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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名而来的客人络绎不绝,飞燕楼很快就变成了人山人海之地,来者大多是才子才女,他们想要看看林牧云这个人,亦或者沾染一点文气。
林牧云和宁若雪对坐,桌上佳肴铺满,二人各饮了一杯小酒。
来者甚多,却只是在一旁围观,没有一人敢上去打扰。这就有点私生饭的意思了。
“爵爷,这些才子才女都是仰慕您的,听闻您来了飞燕楼,都想来看看,此时不写下一首诗文,岂不是扫兴?”掌柜的来到林牧云旁边,弯下了腰,毕恭毕敬道。
“作诗?”
林牧云就感觉这群人老是兴这个,一首好诗好词可以让这里的每个人视若珍宝,十分夸张。
“对啊,毕竟爵爷出手就是佳作,不知今日有没有雅兴?”
显然,掌柜的已经掌握了流量密码,只要林牧云在飞燕楼写出好诗好词,以后飞燕楼就会被视为风水宝地,文气兴盛之处,来此的客人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这……”林牧云为难,今天是打算陪陪宁若雪的。于是,他看了看宁若雪,算是征求她的意见。
“若是有兴致,写一首为大家助助兴也无妨,你一个爵爷,总得亲民才是。”
宁若雪并不阻止林牧云,她可不是林牧云前世知道的那些爱作的女孩子,自然也不懂的这是属于他们俩的纪念日,她只知道林牧云表现得亲民可以让他以后的道路越来越好走。
“既然雪儿都这么说了,我就献丑了。”
林牧云将酒杯里面的酒水一饮而尽,站起了身,“拿笔墨纸砚来。”
“好嘞!”
林牧云要作诗了。
这可是大事,消息传得极快,酒楼外的路人、小贩闻讯赶来,不到五分钟,飞燕楼就被围得水泄不通,放眼看去,全是人头,一楼二楼满满的人,就连外边的云江之上也有乘舟赶来看热闹的。
他们都懂得诗词歌赋嘛?不全懂,但是这个热闹得蹭啊。毕竟,林牧云出手就有佳作,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笔墨纸砚已经准备好,看得出来,毛笔是最新最好的,墨汁也是刚刚磨好的,就连书写用的纸张都是上好的宣纸,这一套文具就超十两银子,可见掌柜的对林牧云落笔的重视。
十两银子买的笔墨纸砚换一首诗词?掌柜的可一点都不傻,这笔墨纸砚可是林牧云用过的,事后,最值钱的必然是写有诗文的宣纸,其次就是那支毛笔,再到砚台,最后才是消耗品墨条。
只要掌柜的炒一炒,林牧云用过的毛病卖个一百两不过分把?林牧云用过的砚台卖个七八十两也不过分吧?一根用过的墨条卖二十两有问题吗?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林牧云就站在酒楼中央,大家自觉离他三步远,给他足够的空间发挥。宁若雪端着酒杯,站在人群的最前面,就想看看林牧云今天会写出什么来。
林牧云不能表现得太随意,毕竟大家都看着,所以就来回渡步,手里还未蘸墨的毛笔在几根手指的灵活拨动下旋转起舞,这在旁人看来,林牧云是进入状态了,正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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