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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儿委屈,一点儿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儿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

我流泪了。我为他难过,但我无话可说。他确实错了,我找不出安慰他的理由。我懂得他看到孩子时的感受,但我仍然无法为他辩护。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心办坏事或好心没好报,他陷入了一种善良与另一种善良不能兼顾的悖论之中,为此我更加为他难过。我相信,如果他有很多钱,不,不用很多,只要他还能拿得出,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但是他不能,他真的不能。一九七九年,他为自己的亲弟弟办理回京的手续,对方一再索要好处,最后一次,他去车站为其送行,对方又提出要求,大有满足不了就会前功尽弃的架势。他从手腕上摘下手表递上去,为自己拿得出一件还算值钱的东西而庆幸。

最能说明他这个人的是一次没有结果的恋爱。她离了婚,本人在外地的一个工厂工作,北京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帮她抚养着幼小的女儿,“文革”中一个黑五类兼有海外关系的家庭,面临这样的境遇,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她没有调回北京之前,他几年如一日地每周去给老人提水、搬煤,以后又为她的调动四处奔走。我不能确切地说他们之间是同情还是爱情,是由同情导致爱情还是由爱情而产生同情,但是在七十年代,这种选择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他曾经把这比喻成是背十字架。最终他们没能结合不是因为他对那样一个十字架不堪承受,而是因为他的母亲出于传统观念不同意他娶一个结过婚而且有了孩子的女人。他太爱他的母亲,不愿意伤害母亲,其结果是自己背负双重的十字架却谁也没有被成全。母亲为他大龄不娶操碎了心,他与她苦恋多年最终分手至死未见,三刃刀刺伤了三个人的心窝,以后又一度成为我们关系中的阴影。一个爱情故事的开始是浪漫的,结局却又免不了平庸,希望把一切都做得好到极致,结果却总是不尽如人意。

当矛盾的双方都是朋友,他又必须做出是非判断的时候;当明明是社会的不公,他不得不违心地劝说别人委曲求全的时候;当他所钟爱的人,由于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走向极端的时候;当一个人因为境遇的悲惨而沉沦而堕落的时候——在是非与善恶的天平上寻求到的平衡,顷刻又在本能和现实的天平中倾斜了。在劝说别人的时候,被压抑的首先是他自己;在安慰别人的时候,受伤害的也首先是他自己。这种强烈的内心冲突,形成了极大的性格反差——坚强与软弱,情感与理性,苛刻与宽容,自闭与开放,悲观与乐观,现代与传统。

也许是他深感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能做的太少太少,渐渐地他把类似于救世主的信条修正为: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而他自己不论怎样累、怎样难、怎样苦都从不抱怨从不诉苦。我不止一次听他对我对别人说:“如果你受了伤,没有别的办法,一个人舔干净伤口,然后若无其事地站起来。”他这样要求自己,我成为他的妻子以后他也这样要求我。我哭他从不哄从不劝。他说,只知道孩子需要哄老人需要劝,不承认女人也需要哄,有理智的人也需要劝。同时,他却一如既往地成为女孩儿、男孩儿和女人、男人们信赖的兄长和朋友。我呢,则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一个只爱妻子和孩子、不爱别人的男人是自私的;一个爱别人而惟独不爱妻子和孩子的男人是虚伪的。我承认虚伪不属于他,也知道不管是爱也好恨也罢,他的方式总是独特的。其实我欣赏的正是这种独特,可趣味是趣味,一旦真正面对它又无法超脱。

永远的五月3

他是这样一个人!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吗?我能够承受这样一个人吗?如果当年能够这样问自己,也许我们会成为世上最令人羡慕的朋友,不管我们是否恋爱是否结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数女人一样,希望所爱的男人既强悍深沉又温柔顺从。

一九八五年春节前夕,我们终于结婚了。没有房子,没有仪式,没有钱,甚至没通知各自的家庭。我们置办的惟一家当是两块五毛钱一把的特小号铝壶。在一个临时外出的朋友家里,我们用这把小水壶和一个五百瓦的电炉烧水做饭,度过了新婚后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后,他急性肠梗阻发作住进医院,但这并没妨碍我忘乎所以地认为,只要拥有他我便拥有一切。

两个月后他出院,我们住进了一间借来的小平房。虽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点儿,但总算有了自己的家,我们觉得很知足。

冬天,炉子上的水壶和窗纸的响声呼应着,水蒸气把玻璃画得斑斑点点。那时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现在冷得多,最冷时用湿手拉门上的铁把手会有被沾上的感觉。他回到家总是先摘下满是哈气的眼镜,一边擦一边念叨着,“还是家暖和!还是家好!”我们吃着炉台上烤的馒头片或烧饼,讲各自单位里发生的事情,谈论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追忆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赶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来访,他就像个孩子,一边顺口把“风雨故人来”的诗句改成“风雪故人来”,一边张罗着喝二锅头吃涮羊肉。他喜欢这种情调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这个对北京风俗一无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兴趣十足。夏天,他喜欢喝生啤酒。那时,北京的生啤酒不好买,我常常拿着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队。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别是朋友来了,喝不上生啤他会难受得坐立不安。

我们的小屋从不冷清,常有人不约而至,深夜十二点也有人来敲门。来得最多的是鄂复明,家里的力气活儿、技术活儿全由他一个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请,只要等着,不出三天他准会来。史铁生也是那时候的常客。房子小,没有沙发也没有扶手椅,专门为他准备了一张折叠椅,铁生摇着车到门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进来。一个体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个体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况且他放疗烧伤后没有腰肌和腹肌,背起来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坚持亲自背才放心。后来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为让他能休息好,铁生写了一张条贴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体不好需要休息,来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客人看着表,坐到十五分钟便开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坚持,总是说:“那张条不是为你写的,踏实坐着。”于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来我是个反对喝酒的人。父亲在世时常喝酒,从我懂事起就听母亲叨唠和抱怨,所以我对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见。我曾经暗想,将来绝不找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当丈夫。他进入我们的家庭时,父亲已经病重,他多次为没有陪老人喝过酒而遗憾。他对我说:“不会喝酒的人无法体会‘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变恶,就没有理由反对。”我差不多被他说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讨厌喝酒。

有一段时间,他每天下班到东四八条口的小酒馆去喝啤酒,问他为什么,他说为一个老头儿。那个老头儿看起来没文化,但气质特别让人喜欢,“我们每天总是前后脚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两白酒,一盘花生米。我们谁都知道对方注意自己,可谁都没打招呼,如果我们认识准能成为忘年交。”我问他为什么不主动点儿,他说:“这你就不懂了,对我来说,猜想着、琢磨着是一种享受,我相信对他来说也一样。”这不是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写诗的写小说的来往,自己却从不搞创作,尽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凭他的文笔和阅历,他是可以写点儿什么的。他与那些爱扎堆闲聊神侃的人也毫无共同之处,他和那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从不一起喝酒。谈资和谈话的对象一样,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对胃口就行。所以与其说他是喜欢喝酒,不如说他是喜欢以酒会友;与其说他是在品酒,不如说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涩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一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则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块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的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做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不可收拾。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儿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们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评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蕻,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多岁的热情,加上四十岁的理性,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永远的五月4

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由于身体不好,他非常好静,特别是八十年代末以后,他变得更加沉默。没有客人时,他经常长时间一言不发。只要身体允许,他会找个棋友下围棋,尽管棋艺不高长进不大,还是当个事似的买来不少围棋书,并且以会下围棋为荣。他可以长时间地阅读,而且读书的速度很快,阅读的面也很广,令我这个中文系毕业的望尘莫及。回到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开音响。他只听古典音乐,勃拉姆斯、比才、柴科夫斯基,也听贝多芬、肖斯塔科维奇。三年多住院生活,真正陪伴他的是我弟弟送的激光唱盘单放机、立体声单放机、收录两用机。朋友们来看他,惟一的要求是要书看,紧着找还总是供不应求。

他喜欢独处,即使是在人多的场合他也总是沉默。沉默是他自卫和进攻的武器,便利而有效。在一次对峙性的谈话中,他曾经三个小时一言不发,真正的一言不发,对方也真正地奈何他不得。他生病之后我为他整理过早年的情书,寄自南方、出自同一个女性的手笔,一个小有名气的业余作家,信写得浪漫而深情。我把几十封信排列起来,发现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主题,都在抱怨他不回信。我理解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得不到一封回信、一句回答的无奈和无助。

结婚之前,我们曾有过一次几乎导致分手的冲突。和大多数试图与情人重归于好的男人不同,他始终苍白着脸,紧咬着牙,不求不劝不哄,不说一句好话,单单执着地到我单位门口去等,而且回避着不让我看见,我的矜持最终扛不过他的沉默。结婚以后,对于他的“铁嘴铜牙”我有了更多的领教,只要他不愿说话,任你怎样软硬兼施都无济于事,用不理他的办法和他赌气算是上了他的当,如果你能坚持十天不和他说话,他一定会坚持二十天来回敬你。对朋友他可以一味地违背自己宽容无边,对我则是苛刻到底。

说来好笑,我们婚后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个不足一两的面团。包完饺子剩了几个皮儿,我做成了面条,连续两天都没机会煮了吃,天气热面发酵了变黑了,我扔进了垃圾筒。他指责我浪费粮食,我认为他小题大做,结果吵得不亦乐乎。他的节俭常常到了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最使我觉得不可理喻的是他病倒后的一件事。

他得的病叫肠瘘,肠子粘在肚皮上,溃疡后在肚皮上穿了一个洞,任何食物吃进去等不到被吸收几分钟后就流出来。看着他一天天衰弱,生命一天天地从他的体内流走,我急得满城求医问药,终于在三○一医院得知三○四医院新近发明了一种口服营养液。炎热的六月,我独自一人站在医院的院子里,拿着医生开的介绍信,眼泪刷刷地往下流。药属于自费,但只要能治病,谁会在乎花多少钱呢?第二天一大早,我骑车、坐地铁、走路,一个人跑到西郊买了三箱药,生平第一次自费打了辆出租车兴冲冲地赶回医院。我瞒着他不让他知道花了多少钱,可还是被别人说漏了嘴。不出我所料,他嫌我花钱大手大脚死活不吃,我伤心得一个人在楼道里落泪。与此同时,他却拒不接受一个朋友送到医院还给他的一大笔钱。当时别人以为他这样做是不愿意让我插手男人之间的经济来往,后来他解释,拒绝接受的惟一理由是,那个朋友还钱不是已经有钱,而是因为他生病凑了一笔钱。

他对物质的蔑视对名利的淡泊?

高干文言情小说-以欲之名 作者:ray  爱一个人好难  霸王迷路 (上)  尚高的那个臭小子 作者: [韩]姜佳英  当爱蔓延  世纪倾城 作者:烟墨天涯  爱我者得永生  爱情85%的完美  把爱流浪到你家  毕业一年贱(节选)  顶级浪荡狂徒  多情天子妙佳人  愛情魔戒小說(夢幻版)  爱一爱二裂芳邻  毒王戏妻  代嫁公主  奔梦将军  霸王逆恋  爱我就别使诈  船女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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