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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 少年1(第1页)

一秒记住【xiaoyanwenxue.com】精彩无弹窗免费!之前说过蒲素小时候基本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起码在17岁之前他不是个强壮的小伙子。初中毕业的那个夏天里也就是长了个子,体型还是豆芽菜。进了中专后虽然开始了好勇斗狠,时不时的和同学聚在一起斗殴,实际上多数时候都是仗着人多,混在里面打几下黑拳,正面战场都是那个一脸横肉的胡同学充当MT。

当然,在他成长的生活区那个环境里,所谓的子弟学校肯定不是一片净土。其他的片区都是以某某中冠名,比如一中、二十五中、四十五中……类似这样的学校名称,听起来就比较正规。

而生活区里有着三所子弟小学,还有一所从初中到职高的中学,中学里还有一所技校。印象里学校根本就没挂牌,一扇铁门上面啥都没有,大家习惯性称呼为印染厂小学,纺织一厂小学、纺织二厂小学一级纺织中学……

三个小学蒲素上过两个。第一个是梅芳单位的印染厂子弟小学,结果二年级结束以后,蒲素就转到二厂小学了。因为蒲素说班主任对他不好,好像是二年级最后一批才轮到他戴红领巾,这让他非常不满。结果三年级开学以后老蒲就把他转到他单位,二厂的子弟小学了。

其实戴不戴红领巾这种事,蒲素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荣誉感,只不过是要面子。别人都有了,就他没有。哪怕家里给他弄了个红领巾,包括从小队长到大队长的几道杠,他也不好意思戴。

刚开始蒲素的个子不算小,做广播体操时排位在倒数第二第三的样子,只是别的同学开始迅速生长而蒲素陷于停顿,于是,经常在操场上被来回踱步的班主任,把他往前换一个或者几个身位,不知不觉中他很快就被挪到了前面三四名的位置,这让他非常尴尬。

调到二厂子弟小学的班主任是个北京女知青,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女。现在想想可能有北方胡族的血统,当时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说她是混血儿。蒲素记得很清楚,于老师的眼皮是黛色的,就是那种像是现在画了烟熏妆的颜色,而且不止是双眼皮,有着好几层,眼珠颜色也不是黑色。

据老蒲说,于老师的父亲是军队里的大干部,不知道怎么也会下放。这些下放知青现在能在南州都算是运气不错的,之前统统都在农村务农,看运气有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老蒲是文工团的手风琴手,而于老师这样的知青都是公宣队的骨干分子,所以相互都认识。

于老师厉害的地方在于她明明是北京知青,一口地道的京腔。但,和老蒲在一起时却说着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据老蒲说那是因为她下放的地方都是上海知青,常年混在一起,她也会说了……

蒲素所谓的一个星期请三次家长就是于老师的手笔。而且经常中午留堂不让他回家。学校里有几个老师并不住在生活区,她们中午就在厂里食堂打饭在教师办公室午休。

所以蒲素因为字迹不工整,或者没做作业这种事经常中午放学被留堂,于老师把他带到办公室,找张桌子让他罚抄,然后她们去打饭,中午几个女教师凑在一堆吃着饭,说着家长里短,蒲素就苦兮兮的趴在那里抄写,不光是肚子饿的问题,还有中午不回家怎么和老蒲交代的麻烦事。

当年也没啥人贩子,生活区里也没有出车祸这种事,所以大人也没啥可担心的。到了该回来的时候不回来,必然不是贪玩就是被老师留堂了。

开始老蒲还来学校找过一两次,每次知道自家儿子在学校里干了什么之后都当着于老师的面怒不可遏,只是把儿子领出来就嬉皮笑脸问蒲素想吃什么,到学校边上的国营食品店给他买。

大概是熟人孩子的关系,之后老蒲不来学校领人,于老师也给蒲素买一个面包,给他倒杯热水垫垫,而蒲素回家之后第二天就拿着粮票和面包钱还给于老师,这让看到这一幕的其他同学都觉得蒲素和班主任关系不一般。

当时的食品店就那几样东西卖,粮票和价格绝对不会搞错的。

小学时候的蒲素是单纯的调皮,调皮的出奇。那时候的他也不是坏,就是调皮,还有点傻。比如吹个气球,然后用圆规戳破。他以为应该是气球有个洞会漏气瘪掉,结果就在课堂上发出爆响,接着就被叫起来自觉站到黑板前面。还有用自制土“炸弹”埋伏后暴起攻击自然老师的那种事情,其实也是调皮,没啥怀心思。

蒲素在小学里可以算作是学校核心。体力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他周围聚拢了几个死忠。当时他所依仗的独特人格魅力,无外乎两点:一,自甘堕落。二,慷而慨之。

“自甘堕落”是因为他的学习真的不错。他的成绩在当时换到重点学校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在那所子弟学校里,真的算是鹤立鸡群。只要他想,班级第一肯定是他的。哪怕从来不复习,很少做布置的作业,都是如此。

他的作业有专门几个长的好看的女同学帮他做。被留堂的大多数原因是被于老师发现,上交的作业不是他的笔迹。哪怕有一个叫黄静的女同学刻意模仿了他的笔迹都经常蒙混不过去,每次被抓他就说是姐姐蒲泓帮他写的,从来没交代过。

班长也是个女同学,家里不是生活区的,是旁边变电站的,大概变电站没有学校,到他们这里来上学了。这个女班长是蒲素遇到的第一个,懂事早表白早的女人。只不过他那时什么都不懂,因为别人看到他们在一起说话总是起哄,蒲素就用恶狠狠的态度对待她。

只要蒲素每次要做什么不好的意思,或者和别人打架,她都要冲过来阻止。那个年龄段的孩子,女孩子比男孩子懂事早也早熟,像个小母鸡一样的护着蒲素。这让他觉得十分没有面子。

蒲素的“自甘堕落”,就是不好好参加考试。能考100分的,他最多考90,要么空着会的答案不写,要么就故意胡写。就这样,他的成绩也稳居前几名。有一次上课铃响了,于老师气呼呼的走进来,直接点名把蒲素叫出来到黑板前面,出了一道题让他拿着粉笔写答案,他不明觉厉写了,然后就听到于老师一顿咆哮,拿出试卷问他明明都会,为什么考试的时候这么写?蒲素知道这是老师对他的爱护,但是也不好说实话,就低着头看脚尖。于是蒲素就成了粗心大意的典型,这个评语一直陪伴他到毕业。

女班长对蒲素萌生的朦胧爱意可能和这个也有关系。她大概认为蒲素每次不拿第一是因为她,让着她。其实才不是,蒲素的自甘堕落是因为要和其他男声打成一片。当然,这个行为本身确实间接也给了女班长经常占据第一的机会。

蒲素家一直是老蒲发了粮票和钱每天在外面买早点吃的。所以,不谈其他零用钱,蒲素光是几天没胃口不想吃早点,就能省出几毛钱。那时候,一毛钱都能买一小包零食。不像现在,地上有个一毛,大概都没人会去捡。

而且蒲家经常有阿嬢从桑海寄来的包裹,加上他假期去桑海带回来的零食,他的条件在同学里毫无疑问属于“富二代”。而他在阿嬢和老蒲的熏陶下,从小就不小气,舍得和小伙伴分享,哪怕买一根冰棍,有时候自己就咬一口带赤豆的,其他全给同学分了。所以,一直以来他就比较有凝聚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要他想交朋友,任何时期都有死党。不得不说,大方的喜欢分享的人确实很适合社交。愿不愿意是一回事,适不适合是另一码事。

这种情况下的蒲素,从小学开始凡是他看不惯的,他就会支使身边死党,采用不限于“故意踩一脚,引起纠纷,再进行殴打,最后劝架离开……”这种方式进行打击。

采用这种手段到不是怕人家报复,而是学校有纪律,明目张胆的殴打,把人家打哭了报告老师,后果比较严重。采用这种说不清楚谁对谁错的方式挑事,然后再用劝解的方式安抚,最终都没什么很坏的影响。最多互相厮打的当事人被叫到办公室,各自训斥一顿。至于孰是孰非,作为旁观者的蒲素他们在于老师进行调查时,自有一番说辞。

这么做对蒲素来说,在小学里愉快了几年,他转到二厂子弟小学以后,很快社会上迎来了教育改制。因为他是11月份的,属于小月份,在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分了六年制,他不幸被划归到了南州第一批六年制的范畴里,大概是八一年的时候。

但是在接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他又迎来了自酿的苦果。子弟小学要考重点中学需要名额,一个学校整个年级就两个可以参考的名额。虽然摸底考试时蒲素发力,拿到了全年级第一,但是一句“发挥不稳定”,就剥夺了他的报考资格。原本属于他的名额,一个给了那个女班长,另一个给了隔壁班级校长的儿子。

女班长占了一个名额,蒲素没意见。但是那个校长的儿子,他就很不服气了。那个傻叉在蒲素看来一无是处,成天给他父亲打的哭爹喊妈,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后来,在88年六月份,已经在中专的蒲素带着他做了坏事,结果这个倒霉孩子被送进看守所一个月,蒲素自己毫发无伤,也算出了口恶气。)

最后女班长成功考进那个重点中学,而校长的儿子自然连水花都没有一个。这是在蒲素的世界,人生中第一次遭受不公的事件。进了中学后,在这个全市知名的垃圾学校,压根就没有一天想过要好好念书。从报到开始,一天都没有过!

进中学的第一天,蒲素就看到迥然于小学里的斗殴。在那种程度的斗殴面前,之前他在小学里的那种连过家家都不算。那一天,当看到砖头横飞,被打的一方爬墙逃跑被拉下来后,纷飞的半截砖打的他头破血流时,蒲素真的怂了。震惊程度无法用语言描述,那种惨烈场面是他之前无法想象的。

在那之前,他从没有想过小学和中学的差别有那么大。

还好,他楼下的邻居梁琦在初三。虽然梁琦只比他大一岁,但是人家五年制就从小学毕业进了中学,所以蒲素初一的时候,他已经初三了。梁琦那个班级是出名的痞子班级,虽然他本人不算太痞,但是他的同学里好几个都是出名的小混子,所以蒲素在中学里也算有些许靠山。

那个年代,家里兄弟多的占便宜。比如一家四五个兄弟的,老幺上面有三个哥哥,打架时候都不需要喊外人。况且,面对年龄小的,有一个大几岁的哥哥基本就是BOSS级别的存在,无敌碾压。

蒲素在这方面就很是吃亏,上面就一个姐姐蒲泓。而蒲泓是在某某中这种重点中学上学,也帮不了弟弟。中学和小学完全不一样,这里汇聚了所有生活区的适龄人渣。像蒲素这样的小调皮在这里简直就是小白兔。

相对蒲素要通过邻居梁琦的同学这种转弯抹角的关系有坏蛋罩着,他的同学里不少自己的亲哥哥就是鼎鼎大名的痞子。比如有一个排行老五的同学,脏的和猴子一样,但是他上面有四个哥哥,一个比一个牛叉。当时蒲素不知深浅和他互掐,结果人家和他说“有种放学别跑……”

当时蒲素嘴硬了几下,后来想想不放心,找到梁琦,通过喊了学校有名的小痞子夏飞放学带他一起出校门。结果夏飞被同学喊来的三哥拿着木棍,当场对着头抡了几棍子,然后就跪在一边吐了。

没错,当场就吐了。现在想应该是脑震荡,肯定不算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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