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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不起。”
我把矛递给了她,“我们现在出去找吃的,顺便离开这座城市,要是遇到那些东西,你来殿后,明白吗?”
“我吗?”
她穿上了我的厚衣服,虽然很大,但意外的很合适,很酷很嘻哈。
我背着从楼下带来的大背包,里面装着打火机,和充气的铁盒,一盒盐,一个小平底锅,一瓶酱油,维生素,锯子,绳梯,钳子,铁丝,钉子,一包抽纸,一个鱼竿,一把车钥匙。还有我藏起来的一些糖和罐头。依然是夹层放了斧头,露出一个把手,那么大的一个包竟然塞满了。
我把马扎塞进了她的背包里,“这是给我坐的。”
“哦……”
出门后,我一不小心把门关上了,于是给了自己一巴掌,这下没有退路了。
等我发现电子密码锁还能用时,又给了自己一巴掌。
那个女孩躲在一旁,有点害怕。
“看什么看,我疯起来连自己都打。”
背包有些沉重,我在前面握着我的偃月刀走,她在后面攥着我的赤锋矛跟随着。
一层一层的下楼,来到了地下一层,我推开楼梯门,没人,我拿出在楼下搜刮到的车钥匙往车库走。
车库里有一个游荡着的“人”,避无可避,我让她在原地等着,双手抓着我的偃月刀,悄悄往他后面摸了过去,还好他的感官已经不太敏锐,我一刀,正中后脖颈。
没杀掉,我根本没有多少力气了,饿了一天还没缓过来,他爬起来朝我扑了过来,我只得用刀抵住他,而那个女人转身就跑回楼梯了。
“老子跟你拼了”我给了他一脚,往他身上上猛砍,终于,他倒下了,我也瘫倒在地,气喘吁吁。
我大楼喘着气,在楼梯下面揪出了瑟瑟发抖的她,赏了她一个疙瘩梨(脑瓜崩)。
我在他身上摸索出了一个车钥匙,一边走,一边按,最终找到了两辆车,一辆手动挡宝马,一辆自动挡比亚迪。
“你会开车吗?(我只会开自动挡,但是我想坐宝马)”
“不会……”
老子的宝马!算了活命要紧。
“上车,老哥带你去兜风。”
我车技不好,以前只开过低速电轿,熟悉了一会才从地下车库冲了出来,直接撞倒了车库门口拦门。
我不太熟悉,倒了几次车,路上吸引了好几个游荡的丧尸,还好他们速度不快。
我在熟悉得地方转了一圈,找到了一个旁边没人的路边超市。
“下车,干活!”
我往车里面提了两箱矿泉水,一箱鸡爪卤蛋之类的零食,刚放进车里,突然看到马路的尽头有黑乎乎的一片人影。
我马上冲进超市,看到她还在挑挑拣拣,冲她大喊:“别在这老太太赶集了!快点上车!”
随后我又拿起一个箱子,随手扒拉进一堆东西,放在了后备箱。
正准备上车,看到她还在里面墨迹,我冲进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塞到副驾驶,上车发动汽车,终于在那群黑压压的人群还有十米多的距离时驱车狼狈逃走。
好细啊!感觉一只手能抓两个。
我一边开车一边瞟着她,手腕有些发红,看来是我太用力了。
漫无目的的开了大概一小时后,我问她:“你认识路吗,这是哪里?”
她低着头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不认识……”
“要你有啥用?诶,你都从超市拿了什么东西?”我见附近很空旷,没什么人烟,就把车子停下来,一把抢过她手机紧紧攥着的黑色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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