎着大衣往外走的样子。她的眼睛里充满了询问和不解的目光。那眼神曾经让我感到过震撼,感到过温暖,但是,那晚,却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
我们就这样,隔着舞池,来往的人群不断的遮住我的视线。温迪的举动,温迪的话,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召之即来。那个时刻,我觉得这段不算远的舞池,似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鸿沟。闪烁的灯光,忽明忽暗。一切的一切,隔段了我和她。我觉得她的那个世界,离我很遥远。
我努力做出轻松的笑容,冲着她挥了挥手,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外面。就一头扎进人群中了。似乎,沈芳想追过来。似乎,我觉得她好像要跟我再说什么。我没有转过头,只是加紧脚步。我想赶紧离开。
出了门口,才意识到那么冷。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雪来。洋洋洒洒,鹅毛般飘洒在空中。但落在地上,却没有积成白色的“棉被”,而是化作一滩滩污水。我忽然想到了沈芳。尽管,我觉得这个比喻对她或许是一种侮辱。
我穿上羽绒服,还是很冷。我看着那些身着淡薄风骚万种的姑娘们,小伙们一个个哆嗦着,抱着双臂,等出租或是紧着脚步往远处的居民区的街道上去取车。心里有些嘲笑。
我把拉链拉到头,脖子缩在里面。往地铁站走去。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跑了起来。我就这样一直跑着,跑着,像个骡子一般。我跑进地铁站,跑下电梯,跑进车里,我的鞋上沾满了污水,我的裤角湿了一片,但我还想跑。我在车厢里来回走着,跺脚,搓手,我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仿佛只要一停,那个念头就重新升起,直到占满我整个心房,整个脑海,几乎要把我憋炸。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当真,她醉的那么厉害。但是,我没有答案。我只是很轻易的、不可理喻的,相信了。
回到我的新居。屋子里还是一片凌乱。我无心收拾。坐在窗台边,看着外面。我想起妈妈曾经跟我说,我和那些有钱人在一起要当心,不要学坏。又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庆幸。我决定,以后还是要和沈芳保持一些距离。或许,那些名门贵族的生活,对于我这样的老百姓家的孩子,只是一个存在于脑海和幻想中的奢望。当真实的来到你身边时,我最终无法理解,更不要说是接受。
那天,沈芳没有给我来电话,没有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我觉得这样很好,省去了尴尬。我不喜欢说谎。
那天,我如约给母亲和男友去了电话。我仍是兴高采烈地讲述了我在俱乐部的见闻。我把那些人的衣着,发抖的样子,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哈哈大笑。
但是,我没有提温迪对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那个新认识的有钱的女孩子是“另一类”人。不知不觉中,这个曾经让我无比骄傲,无比钦慕的女子,在我心里却成了我不喜为人知的一个疮疤。或是说,成为一个耻辱。或许,那时我这么想,真的有些过分了。
我忘记那晚后来我是怎么睡去的了,至今,想起那个飘雪的夜晚,卧室黄色黯淡的灯光,那个大大的离地不高的窗户,那个宽阔的窗台,心里仍然有种惆怅的感觉。
年少时就是这样,一觉醒来,会觉得昨晚的那些不愉快似乎都已远去。接下来的几天,我很快就和刚认识不久的室友们打成了一片,或许是年龄相仿佛,或许,因为我们都是平凡人家的孩子。
那个房里,除了我,住了3家人。一对儿河南的小两口,在一楼;一个山东的男孩子和一个吉林的朝鲜族女孩分别住在二楼的两个房间里。
我和那对儿河南的小两口最早熟起来的。他们是两个挺热情的人,不像以前我听过的有关河南人的段子里那样。人很单纯,也很善良,挺会照顾人面子。山东哥们儿,怎么说,有时候也挺不错,但是,较起真儿的时候,感觉要是个女的还说的过去。吉林妹妹,可能是少数民族吧。不是太和我们来往,后来干脆交了一个男友,经常不在家。
北京人有时会在饭桌上编些外地人的段子。我本身比较烦这个,但是有人讲,我也会跟着笑。其中,河南人的段子好像最多的。什么董存瑞等等。所以,刚开始我住进去的时候,他们好像有点儿防着我。但是,没过几次交往,就开始开玩笑,瞎扯了。
或许是我曾经痴迷过历史和文学吧。在我的思想中,河南是一个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都举足轻重的地方。对于中国而言,不说别的,在历史中我们最灿烂辉煌的唐宋文明,都是围绕这个省份开展的。我曾经认识过一个哥们儿,不知怎么被河南人骗了,曾经咬着牙说,操,早晚灭了河南。我听了直摇头,要是真把河南灭了,中华文化估计真的要灭了一半儿或许还要多,就算补上两个江南都白瞎。
不过,有段时间在北京集体打压河南的时候,我也对河南人的口音好笑过。我记得我当时特别喜欢李商隐的诗,李商隐就是河南人。每次,读到他的诗,我都有点郁闷,那么好一个诗人,连名字都起的超凡脱俗。那些诗篇名句:相见时难别亦难,半留相送半迎归,锦瑟无端五十弦,昨夜星辰昨夜风,心有灵犀一点通,包括我后来时不时总是会默默背诵的那首:夕阳楼
花明柳暗绕天愁,
上尽重城更上楼。
欲问孤鸿向何处,
不知身世自悠悠。
等等等等,写的如此动人。可是想到李大师,大笔一挥而就,操一口河南话读起来,哎。
后来,前两年看葛优演的手机。那哥们儿说,要是放到宋朝,河南话就是官话,北京话只能算方言,而且还是胡语,胡说八道。想想也是,北京人也就是沾了我党的光芒了。还真别说,挺能胡说八道的,说死一个袁崇焕还不拉倒,城门楼子都快让舌头顶穿了。要不怎么说,北京人的舌头能吊死人呢。
那个小两口说起话,倒是没什么口音。后来,还跟我学了一嘴的,操,丫儿什么的。真是罪过。
因为大家都在放假,也没什么大事儿做,没事儿就凑一起吃。包饺子。河南人包的饺子比北京的个小些,但是,面和的真是有水平。后来,那家的小哥儿还居然创造出了一种叫“会面”的东西。可能是因为大家平时油水儿都有点缺,我记得面都没来得及从锅里端到桌上,就被抢光了。我吃完一碗,回去一看,就剩下几片海带黄花菜了,干脆毫不客气直接挂了锅底。
就着样吃吃喝喝,很快就到了圣诞节。
英国人的圣诞节,感觉像极了我们的春节。是一个居家团圆的日子。我这些年里要么赶上圣诞节回国,要是留在英国,每到圣诞节的时候,总是会有人邀请我去人家家。在他们眼里,圣诞节我居然是一个人过,那该是多么孤单和凄凉的事啊。
平安夜的时候,我和那对儿小两口出去逛了一圈儿。大街上平时端着的保守的英国人,因为节日的缘故一下变得热情而奔放。只要擦肩而过,都恨不得趴你脸上跟你说“圣诞快乐”。那一晚,我对着无数个认识不认识的人,说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圣诞快乐〃,跑回家,嘴里还哼着jingle bell……那一晚,我好像真的没有想起过沈芳。
第二天,我很早起来。我想起去年的圣诞节是在家里睡过去的,于是下楼去逛逛。本来繁华的都市,一下子变得异常冷清。一个我从没有见过的伦敦浮现在我眼前。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连车都在路边静静地趴着。所有的商户都关闸落锁。街道上,布满了树叶和昨晚狂欢过后的垃圾。广场圣诞的彩灯和圣诞树也不在像昨夜那样璀璨。整个城市像是沉睡了一般。
我一个人走了一阵。繁华落去后的寂静看起来有一丝的伤感。让人那么不习惯。
我穿过居民区,透过结满哈气的窗户,隐约看到屋里的灯光。依稀还有欢笑声。那一定是温暖而安祥的生活吧。我想起了安徒生笔下的买火柴的小女孩。那种小时候不理解的描述一下子在我心里变得生动起来。划一根火柴,微弱的火光中看到香喷喷的烤鹅,划一根火柴,温暖中看到祖母的怀抱,整个人在火光中飞向祖母的身边,那里没有寒冷,那里,没有饥饿,那里没有泪水和黑暗。
眼中又有点潮湿。趁着清醒,在自己心里嘲笑了自己一下,整个城市跟座空城一般,你去那里买你的火柴啊。
不知怎么又想起了沈芳。是呀,好久都没跟她联系了。怎么说,过年也该问候一下啊。于是,拿出手机,想了很久,只写了“I wish you have a merry christmas。〃
几分钟后,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掏出来一看,短信上写着“U2”,那是英国小青年的一种习惯的短信简写,原文是“you too”。
我不知道为什么,握着这个手机没有再把它放回口袋。我不知道那天自己看了多少遍。只是这两个简简单单的U2。那天,沈芳到底是那一类人,第一次在我心里变得不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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