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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去和王九蛋已在吃早餐。
王九蛋吃完早餐后,表示自己应该要去南城区的刑事局里去瞧一瞧,处理事务。
而丁一去则打算四处逛逛,顺带托王九蛋交给自己一些“孤山林”的资料浏览。
出了早餐店,丁一去送“刚刚吃完四个包子,两根油条,两个红糖馒头,外加喝了一碗豆浆”的王九蛋坐上车。
“这家伙是真能吃啊!”
丁一去感慨一番,实际上他自己也吃得不比王九蛋少。
他正要离开这条街道,打算去别处逛逛的时候,远处一个女人朝着他冲了过来。
“丁一去!救命!”
听到有人喊救命,街上的人自然都停了下来,回头看过去。
只见一个紫衣女人,正拼尽全力地奔跑着,朝着丁一去这里奔过来,而她身后还有一位红衣青年正在追逐着她!
那紫衣女人正是李信妖。她的奔跑速度已非常之快,比起那些专业的田径运动员也毫不逊色,然而还是摆脱不了后面的红衣青年。
红衣青年犹有余力一般地轻松跑着,却在和李信妖的距离一点一点拉近。
他没有急着追上李信妖。
他反而好像是在享受这样一种逃跑与追逐的过程。
丁一去瞧见李信妖朝着他奔过来,心知这不是个好善与的女人,于是也开始跑。
“你不要过来。你喜欢我的那些点都写完了吗?没写完就不要来见我!”
李信妖的速度的确不慢,但丁一去的脚力显然更快得多!
三个人,两男一女,一前一中一后,都在奔跑着,而且速度都极快,还在不断转向绕街,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有的人听见李信妖喊救命,也有想上去帮忙的。
然而他们只要稍稍一愣神,便立马错过了这三人的踪影了。以他们的速度根本无法追得上这三人。
“别再来找我了,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丁一去一边喊着,一边往西边跑去。
·········
·········
丁一去秉持着刚刚吃完饭,不方便剧烈运动的医学养生观念,只用了三、四成的脚力,但也没用多久,便轻松地将两人甩在身后很远了。
甩开李信妖之后,丁一去总算松了口气:“那女人喊什么救命,该喊救命的人是我好吧。”
他转身走入一条僻静的小巷子。
这条巷子有些年头了,墙高路远,两旁的墙后是一排杏花树。
到了这季节,杏花如雨,纷纷洒落下来,铺在地上,如同相思人滴下的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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