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杨春兰硬逼着自己男人换上新衣服,前后打量着,准备看看哪里不合身,好再去修改一下。
吴老四本就生的浓眉大眼,换上新衣服后立即像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精神焕发,精神了许多。
小锦宝竖起大拇指夸奖:“爸爸,你穿这个新衣服好看!”
“咱闺女嘴真甜,这次爸爸去市里,也给你买漂亮的新衣服好不好?”被女儿夸奖,吴老四心里很高兴。
“衣服是好看,但鞋太难看了。”家文瞅了自己爸爸一眼,一本正经地道。
众人齐齐看向吴老四的脚。
可不是嘛,全新的中山装看着很洋气,可脚上却是一双破胶鞋,破坏了整体感觉。
小锦宝双手托腮,认真的想了半天,高兴的道:
“妈妈,上次我跟村长爷爷去城里,他脚上穿了一双鞋挺好看,村长爷爷说叫什么甩尖子皮鞋,你也给爸爸买一双吧!”
吴老四连忙摆手,“可别,那玩意太贵,穿上连庄稼地也不能去,太浪费钱了。”
“爸爸,你以后可是要当老板的,可以穿上它去收兔毛呀!”
“小锦宝说的对,人靠衣装马靠鞍,你以后是做生意的人,必须得穿的体面一点,我明天就去给你买一双。”
杨春兰同意女儿的话,当即决定花大价钱给吴老四买双皮鞋。
解决了鞋子的问题,全家人又为吴老四外套里面穿什么伤了半晚上脑筋。
庄稼人都不爱讲究,不时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可现在不同,要去市里,搭配不当或穿错是会被人笑话的。
所以杨春兰很慎重,但她也不懂搭配,找了一晚上也没找到一件合适的。
最后还是小锦宝选了一件白衬衣,套在绒衣外面,这样既保暖又能跟外套搭配上。
“还是妹妹眼光好。”夸自己的妹妹,家文一向毫不吝啬。
“以后我也要妹妹帮我找衣服穿。”家武人虽小,却也懂得什么叫打扮。
“好,等我长大以后,我自己做衣服给你们穿。”小锦宝自豪地拍着胸膛,小脸上写满得意。
……………………………………………………………………
吴老四要去市里领奖,这消息很快在全村传开。
每个人都对吴家羡慕不已,不到半年时间,居然两次受到表彰,这吴家真的是一步登天了。
第三天,在众人羡慕的议论中,吴老四坐上去市里的班车,开开心心领奖去了。
丁洪珍心里又妒又恨,在家大骂吴老大是个又蠢又笨的窝囊废,自己倒了八辈子血霉,才嫁了这么一个吃里扒外的男人。
吴老大被骂的心烦,抬手推了丁洪珍一下。
这下捅到了马峰窝似的,丁洪珍又哭又闹,在家里撒泼耍赖,揪住吴老大不松手。
两口子又大吵一顿。
最后还是老太太实在听不下去,过去将两人斥责一番,才平息了这场吵闹。
这场吵架,最终以家里吃饭的碗全被摔坏收场。
想着又要花钱买新的,气的吴老大直骂丁洪珍是个败家婆娘。
吴老四离开后,其他人则继续准备年货。
以前吴家人过年,最多也就是吃点猪肉,再省吃俭用给孩子们买点便宜的水果糖,就算完事。
但今年不同,家里有钱,在吴老太的安排下,不仅有猪肉,还准备了鸡、鸭。
媳妇们还在家做了豆腐、魔芋、糍粑等平时难得吃到的好东西,还按照习俗蒸了很多肉包子。
孩子们也得到很多零食,除了爱吃的酥心糖,还有瓜子、饼干、罐头等等,总之这个年是前所未有的丰盛。
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重生十月,大明星叫我去产房签字 团宠绿茶她超能打 木叶新豪杰物语 皇朝气运:我做幕后大佬一百年 爹地给力妈咪又怀了 百亿重生 德云:我,霄字科第一人!(德云:霄字科第一人,绝不退票) 武庙至圣 凉婚 这个吞金兽不好养 人在娘胎,先赚它十个亿(疯了!从娘胎就开始赚钱) 我做古籍修复得天道 我必定以理服人 大明第一猛士 总裁爹地超给力 我真的不是妖道呀 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重生之医妃不好惹 当年铁甲动帝王(重生) 红楼:庶子崛起
吞了个无敌的魔尊,练了个无敌的魔功。平凡小子杨天,手握无上魔能,扮猪吃老虎,吊打所有不服!...
身手高强,医术超人的云洛瑶穿越成将军嫡女,却正被家奴活埋她灭恶奴,斗继母,巾帼之身纵横宫宅朝堂,上得了战场,斗得了小人。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嗯住手。妖孽丞相要么成为本相的人,要么死。女主反套路,宁死不屈。霸道将军爷驯得了最野的马,自然也驯得了你这个最烈的女人!高冷太医烦请姑娘与我保持八尺距离。未知BOSS你若不嫁我,我我诛你九族!脸红心跳的快穿游戏,宁妙撩到男神真心一吻,惹完就想逃。黑化病娇事到如今,你以为还逃得掉么?伪1V1,甜中微虐...
她是他心底最美的爱情,他是她不敢碰触的回忆。且看妻奴总裁如何追杀手老婆,儿子顺便来助攻。妻奴洛洛,跟我回家。某女滚。儿子爸爸。某男怎么了?儿子我发现你好没用哦。某男臭小子找打。生死时刻,某女云言君,要是你能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你。某男激动真的!某女突然想反悔...
...
这是一个关于大汉帝国汉献帝的传奇,讲述他历经战乱重整河山,推动中国经济区域化发展,将仁礼文化推广到极致,提倡儒法道三家共存制衡的文化体系,吸纳欧洲文明精髓,建立科学体系,却以军事力量推广汉文化传播,将数十个民族自我文化扼杀在摇篮中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