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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楼哥是个讲究人,做饭还特意换套衣服。
他说刚去林子里捕猎,衣裳弄了些脏污。
我殷勤地跟他比划说我来帮他洗洗。
他说不用。
虽说如今已经把楼哥攻略到了,但友情需要不断维护,我不能一直坐在过去的高度上停止前进的步伐。
我瞅着他的衣服,让我瞅见了一个破处,大概是在林间被什么东西刮破的。
我便改而建议帮他补补衣服。
他这回同意了,脸上的表情还怪高兴的。
于是,我搬个小板凳坐在他灶台不远处,给他补着衣裳,他则在那里忙活炒菜,小半勺猪油下去,呲的一声,香味儿顿时就四散开来。
我说什么来着,跟着我楼哥,不愁吃!
这年头,村长家过年都不敢这么放猪油啊,也就楼哥阔绰!我来吃饭他都这么放!
先前楼哥一口气敲了六个鸭蛋,我要不呜呜呜地叫住他,他得继续敲下去。
这会儿他用筷子搅匀蛋液,慢慢沿着油光噌亮的锅壁倒进去,蛋液咕噜咕噜地冒着小孔,味道更香了。
差不多了,他用勺子把木桶里的白米剩饭搅开,倒入炒蛋里,再依次倒入酱油盐等调料,翻炒一阵,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就出炉了。
我爱吃。
楼起笙把蛋炒饭分装到两个大海碗里,轻轻松松地单手提起至少十斤重的大铁锅去一旁用井水冲了下,放回灶台上。
待水珠烧干,又放了点猪油,然后放入食材和水,很快就做出了一碗同样让人食指大动的三鲜汤来。
他把饭菜端去屋里的饭桌。我衣服补完了,起身跟着他进去。
他向我解释:“不早了,一会儿还要去山前村找人,先吃着这个,晚上再多做几个菜。”
我把他衣服放到墙边的脏衣竹篓里,朝他摆摆手,说:没事没事,我就好这口。
他接话道:“嗯,知道你喜欢吃。”
我楼哥,细心,厨艺还好,女主有福了。
我适时地拍马屁给他竖个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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