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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禾常家的保姆?你是说阿朵吧,她啊,跟我女人年轻的时候去广东那边打过工!她们过去就是一个鞋厂的,关系一直都挺好,可到了后面,阿朵吃不得苦也受不了工厂里面那枯燥的生活,于是就出去找活干了……呵呵,蛊公……哦,勾坤,你应该知道那些吃不得苦的女孩子是去干什么勾当。”(勾放在名字前面一起念是一种尊称,大概就是“公”的意思)。
这还是阿金么?这家伙的表情也忒猥琐了吧!我虽然看懂了他想说什么,但这家伙那挤眉弄眼的样子的确很滑稽。
阿朵跟我女人一起回来的时候,差距还是很大的,我女人挣的钱也就够建起这房子修修小院了,人家阿朵挣的钱当时就建起了好大一幢楼外加开一间小卖部的呢!
“好大一幢楼?小卖部?等等……那不就是马禾常马医生的家么?”我灵光一闪,立刻发问。
“哎,说来也是丢人啊,因为她在外面干那些行当被寨子里面的人知道了,所以寨子里面没有哪个男人要她,哪怕是最懒惰的阿白哥都看不上她,毕竟这种女人如果娶进门,那还不得把祖宗都给气得跳出来?”
“那她怎么会成为马禾常家的保姆呢?”
“当时阿朵没有男人肯要嘛,刚好马禾常的老婆是个瘫子,他们就不知道何时勾搭到一起去了,你别看这马禾常住的房子开的小卖部,可全部都是阿朵给的钱……不然他一个赤脚医生,哪里赚那么多钱盖房子噢。”阿金说着,眼中满是羡慕的神色。
“噗!合着这小卖部竟然压根就不是马禾常办起来的?”我心中简直是有一千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算什么?让一个小三支撑起了一个家?马禾常这小子还真是好命啊。“可马禾常究竟是什么来路啊?他老婆又是什么人?”
“嘘!”说到这里,阿金立刻就谨慎起来,然后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看了看,这才压低声音跟我说道:“这就扯得远了,唔,说句不该跟您说的话,马禾常的婆娘之所以变成那样的瘫子,其实是巫姊诺岚弄的……不然巫姊法力无边又备受爱戴,怎么会让自己的妹妹当上咱们寨子里的祭司呢?”
“嗯?这跟诺岚不当祭司有什么直接关系么?还有马禾常的老婆,过去是难道是什么大人物不成?”
“呵呵,勾坤,您问我就问对人了。”这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村民此刻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叫做骄傲的幸福感,他的整个脸部气色此刻都变得充满了狡黠的光泽,就仿佛下面的话题将是他的主场一般,这倒是给了我一个提醒……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不可小觑啊。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会有那种肥虫子出现在阿金婆娘的肺部了,合着就是这小两口的八卦和大嘴,完全不亚于八卦妹啊!不然阿朵在外面干那行当,寨子里的人怎么会知道的?所以做人一定要管住嘴巴啊。
“那还是二十年前,诺岚和眯莎,哦,眯莎就是马禾常的老婆,当时她们也都才十七八岁的样子,正是年轻貌美的时候啊,我那个年代也年轻,和寨子里面所有的年轻人一样,都对她们充满了爱慕。”
“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巫姊诺岚自然是不必多说,就说眯莎,那时候不仅长得漂亮,她还是安乐寨数一数二的蛊术高手来着!只不过她的蛊术的确是比巫姊的蛊术要阴邪恶毒得多,甚至很多时候都要通过我们下层人的生命来养蛊,简直视我们下层人的生命如同草芥!”
“这!明目张胆拿别人的命养蛊?二十年前?没人管的么?”我也是心中一惊,万万没想到安乐寨过去还是这样的地方,难怪我在十八寨乡的超市里面谈起安乐寨,那些人就是一副无比怪异的表情。
“嗨,二十年前,咱十八寨乡都还没有成立呢,毕竟这一带太过偏僻,整个这一片地区四处都是兵荒马乱的,那时候各个寨子就是榔头说了算!理老们就是法!铜补老爷子就是我们的王,而祭司想要谁死,谁就得死,这是没办法的事,哎。”阿金作为那个年代的经历者,想到那段并不遥远的历史就是一副叹息和后怕的表情。
“擦,那不就是封建社会么!”我听了顿时眉毛一皱,难怪现在安乐寨还将上层人和下层人分得这么清楚,合着这就是这封建残余啊。我突然又想到了先人的榔头啊鸠,这个老家伙,看起来似乎也是一副臭古板老封建的模样,但实际上,他为安乐寨的和谐发展,的确是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了,至少这家伙不是那种专横跋扈胡作非为的人呢。
人不可貌相,我突然又对这位榔头生出了几分敬意来。
“毕竟寨子里面养蛊的可不止诺家一家,祭司大家也都是通过竞争之后才坐庄的,而且那个年代相互厮杀出点人命,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时巫姊和眯莎斗了一场法,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最终还是巫姊道高一丈,眯莎被自己养的邪蛊反噬,所以就成了那副瘫子模样,不过巫姊却也没有讨到什么好,原先青春美貌的她竟然是一夜之间变成了七老八十的老太,头发几乎全白……”
“这蛊之一道,还真是神秘莫测,凶险万分啊。”
“当时的榔头铜补垂涎于诺岚的美貌,一直都对她有不轨之心非分之想,当他看到那副模样的巫姊,立刻就打消了所有的坏心思,可他又恨诺岚将同样美貌的眯莎弄成了瘫子,所以他坚决反对诺岚当巫女,毕竟是榔头,他可以一票否决,但寨子可以一日无榔头,却不能一日无祭司,正是因为祭司大人的存在,咱们的寨子才能够安全啊!在议榔大会和理老们的共同周旋之下,才强迫铜补老爷子将当时才七八岁的诺琪封为寨子的祭司,并且由其姊辅佐。”
我瞪大了眼睛倾听着这么多精彩的故事,其实我只是买两块腊肉而已,顺手帮了别人一个小忙,没想到却能得到了这么多的信息!合着这安乐寨的历史,也能够编成一部纪传体史书了。“你的意思是说,这个眯莎,也就是马禾常的老婆,曾经可是和诺岚齐名的人物?”
“嗯,当然了,马禾常来到咱们寨子已经是眯莎瘫掉之后的事情了,这个家伙好像是因为在外面惹了麻烦欠了债,才误闯进安乐寨来的,刚好是眯莎的家人正在为其招婿,这姓马的汉狗为了能够留在这里,毫不犹豫地成了她家的女婿……哦,不好意思,勾坤,忘了您也是汉……呵呵,咱们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是一家,呵呵,我掌嘴。”
阿金似乎很怕我因为他的无心之言而生气,于是格外灵活地转着弯说道,我却没有他这么细腻,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问道。
“那这个眯莎的家人呢?”
阿金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又吧哒吧哒地抽了好几口烟,沉重地说了三个字:“死光了。”
“嗯?全都死光了?就只剩下眯莎一个人了?”这三个字一出,我立刻就意识到了非常不同寻常的地方,并不是死一个两个,而是全都死光了。我感觉阿金似乎还有话想跟我说,但他终究是没有说出来,而是抽着烟顺着我说道。
“就只剩下眯莎一个人啦,哎,其实我倒觉得,眯莎这幅样子,比死了还痛苦。”阿金到是难得地说了句有些深度的话来,我也深以为然,但总觉得那个轮椅上枯瘦如柴的女人,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她绝对是有能力给我下咒的人,而且应该还是给自己留了一手的,不然马禾常这个跟我一样的外来户也不会习得苗疆蛊术才对!就好像诺岚其实也为自己留了一手一样,诺岚的苍老,其实也不过是一个伪装而已。我总觉得,这两个女人的暗战其实一直都没有结束过。
眯莎也有足够多对我下手的动机。我心中微微发寒,总觉得那个阿朵看我的眼神就好像阴毒的毒蛇看猎物一样,那女人的眼神跟诺岚的小青蛇比起来……那小青蛇看我的时候简直是慈眉善目啊。
还有,这一次诺岚的离开,会不会其实是故意而为之?也算是主动露出破绽而让她先出手……
我越想越觉得复杂,越觉得深不可测,我混迹江湖这么久,一直都没有出事儿,其实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因为我的多疑与敢想,有句话叫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搅动安乐寨的风云,搞不好就跟这两个女人分不开关系。当然了,我也就是想一想而已,可不敢随便去求证。
“嗯,就这样吧,阿金,你按照我的法子来做,不出三天,你老婆就没事儿了!嗯,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家做饭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看了看阿金的老婆,她这会儿已经有了些醒转的趋势,于是站了起来告辞。
“啊……勾坤,您看,我这也光顾着说话,没有来得及去准备饭菜,不然您就在我家吃……咱们喝两口。”这阿金显然还有不少话想找人唠嗑,拼命想要留我吃饭,不过我还是很坚定地拒绝了。他也不敢耽误我的事情,于是连忙为我打开了房门。
屋外小阿蛮正带着双胞胎两姊妹一起把玩着自行车,而在阿金家栅栏外,还站着一个看起来挺面熟的小伙子,正一脸羡艳地看着自行车。
这似乎是阿扎的儿子,啊鸠的孙子吧,那个欺负小阿蛮的小子,当初就是他说我是赘婿还拿板砖砸我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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