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我的仙人父亲
万云殿掌门仙令:
‘外门执事微炎子、外门弟子李平安救助同门有功,扬我万云宗声威,各嘉奖灵石一方、仙丹六壶、炼器宝财十二箱。’
‘执事微炎子未能及时与门内取得联络,使得大批同门空赴凡俗,罚口头训诫,扣除二十年养云殿月供,责令其抄写门内联络之法三千遍,半年内抄写完毕。’
‘弟子李平安,沉着冷静、因势利导、胆识过人,门内诸长老特此嘉奖门内宅院一座,可自行选择入住之地,赐仙家法宝青云渡仙袍、流云贯日梭。’
‘该嘉奖不得布告,当事者知晓便可。’
……
那位清素仙人回山后立刻去了彩云峰闭关,让微炎子颇有微词。
“平安,你看看,白忙活了几天,连个谢字都没捞到!”
李平安笑而不语,端着‘外门弟子’的身份玉牌好一阵把玩。
他们两个已回到了流云观,聚在李平安的木楼中。
桌边的两方灵石散发着氤氲仙光,门内奖励的仙丹、宝财、仙家法宝,被一起送至此处。
至于那枚万云归宗令,李平安倒也不好直接收藏,原物交还给了王鑫辉执事。
微炎子欣赏着李平安刚得的袍子,口中啧啧称奇,倒也不好意思穿上试试。
此刻最让李平安开心的,既不是这些灵石仙丹、也不是这两件仙家法宝,而是他的名号已写入万云宗仙册。
从今日开始,他已是万云宗的正式弟子,不只每个月能领到三块下品灵石的月供,还可随意出入外门弟子修行的几个山头,去听每月六次的仙人讲课;更能光明正大地修行万云宗各类低阶术法,随时去找各位外门执事请教,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提出去凡俗驻扎。
现在父亲在万云宗,家就在万云宗,他已不用去凡俗蹉跎岁月。
总的来说,李平安当年制定的预期目标,现在都已经超额达成!
现在李平安心头的痛点,也就剩两个了。
五行缺土;
命里缺师。
“执事,”李平安笑道,“您的这份奖赏先收起来吧,牧师妹应该快到了,常言道见者有份……”
“嗨!她若是见到了,分她一份就是了!”
微炎子嘴上大方,身体却是很诚实,麻利地将自己那份灵石和宝财尽数收起。
对于一名升仙不久的炼气士而言,这笔灵石和宝财也算是一笔巨款。
微炎子心情大好,禁不住赞叹:“跟着你们父子混,气运着实被带动了!啊哈哈哈!”
李平安笑着摇头,并未纠正他话里的语病。
微炎子执事跟不跟自己混,李平安是不太确定的;
但李平安可以肯定的说,微炎子执事绝对是自家老父亲跟前的第一大将。
李平安继续清点收获,抱着那仙袍看了几眼就随手收了起来。
这仙袍主要是撑面子用的,防护效果还不如他身上的这件内甲,款式考究、花纹繁复,属于‘大典专用礼服’。
那枚流云贯日梭可大可小,平时就如织布的木梭,使用时可以化作一丈长的梭子,遁速惊人。
李平安将这宝贝拿到手,仔细端详一阵,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祭炼。
“这件流云贯日梭倒是个好宝贝。”
“这不对吧,”微炎子笑道,“明显你那袍子更好一些。”
“对自己有用的法宝才是好法宝。”
李平安笑道:
我的哭包老攻又在作妖 影帝的宝贝 大山果园1988 她的罗密欧 当炮灰魅力值满格 跳莎莎舞的漂亮男人 剑锋勇者传 苦境:逆龙改命刀无形 泡沫 禁止心动 宠你入怀 鹿台都着火了,你说大商还有救? 乌木与晚香玉 修界仙尊皆我师 当反派被迫攻略咸鱼女配 我与舔狗女主一体双魂 他真的很难惹 嫁给理工男 重生小娇妻:偏执穆爷,撩爆了! 在无限游戏进化成神
为了游戏里的皮肤,女友竟然背着我百星荣耀王者强势回归,手把手教你上王者!...
李奇穿越到人人可为神,可凝聚神力,掌握一方世界的未来世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有无数真神,千万位面。从一个部落开始,培养信徒,掠夺资源,筑起图腾,抵抗外界来敌。凭借穿越而来氪金抽卡系统,李奇抵抗无数外敌,打穿他们的神域,最终成就无上伟力。在这个魔幻的时代,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扮猪吃虎文弱魔尊VS一张萝莉脸的霸气御姐捉妖师修仙界资深瞌睡虫小茗,长得萌,出手狠辣,在捉妖除奸这件事上,她从来都不佛系。下山积累修为的小仙女,误入婚礼,偶遇一只打不过的妖,先嫁给他,再慢慢收服他,没想到,这是只扮猪吃虎的魔尊。新郎官敢问娘子芳名新娘子小茗刚认识就以小名相称,夫人真没把我当外人,娘子大名是?大名也叫小茗...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浅语落尘的经典小说穿越之夫人带煞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苗如意穿越后乐呵呵,以为重回人生巅峰,过上平凡生活。柳锦睿做梦?你把我衣服脱光了的事情,我还没要你负责呢!要我负责?要负责也是应该你负责!...
简介五年前,他家破人亡,被一个善良女孩救出火海!五年后,他王者归来,却发觉当年的女孩烧伤毁容,还为他生了一个女儿秦天从今往后,你们母女由我来守护!...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