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似乎真是个好地方,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去吟咏惦念它。而在江南四季中,春,似又比其他三季更得宠爱。
江南的春景,是赵师侠词里的天共水,水远与天连。天净水平寒月漾,水光月色两相兼。月映水中天。
江南的春情,是温庭筠的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千百年来,单凭江南二字,就能勾起世人的无尽遐思。
有人渴望遇见她的繁华,也有人梦想着她的无边风流潇洒。
所以,若你走上江南的大街小巷,见到最多的无外乎这两种人,一者喜笑颜开赶往风月场,一者愁眉苦脸离开风月场。
而在他们赶往或离开风月场的同时,由南京通往杭州的官道上,一匹产自关内毛色斑杂的瘦马正疾驰着。
马瘦不堪入目,执缰蹬鞍者却是一与这马极不相称的青年男子。
其人身长约六尺,一身白衣若雪,哪怕道上灰尘四起,那洁白的衣衫上还是一尘不染。
他没有宋玉潘安般惊世骇俗的容貌,但不管是谁,碰到他时都难免要多看两眼。
有人说,“凌御风是天下女人选夫的最高标准。”
也有人说,“凌御风是天下男人选友之最高标准。”
凌御风,一个近十年来被天下江湖提起过最多的名字,一个无论人品、身手还是智慧都让天下江湖人无法避开的名字。
在千千万万江湖人眼里,他是完美的,完美得不像是能出现在这世间的天之骄子。
他一诺千金,言出必践;
他剑法无双,却从不仗剑欺人;
他身处一个无边风流之环境,却只等那对的人,在对的时候相伴一生。
但也就是这么完美一人,此刻正在与天下江湖人为敌的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挥鞭,想在别人还看得见他的时候再回到人群。
虽如此,途经道旁的简陋茶棚时,他还是不得不为胯下坐骑考虑地停了下来。
“客官里边请!”店家笑脸盈盈地接过他手里缰绳。“您放心,上好马料早已备好,绝耽误不了您的行程。”
“有劳!”
凌御风未再多说什么,因他已看到了坐在棚下的楚江宇。
和凌御风一样,楚江宇这三个字也是天下江湖人所无法规避的。
除他天下烟雨楼公子的显赫身份外,其武学天赋亦是为众人羡慕的东西。当然,天下知其身手者亦寥寥无几。
五年前,楚江宇单剑踏虎营,一夜便灭了江湖中名声仅次于小鬼五阎罗的虎营贼匪。
自此而后,天下便流传有这么两句诗——江南烟雨楚,大梁公子凌,说的便是楚江宇和凌御风,当世双杰。
有好事者言,烟雨楚的剑比公子凌快;
可大部分人都这么说,公子凌的剑远比烟雨楚更锋锐。
所有人都想见见这两虎相争会是怎样一个惊天动地的场景时,他们却在一场历时两天的传世酒会上成了最要好、能将彼此性命相托的朋友。
将一杯早已放凉的西湖龙井递给凌御风的同时,楚江宇视线也停在了桌上那把古朴长剑上。
暖婚蜜恋在八零 镇仙髓 都市第一战神 我在碧蓝修舰娘 苟在忍者世界 养成一个奶爸 王者荣耀之诗酒与剑 神奇宝贝之智辉 天坠魔星 在下是刺客 林浩孟舒然 重生之八十年代新农民 晋人天下 从商二十年 佳期传 通天之能 世界游戏玩家 嫡女崛起,毒妃不好惹 快穿之宿主又逆袭了 无敌在手
以一敌三不在话下的苏安安意外坠落兽人大陆,幸好她还有空间异能和智慧傍身。苏安安握拳,你可以养活自己的!然而,几番遭遇危险后,她发现她高估了自己的能耐,要不然寻个男兽作伴?只是,强取豪夺爱黑化的森蚺蛇兽,撒娇卖萌爱缠人的暖男火狐兽,霸气寡言爱装酷的冰山虎兽和神出鬼没爱跟踪的腹黑鹰兽显然都不是好伴侣,要不然她还是继续做一只单身汪好了?四兽齐吼想都别想,你注定是我的!...
人生很多无奈都是因为分身乏术,但这个对叶欢来说却是不然,因为他有强大的分身术。分身无数,这可以有,但却只是最基本的。能复制出别人的分身,那才是强大的。对方的功法,心中的秘密,甚至对方的身体,血脉,体质叶欢没有,但是分身有。分身有,就是本尊有。有分身在,叶欢无所不能!这是本人第二本小说,请大家放心收藏,保持更新,绝不太监!!...
末世之后,无数的变异怪纷纷涌现。这是属于一场人类和人类之间,人类和怪物之间的生死对决。弱肉强食,不想成为变异怪物们的食物,不想成为别人的鱼肉。那就必须变得强大!...
他是霍氏集团的总裁,身价上千亿,从不近女色,一场意外,他和她发生了关系,从此食髓知味,念念不忘。霍司铭霸道强势,步步紧逼。陆暖一退再退,逼得无路可退,终于忍不住抓狂了,霍司铭!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放过我?霍司铭勾唇一笑,当我的霍太太,我就放过你...
我当时生无所恋,回到了山谷。有一次在雨中练刀,忽然被一道雷电打中,然后,就变成了这样,有生无灭,不知何时才是尽头。我也算称得上是古往今来第一支人体避雷针了。淡淡的语调中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奈。一个中国人在日本觉醒的故事本书第一第二章是过渡章节,如果你是第一次看这本书的话请忍痛看下去。如果看到第十章你还是看不下去的话。那我很抱歉地告诉你,这本书也许真的不适合你。但请不要骂我哈日或汉,因为两者的技术含量太高,兄弟我担当不起。如果你骂了,那表示你没有看懂这本书。...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