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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前,一个身穿银灰短衫妃红长裙的妙龄少女正在低头忙活,只见她一张鹅蛋脸光洁白皙,天庭饱满,眉毛细长,下巴圆润,看着便是有福气的长相,偏偏她却生了一双自带风情的桃花眼,以至于不施脂粉,便透着几分艳丽。
此女名为何春桃,正是这小厨房掌勺的厨娘,听到蓝鹊的问话,她头也没回道:“还得一会儿呢。”
说完,她将用苦瓜汁调好的绿色肉馅往焯好的苦瓜段中塞,塞完再一一盖上片得薄薄的圆形苦瓜片,轻轻按压,为的便是将苦瓜中的肉馅藏起来。
全都弄完后,春桃将苦瓜段放进蒸屉,把蒸屉放到灶台上靠里的那口锅里,盖上锅盖,吩咐蓝鹊:“烧大火。”
“诶!”蓝鹊连忙添加柴火。
灶里的火很快旺盛起来,厨房里的温度也逐渐升高,春桃连番忙碌,本就觉着热,这会儿更是热得出了汗。
她抬手擦了擦额间的汗,袖口倏地下滑,露出半截雪白藕臂,所幸小厨房只有她和蓝鹊两个,没有外人看见。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揭开灶台上靠外的那口锅盖,一股诱人的咸香扑面而来,只见锅中有鲜红的火腿,嫩绿的春笋,还有白的百叶结,看着便让人食欲大振。
春桃舀了一小勺汤尝了下,咸淡正好,便拿了两个粗瓷碗,将锅里的火腿捞起来分别装进两个碗里,又将汤里的浮油全都撇了出来。
见一旁蓝鹊正眼巴巴地看着她,便随手递了一碗火腿给她,另一碗则留给自己待会儿吃。
“喏,趁热吃吧。”
“谢谢春桃姐!”蓝鹊高兴地接过粗瓷碗,简单擦了擦手便抓起一块带骨头的火腿啃了起来。
火腿炖得软烂而不失嚼劲,入口不仅有火腿的咸香,还融入了春笋的清香鲜甜以及百叶结的醇厚,鲜得人舌头都要咬掉了!
“好好吃,真的好好吃,春桃姐你真厉害,居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蓝鹊边吃边惊叹,待到一碗火腿吃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上的油,接着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这么好吃的东西,世子爷怎么就不吃呢?”
春桃将锅中剩余的春笋、百叶结捞到一个名贵的青瓷汤碗里,又将锅中剩余的汤用纱布过滤了几遍,直到汤清得不能再清了,才将清汤倒进青瓷汤碗里,盖上碗盖放到一旁案上。
听到蓝鹊的感叹,她忍不住摇了摇头,好好的一道腌笃鲜,却要特意把火腿捞出来,把汤过滤成清汤,味道自然大打折扣。
但她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她自己贪吃,而是因为这澄晖院的主子,英国公府世子爷谢霁庭,是个难伺候的主。
谢霁庭,人如其名,是个清风霁月、谢庭兰玉之人,也是当之无愧的京城第一贵公子。
论出身,他是家中嫡长子,父亲英国公是当朝左相,母亲是国公夫人,姑母是备受皇帝宠爱的贵妃,表弟四皇子更是皇帝嘱意的太子人选。
论才学,他生来便聪慧过人,九岁便中了秀才,又拜了清流大儒章宗濂为师,今年不过十七岁,却已有状元之才,礼乐书数样样精通。其尤擅书法,一字可值千金。云明公子之才名,广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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