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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如此,这些小诗无论对于她还是我们,都仍然具有美学上的意义。因为那里有她的追求。尽管&ldo;不是一切爱都能理解&rdo;,&ldo;不是一切的爱情都有回声&rdo;,但对理解和回声的渴望则是一切爱情都有的。也许,正因为有渴望而无回声,那爱情才忧伤,才因其忧伤而美丽?那么,当&ldo;初恋之旅在泪中完成&rdo;,当&ldo;一段弦上的夏日凝固在子夜的山楂果里&rdo;,那渴望和追求,难道不是更为凝重地留在了心底吗?在这里,初恋的情绪终结了,但追求与渴望却永在。我希望它永在,也相信它永在。因为正是有了它,生命才永在,世界才永在,人类才永在。
当然,诗和艺术也永在。
选择的证明
有人问我:人生之中,什么事最重要?
我回答:是选择。
又问:什么事最难?
我回答:还是选择。
如果有人继续问下去,那么,我还乐意于告诉他:最痛苦、最折磨人、最能酿成悲剧的,也是选择。
这就奇怪。说选择重要,并不难理解。&ldo;失足成千古恨&rdo;嘛!说选择困难,也不难理解。公私不能兼顾,忠孝难以两全,因此左右为难,狼狈不堪。但是,困难归困难,有选择总比没选择好,能选择总比不能选择好。没有选择,就没有比较;有选择的可能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就更加痛苦。因为那不但意味着你会眼巴巴地失去最佳机会和最佳结果,而且意味着你只能任人支配甚至任人宰割,毫无自主权可言。没有自主权,也就是没有自由,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幸福感。
所以,有选择,能选择,实在应该说是一种幸福。但是,事实上似乎也不尽然。
有人告诉过我一个真实的故事:二战期间,在一处德国法西斯集中营里,关押着一位美丽的犹太少妇和她的儿一女。大屠杀前夕,为了拯救她的儿女,她被迫献出了自己的肉体。然而,这位美丽而善良的犹太少妇万万没有想到,她用贞洁和节操换来的竟只是这样一个选择的权利:她可以在两个亲生子女中选择一个和她一起活下来。显然,这也同时意味着必须由她选择另一个孩子去死。于是她祈求法西斯允许她来替代孩子去死,但得到的回答是:或者你和两个孩子中的个一起留下来,或者都去死。少妇如遭雷击,茫然不知所措,而走向死神的队伍却继续前行。就在两个孩子即将跨进毒气室门槛的那瞬间,少妇大声喊道:&ldo;留下我的儿子!&rdo;结果呢?结果是她的女儿被残杀了,她自己则疯了。
你能说这样的选择也是幸福吗?
沈石溪的小说《暮色》,写的也是一次同样痛苦、沉重和注定只能以悲剧告终的选择。在风雪弥漫的朵玛尔糙原上苦苦觅食的埃蒂斯红豺群,已经饿了整整三天。就在整个豺群即将分崩离析甚至会互相吞吃的关键时刻,他们获得了命运之神恩赐的一次转危为安的机会,然而这一机会却又必须用一匹苦豺的生命去换取。所谓苦豺,也就是钓饵,其命运当然是九死一生。苦豺依例由豺王指定。但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年龄加衰老度,再加上整个豺群的&ldo;民意&rdo;。按照这个标准,这个类似于人类社会中炮灰殉葬品敢死队的角色,就几乎注定了只能由豺工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来充当。于是命运之神便在恩赐机会的同时也&ldo;恩赐&rdo;了难题:
一方面,豺土索坨不能不指定一匹老豺来充当苦豺,因为非如此便不能保证这次狩猎的成功,从而把整个豺群从饥馑的魔爪上解救出来。他也不能指定别的老豺去充当苦豺,因为那会激起公愤,激起政变,从而导致整个豺群在饥寒交迫中再毁于内乱。另一方面,他又实在不忍心亲自宣判豺娘的死刑‐‐尽管她将因此而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豺娘不但生了他,养了他,而且舍生忘死救过他,并且是为了保住他的豺王地位,豺娘才去和另一匹年轻公豺英勇搏斗而受伤,而提前衰老的。如果以衰老为理由逼迫霞吐去充当苦豺,那就等于用豺娘以生命换取的王位和权力要豺娘的命。这太残酷了。无论如何,索坨不能这样没有良心!
是保豺群,还是救豺娘,这真是&ldo;忠孝不能两全&rdo;。这种两难选择的尴尬局面,我们古人大概是早就经历过、想到过了。孟子就曾故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不能得兼,那就舍鱼而取熊掌。孟子说的&ldo;熊掌&rdo;,就是义,也就是群体生存这‐‐最高利益。为了群体的生存,可以舍生取义,也可以大义灭亲,就像舍弃鱼一样,何憾之有呢?
话是说得很轻松,可惜事到临头,谁也轻松不起来。诚然,索坨作为豺王,为了豺群的生存,也曾决定要&ldo;大义灭亲&rdo;。他一再硬起心肠催促豺娘去完成这该死的使命,同时也一再表示无可奈何,希望豺娘能面对现实,认命算了。无奈,豺娘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被亲生豺儿逼上黄泉的现实,以至于公然发生了豺群社会中罕见的反叛行为:她猛然回头咬住了代表群体来督促她执行命令的豺王,咬住了他的耳朵。更糟糕的是,当豺群表示要惩处叛逆时(对于豺群来说,这完全是正义的行为),索坨竟然忘了他豺王的身份,公然横在豺群和豺娘之间,阻止豺群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毫无疑问,这不智之举只能激起豺群更大的愤慨,从而结结实实把自己和豺娘一起推向死路。办法也只有一个,带头扑向豺娘,用豺娘的血洗净自己身上叛逆的嫌疑。否则便只有和豺娘一起被愤怒的豺群撕成粉碎。
是杀死亲娘,还是和亲娘一起背叛,何去何从,必须当机立断。
索坨面临着最严峻的考验。
如果选择前者,索坨固然能保住他的豺王地位,但今生今世,还逃脱得了良心的谴责和情感的折磨么?背负着这样沉重的心理负担,他还能当好豺王,还能重振自己在豺群中的威望么?如果选择后者,索坨固然可以报答母亲的恩情,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却也和母亲一起成了族类的罪人:何况事实上也于事无补。既不能救下豺娘,反倒要搭上自己一条性命,还可能贻误拯救豺群的战机,岂非罪上加罪?看来,无论做何选择,霞吐都难免一死,索坨都必然是罪人。
于是我想起了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同样也曾面临一个只可能是悲剧结局的选择,一个没有绝对正确答案的问题:他该不该替父亲报仇?不报仇,他是姑息养jian的懦夫,违抗父命的逆子;报仇,则又是以恶抗恶的坏蛋,杀母弑君的罪人。不报仇是纵恶,报仇是行恶,左右不是人。那么,下决心做个恶人不行吗?不行。因为他是为了避免恶,才进行选择的。既不能选择恶,也不能选择善,选择死,行不行?也不行。因为自杀同样是逃避责任,同样是罪恶。死也死不得,活又活不成,所以哈姆雷特说:
&ldo;活,还是不活,这真是个问题。
&rdo;
这样一来,&ldo;该不该行动和应该怎样行动&rdo;这样一个具体问题,就变成了&ldo;该不该活着和应该怎样活着&rdo;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选择一旦超出了具体问题而具有了生命本体的形上性质,出路也就只有一个:超越生命,也超越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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