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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能跟那男的妈一样?我看着像电视剧里演的恶婆婆?我要真有个媳妇,肯定得疼得跟亲闺女一样。&rdo;
&ldo;又没说你,你这么急着代入干什么?你之前不是一直不同意么?&rdo;
&ldo;那能是一回事嘛?&rdo;
&ldo;不是一回事你纠结那么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我给你说,这事你还真是操心早了,你以为这事就真的铁板钉钉了?我看啊,还早得很呢。&rdo;
&ldo;什么意思?你说宁宁还不同意?&rdo;
&ldo;换你你同意?&rdo;
这下轮到霍别然惆怅了。
要说人的心思千回百转,说穿了也就是上赶着的买卖不是买卖。等到第二天霍别然再去那院子,心情就有点复杂了,难道我儿子做了这么多事,你还不感动?还不能让你回心转意?那怎么着我也得站在我儿子这边不是?言语之间就有了看媳妇的感觉。
简宁哪里有心思想这些,霍家对她的好,她都记着,可也仅仅也就是如此了。她妈这几天情况越来越差,除了满口说胡话,连下床的精神也没了。有时候简宁趴在床边听着她妈的呼吸声,像cháo汐一样,心里一咯噔,这就是所谓的cháo状呼吸?
更多时候她趴在那,听着听着会觉得灵魂好像抽离了,她会在记忆里勾勒出她的一生,冷静得像一个旁观者。
十八岁吧,刚刚读完高中的她从上海到了西部这座小城。那是距离那场浩劫结束还差两年,知青下乡,支援三线,大时代的背景下,两个或许永远都不会有交集的人就这样认识了。
当年她住在一个农户家里,每天跟着公社的人下田插秧挣工分,隔壁的那个男孩长得并不帅,但是每次都会默不作声地帮她做不完的农活做完。渐渐的,她知道了他的身世,无父无母的一个孤儿被寄养在舅舅家,她看见过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总是端着碗跺到院子里蹲下狼吞虎咽,碗里素得多荤的少。她看见他穿着破了洞的鞋还有常年都打着补丁的衣服,第一次她跟他说,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她跟他之间从来没有说过&ldo;喜欢&rdo;或者&ldo;爱&rdo;,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只是等到她可以返回上海的时候,她选择留下来。就是那一天,她跟他说,我不回去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好像一辈子的承诺一样。
那个男人长得真的不帅,因为营养不良,年轻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除了那一身因为常年做农活给操练出的肌肉。她问他,你那两颗门牙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时候他是见过他爸爸的,他爸爸是当兵的,国民党的,骑着自行车来看过他一次,然后就走了。他追着那辆车跑了好远好远,他以为他是来带他走的,结果不是。他摔了一跤,门牙掉了,一地的血。他只是拣起那两颗门牙又镶了回去。长着长着就成了这样。
她终于不用下田做农活了,镇上有个小学,她被分到了那里当老师。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比她还要开心,却只会一个劲的说,&ldo;当老师好,当老师好!&rdo;
她知道他没有读过几天书,却从不厌烦地教他识字看书,她给他念三国的那些故事,讲红楼梦,读水浒传,那个时候他听得津津有味,却因为白天做工太过疲倦忍不住就睡了过去,她听着他的打鼾声,哭笑不得。
后来,他们结婚了。代价是她众叛亲离,她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不认她。他总是说这不值得不值得,她什么也没说,就这么安安心心做了他的妻子。她说,我不求你什么,咱们就好好过日子行不行?他什么也没说,却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用责任感一步一步撑起生活。
那个年代,是激荡三十年的开篇刚刚敲下第一个松动的音符,还带着一股些微的颤音。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日渐瓦解了,一群小人物把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试验场,它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不可逆转的姿态向商业社会转轨。
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从一个供销社拉货的小工成了当地最大的商品批发商。他从广州给她带回来当时最时髦的电子表,从上海带回来最好的丝绸,他请了当地最好的裁fèng为她量身做衣服,他买回来当地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家里还装上了电话。当地有很多人都还记得简建国,因为他还有个绰号叫滨江首富。而外人不知道的是在这累积财富的过程里,他吃了多少苦,即使包里不缺钱,他在拉货的时候也只会吃五毛钱三个的锅盔而不是下馆子,无论再晚,他都要回家,而不是陪客户在外面花天酒地,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声色场所,唯一的一次是带着她去当时最豪华的旋转舞厅,一进去他就晕了,&ldo;算了算了闹得头晕。&rdo;她又穿上了旗袍,那是上海人生来就有的烙印,他坐在舞池旁边,看着她跳着他一辈子都不会跳的交谊舞,看着她笑颜如花,觉得这样也挺好。他从不给自己置办衣服,常年就是那一身,冬天一件军大衣,夏天一件汗衫,脚上永远是那双纳的黑布鞋。他的袜子总是会有补丁,但是却可以一掷千金给她买貂皮大衣。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口里的暴发户。若干年后,当人们用无比鄙夷的口吻嘲笑人品位低俗的时候也会用这样的字眼。但是,这就是他,有着最朴素的情爱观和家庭责任感。他只会给最爱的人最好的,即使这样的好在今天看来显得粗鄙而又没有档次,就好像他亲自动工修建装修的这栋房子。但在看见他盯着工人打地基的时候,她是幸福,在看见他亲自刷墙壁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在他抱着她跟女儿说,&ldo;这是咱们的家&rdo;时,她是幸福的。
第十三章逝者如斯夫(4)
他没有什么文化,总觉得配不上身边这位为他抛弃家庭和更好前程的女子。他自卑而又对有文化的人有种莫名的虔诚。他给她买钢琴,每天亲自擦一遍,可当她试着教他的时候,他却连连摆手,这是高级人才能弹的,我不行不行,以后留着教我女儿。
他总是带着仰望的方式在爱着她,无论他是穷困潦倒还是腰缠万贯。他把她当成女神一般的存在,十年如一日,二十年如一日。就好像她还是当初那个带着点清冷又高贵的气质少女特地走过来对他说,&ldo;要不我帮你洗衣服吧?&rdo;他为了这句话,哪怕是付出生命。
他这一路吃过很多苦也吃过亏走过弯路,可直到洪水吹走了他的一切,为此还背上上千万的债务。他是不怕的,大不了从头再来,他本来就一无所有。可是,他不能,不能让她和女儿吃苦,他不能想象当他被打回原地,她还要跟着他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情景。
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用这么懦弱和不负责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仅仅只是他相信一条再朴素不过的真理,祸不及妻儿。他自以为安排好了后事,留下了足够多的钱和房子。临走的那一天,他给她喝了一杯牛奶,牛奶里放了安定,他甚至都没有留下一封遗书。
这是他的爱情,带着不容商量的决绝,他不是不相信她,只是不忍心而已。如果他知道死后的事情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他会不会后悔当初太过仓促的安排?
其实在那一刻,她就已经不想活了吧?如果不是还有一个女儿。
此后的日子,十几年光阴,她像个郁郁寡欢的老人,形如枯槁,眉目空洞。直到这最后的时光来临,她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日子。他在,她也在,她日复一日的咀嚼着这些时光,像咀嚼着一个冗长而不会惊醒的梦。她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她没有眼泪,可是又觉得惊恐,那些皱纹,那些被病魔摧残后的面容,你,还会不会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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