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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毅然打定主意追求新的可能性,在我这里似乎产生了良好的结果。逗留欧洲期间写出的小说《挪威的森林》碰巧(出乎意料地)卖得很好,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一个类似为长期坚持写小说而设的个人系统初现雏形。在这层意义上,我感到颇为幸运。然而(这话说出口,保不准会有人觉得傲慢),事物发展绝非仅靠运气。其中毕竟也有我的决心和义无反顾。
写长篇小说时,我规定自己一天写出十页稿纸,每页四百字。用我的苹果电脑来说,大概是两屏半的文字,不过还是按照从前的习惯,以四百字一页计算。即使心里还想继续写下去,也照样在十页左右打住;哪怕觉得今天提不起劲儿来,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因为做一项长期工作时,规律性有极大的意义。写得顺手时趁势拼命多写,写得不顺手时就搁笔不写,这样是产生不了规律性的。因此我就像打考勤卡那样,每天基本上不多不少,就写十页。
这哪里是艺术家的做法!这样一来,不就和工厂车间一个样儿了吗?也许有人会这么说。是呀,也许这的确不是艺术家的做法。可是,小说家干吗非得是艺术家不可呢?这到底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候规定的?没有人规定过,对不对?我们只管按照自己喜欢的方法写小说就行。首先,只要认定&ldo;不必非得是个艺术家&rdo;,心情就会猛然轻松许多。所谓小说家,在成为艺术家之前,必须是自由人。在自己喜欢的时间,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我而言这便是自由人的定义。与其做个不得不在乎世人的眼光、穿一身不自在的礼服的艺术家,还不如做个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自由人。
伊萨克&iddot;迪内森说过:&ldo;我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每天写上一点点。&rdo;与之相同,我每天写十页原稿,非常淡然。&ldo;既没有希望也没有绝望&rdo;,实在说得妙极了。早晨起床后,沏好咖啡,伏案工作四五个小时。一天写上十页,一个月便能写三百页。单纯地一算,半年就能写出一千八百页。举个具体的例子,《海边的卡夫卡》的第一稿就是一千八百页。这部小说主要是在夏威夷考爱岛的北岸写的。那儿真是个一无所有的地方,再加上常常下雨,工作得以顺利进展。四月初动笔,十月里便收笔完稿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是在职业棒球联赛开幕时起笔,到全日本统一冠军总决赛开始时写完。那一年在野村总教练的率领下,养乐多燕子队最终夺冠。我多年来一直是养乐多的球迷,养乐多夺冠,小说也终于完稿,心情颇有些喜不自禁。只是大部分时间一直待在考爱岛,常规赛季里没怎么去神宫球场,是一件憾事。
然而长篇小说的写作不像棒球,一旦写完,又有别的赛事开场了。如果让我来说的话,那么,从这里开始才是值得费时耗日、津津有味的部分。
第一稿完成后,稍微放上一段时间,小作休整(视情况而定,不过一般会休息一周左右),便进入第一轮修改。我总是从头做一次彻底的改写,进行尺度相当大的整体加工。不管一部小说有多么长,结构有多么复杂,我从来都不会先制订写作计划,而是对展开和结局一无所知,信马由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让故事即兴推演下去。这样写起来当然要有趣得多。不过使用这种方法写作,可能导致许多地方前后矛盾、不合情理。登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还可能在半道上突生骤变,时间设定也可能出现前后颠倒。得将这些矛盾的地方逐一化解,改成一个合情合理、前后连贯的故事。有很大一部分要完全删除,另有一些部分要进行扩充,再时不时地添加一些新的小插曲。
写《奇鸟行状录》时,我断定&ldo;这个部分从整体上来看不太协调&rdo;,将好几个章节整章整章地删除了,后来又以那删除的部分为基础,另外鼓捣出一部全新的小说来(《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像这样的事儿也曾有过,算是颇为极端的例子,大多数时候删除的部分就此消失,再无踪影了。
这轮修改可能需要一到两个月。这个流程结束后,我会再搁置一周,然后进行第二轮修改。这一次也是大刀阔斧地从头改写,只不过更加着眼于细节,仔细地修改。比如加入一些细致的风景描写,整合会话的语气。检查有没有与情节发展不相吻合的地方,将一读之下不易理解的部分改写得易于理解,让故事的展开更加畅达自然。这不是大手术,而是微小手术的积累。这轮工作结束后,再稍事休整,然后着手下一轮修改。这次与其说是手术,不如说更接近于修正。在这一阶段,重要的是看准小说的展开中有哪些部分的螺丝需要牢牢拧紧,哪些部分的螺丝应当稍稍拧松一些。
长篇小说名副其实,就是&ldo;篇幅很长的故事&rdo;,如果把每一个部位的螺丝都拧得紧绷绷的,读者会喘不过气来。时不时在某些地方让文章松弛下来也很重要。这就需要看清其间的诀窍,调节好整体与细节之间的平衡,从这一观点出发对文章作细微的调整。往往有评论家抽出长篇小说中的一小节来,批判道:&ldo;文章不能写得如此粗枝大叶。&rdo;但让我来说,这不是公平的做法。因为长篇小说这东西就像活生生的人一样,在某种程度上,粗枝大叶、松松垮垮的部分也是必不可缺的。正因为有了这些东西,拧得紧绷绷的部分才能发挥出正面效果。
大致在这里,我会给自己放个长假。可能的话,把作品在抽屉里放上半个月到一个月,甚至忘掉还有这么个东西存在,或者说努力忘掉它。其间我或去旅行,或集中做些翻译。写长篇小说时,工作时间固然非常重要,但什么都不做的时间也同样有重要的意义。在工厂的生产流程中或建筑工地上,都有一道工序叫作&ldo;养护&rdo;,就是将产品或素材&ldo;窖藏&rdo;一段时间。只是安安静静地放在那儿,让空气穿流而过,或是让其内部牢牢地凝固。小说也一样,不好好&ldo;养护&rdo;,就会出现没有干透的易碎品或内部组织不均匀的东西。
像这样将作品好好养护一番之后,再次开始彻底修改细微的部分。好好养护过的作品会给我与先前大不相同的印象。先前未能发现的缺点,这时也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文章有没有深度也可以辨别了。和作品得到了&ldo;养护&rdo;一样,我的大脑也得到了很好的&ldo;养护&rdo;。
既已充分养护,又作了某种程度的改写。到了这一阶段,具有重大意义的就是第三者的意见了。以我的情况,当作品在一定程度上成形后,会先让我太太通读原稿。这是我当上作家以后,从最初阶段延续至今的做法。她的意见对我而言就像音乐的&ldo;基准音&rdo;和我家里的旧音箱(失礼了)一样。我所有的音乐都是用这套音箱听的。音箱并不算特别出色,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买的jbl设备,块头倒是挺大,但与现在最新的高级音箱相比,发出来的声音音域有限,音层的分离难说有多好。可以说有点古董的感觉。不过迄今为止,所有的音乐都是用这套音响听的,从这音箱里发出来的声音,对我来说就是音源再现的基准。它已经浸透了我的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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