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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祝锦宸狂喜过望,差点儿就放声大笑出来。
陈挚口口声声,要请他吃一顿山珍宴,没想到他还真能吃得着。
虽说仙家不入凡尘,但这个【吃】字,却给了祝锦宸种莫大的亲切感。
他从泥地里捡了块碎瓦片,信手往厨房门外丢去。屋内老妇听得声音,起身去屋外查看。祝锦宸即刻支起打拐的腿,翻身滑进窗户,起开“吃”字指示的那口大锅,拣出一只山鸡来。
他不敢多逗留,揣着山鸡又翻窗逃走,跟着字的指示,一路出了县衙府,神魂甫定。
自己锦袍上又是血迹又是尘土,形容可疑,街面上也不能久留。祝锦宸盘算了一回,决定先找个桥洞,钻进去把山鸡啃了。
出锅太早,煮的时间不够,火候稍微欠缺一点。如果能在柴炉上再焖一会儿,口感定然更好。
但他饿的惨了,只觉得这山鸡满口肥膘,油脂芳香,实是平生吃过的,最难得的美味。
大口撕咬完山鸡,他又去道旁树上折了段树枝,当做拐杖,一瘸一瘸地挪出城门,往山上走去。
那铅字再一次出现,在黑夜里闪着微弱的光,似是在为他照亮前路,教他莫要在山中迷失方向。
祝锦宸不由停下脚步,只觉山中风大,直教人迷了眼。
他搓了把自己冒水花的眼睛,定定望着那闪光的字,轻声道:“许下的愿望,还能改吗?”
——说。
祝锦宸钉在那里,只觉千百种翻腾滋味,不停歇地从泛酸的胃里奔涌上来。
他哑着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迸。
“……我不要一夜暴富。一夜暴富,有什么意思?”
山风呼啸,轻轻拂起他指间紧攥着的细绸手巾。泪水和唇角咬出的血融在一处,无声渗进他的齿间。
“我要把织造坊夺回来。”
“我要把那些人踩在脚下。”
“我要他们敬我重我,再不能对祝家说三道四。”
“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衣锦还乡——”
“我要这天地间,再没人能瞧不起我!”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大夏衣冠满华光(5)
呃……
半空中的字微微扭动了一下,如萤火微光,在风中悄然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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