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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换一边歪,鸟喙一动,怪里怪气叫出一声“程哥哥”。
程思稷愣怔,旋即又绽出浅笑,抬眼看见江新停趿拉着拖鞋慌慌张张从里面走出来,看起来气色好些,就是说话磕绊了一下:“你……你来了。”
鹦鹉又开腔。
“程哥哥。程哥哥。程哥哥。”
“它叫小啾,鸟如其名特聒噪。”江新停又快步走过去,离得近了看出程思稷眼下盈起一对卧蚕,但眉眼疲惫,眼白有血丝,似乎昨夜没有睡好。结果注意力全在对方身上,江新停冷不丁被自己大一码的拖鞋绊一下,踉跄地栽到笼子底下,飞快地添了食,才让它闭嘴。
“是嘴甜。”程思稷扶他的手悬在空中,没派上用场,又落回腿侧,顺便纠正他的用词。
没戳穿这鹦鹉得听主人说多少遍,才能学会一个词。鹦鹉倒识人,偏偏江新停看到他,却不知道喊了。
江新停脸热,低头将笼子取下来放在地上。
“想把它带走,可以吗?”他提起眼睑瞟程思稷,有一点撒娇的成分,可怜巴巴地征求意见。
自从说好要结婚,氛围就变得微妙,他做什么都得考虑这个人,他接不接受养鸟,这套睡衣带不带,他会不会不喜欢,这条内裤会不会太幼稚,被他看到嘲笑。江新停脑海里有很多关于婚姻的想象,紧张、未知、自我怀疑,比游戏复杂太多,他的主机早就烧宕机。
“可以。”程思稷欣然同意,又问,“我记得还有一笼芙蓉鸟,一对儿的。”
江新停说:“前年死了。”又指院里光秃秃的玉兰树:“埋在底下。”
程思稷跟着江新停的目光往那里看,但泥土覆着雪,也不可能长出新的芙蓉鸟。
“金鱼给了邻居。就带鹦鹉,麻烦了。”
说完又鼻酸。江岷生前最宠这只鹦鹉,吃要吃好的,下午再添一顿果泥,喂得皮毛明亮。
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也是这只鹦鹉陪着江岷,从清晨到日暮,江岷有时候对着他唠嗑,有时候就在他笼子下的藤椅上睡着,煦风将晾衣绳上的床单扬起,遮住他褶皱苍老的眼皮上一方晴亮的日光。
程思稷不爱听他语气里这种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皱了皱眉,脱去外套,卷起袖子:“想带什么都可以。我帮你。”
两个人就抢着搬行李箱,手忽然覆在一起,搭在提手上。程思稷的手掌宽大,手背的颜色要更深一些,而江新停的纤长、白皙,置在一处显出微妙的和谐。短暂的触碰过后,江新停先撤开手,又说:“谢谢。”
程思稷手臂一抬将厚重的行李箱拎起来跨过门槛,手背青筋突出,大臂绷出结实的线条:“要结婚了还这么客气吗。”
“我又没结过婚。”江新停小声嘟囔,意思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样才合适。
程思稷眼尾扫他一眼,鼻腔泄出一声极轻的笑:“我会教你。”
那时候,江新停不明白程思稷要教他什么。
后来他在程思稷那里,学会如何接吻,如何做|爱,如何爱与被爱,他被教成他忠实的信徒,不渝的爱人。
第9章套和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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