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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under cover but you tore me apart
Now Ive found a real love
Youll never fool me again
(back to Chorus )
A face on a lover with a fire in his heart
A man under cover buy you tore him apart
Maybe next year
Ill give it to someone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
室友今天问我为什么一直放这首歌。
没什么,喜欢而已。
晚上去了Zoe家参加她的家庭聚会,客厅的CD机中时不时也传来这首歌。当中,收到了天天打来的电话,我试图躲开吵杂的喧嚣,不过,他仍是咧着大嗓门儿,“姐们儿不是吧,你们那里也放这曲子?”
稀罕吗?这首歌似乎是英国人才更有理由喜欢吧。
看起来,我会比你有更多的理由喜欢她。我对我的室友说。
真的是喜欢吗?还是因为有记忆在里面。
那一年的12月31日,你们猜我是在哪里过的?
好吧,我自己讲,火车站四面透气的大厅里。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火车站里过夜。一个仍然年轻的女孩子,不是乞丐,也不是没有足够的钱。可是,除了以这种方式来折磨自己,她似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两个电话,让我忽然觉得,一向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己,原来不过是一个乞丐。一个精神上的乞丐。
似乎我的心有多冷,那夜就有多冷。我坐在椅子上,机械地用脚踏着地面,双腿仍是渐渐没有了知觉。似乎在发抖,连身体里的器官也跟着抖起来。如果来上一杯咖啡,应该会好很多。不过,像我这样被自己最亲的人猜忌、鄙视、抛弃的可怜虫,还有面目喝什么咖啡。我真的很可笑。似乎,我的钱更好的用途应该是捐赠给这社会上有所需要的人们,哪怕是乞丐。不过,一定不应该花在我身上,因为,就像沈芳说的,我不是人。一个没有人爱的家伙,似乎不应该被划分到“人类”的范畴。
我看到手上的戒指。我开始把它摘下,后来又戴了回去。我很冷,至少她能证明我曾被人爱过。我翻动着数码相机,里面的存储卡上依然保留着初秋上海的美好回忆。我看着画面上那三张和睦幸福的面孔,我禁不住问自己,我真的拥有过这些幸福吗?那一晚,那一个辞旧迎新的夜晚,我是数着墙上钟表的指针过完的。2点,3点,4点20、30、50……5点、5点半……6点……为什么这夜晚并不像我想的那般漫长?为什么会天亮?为什么让我要面对这曙光?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从内心不再惧怕死亡。甚至,我幻想起了自己应该如何离开这个世上,如果,这时候发生了大火,如果,这附近有什么突发事件。我应该像个勇士一样冲上去,然后,就像报纸上写的那样,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若干天后,电视上映出自己年轻的笑脸,幸存者悲伤的感恩着我的帮忙,而那些我爱的人们,应该会明白,其实,我仍是一个简单而向往纯洁的孩子,尽管世俗中我被蒙上了颜色,不过,我的内心依然尊崇着高尚。
我看着墙上的钟表,看她一点点移动着。那上面的数字让我想起沈芳送的那块儿我跟本配不上的名表。为什么我把她留在了家中没有带来?如果她在,我会不会更暖和些?
写到这里,我真的觉得自己走过的这27年人生,其实很多的现实,不过决定于脑海中瞬间迸发的一个念头。我觉得自己看过不少书,受过挺多年教育,接触的人和社会大多都是正面的。不过,很多次,面对着道德和灵魂考验的时候,我往往是被一个火星的意识引到着选择了自己要走的路。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选择来得时候总是没给够我时间考虑清楚,让我那么多年的书和教育都没来得及启动就一只脚已经跨了出去。然后,这些书和教育,只得,不得不变做为对自己行为合理化解释的支持工具。书中有那么多样的大千世界,总是可以找出让自己觉得心安理得的看法。
读书读到这个份上,真的是很可怕。也很可悲。
想想当初,如果得知我爸出轨我可以冷静地和他谈而不是上来就嘶嚎着扭打,如果不是因为冲动而带沈芳回家,如果不是在我爸的嘲讽下占有了沈芳,如果不是被沈芳带着见了奸商,如果我没有给奸商写完信而保存了原件,如果我没有把自己地邮箱密码设为男友和自己的生日,如果我能够及时的给男友联系而不是冷落他冷落到他怀疑我有了外遇,而萌生偷看我信函的念头,如果在那个时刻男友原谅了我……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当初如果……现在该怎样……后来看到一篇类似的文章,原来在西方,他们也和我一样承认生活中存在无数个“ifs”的结局。那么,今天我坐在电脑前的这个结局,促使它形成的,到底是我原本懦弱不争又险恶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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