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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啊,虎啊,这是虎肉啊,丛林中的王,野人心目中的神兽。
在虎强大的力量面前,人类弱小的如同蝼蚁。
这样强大的生物居然成了白岚部族人果腹的食物,这世界变得太快,快的这些丛林野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白岚在这个时期开通集市有两层目的。
他这些日子一直有些心神不宁,在睡梦中反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有时候他在炖鸡汤,有时候他在睡觉,然后一群野人冲了出来,把他抓了起来,绑在一个大大的十字架上,十字架下面全是人骨,所有人手中都拿着刀,所有人都在喊着,“吃了他,吃了他!”
野人拿着刀靠近他,恍惚之中,他忽然发现那个拿刀的野人的脸变成了泰,而生火的野人的脸变成了痴……
他‘啊’地一声从噩梦中惊醒。
大声喊着,“野人要来吃我了,野人要来吃我了!”
听到叫声的痴和泰从老远跑来,握着小小族长汗津津的手,“有我们在,族长就是安全的!”
有你们在,我他妈的才不安全好吧!
他透过漆黑的夜里看向穷奇部的方向,在痴误报了穷奇部是食人部落后,白岚就对那个方向的部落忧心忡忡,他脑子里始终紧绷着一根弦,穷奇部会不会再来打他,白岚部打不过怎么办,自己会不会被烤着吃,如果没有被烤着吃,会不会被炖着吃……
穷奇部与白岚部在经历过一次战争之后就彼此断了联系,他们现在是怎么想的,白岚一点都不知道。
而穷奇部会不会为了部族的生存彻底地把白岚部消灭掉,白岚认为这种极端的环境下这种极端的情况大有可能发生,这种担忧在他的脑子里像杂草一样疯狂生长……
他的脑子陷入了一个无穷无尽的循环,你不是穷奇部你怎么知道穷奇部不会来攻打白岚部,就算你知道穷奇部不会来攻打白岚部,你又是怎么知道穷奇部不会怀疑白岚部不会来报复穷奇部,就算你知道穷奇部不会怀疑白岚部不会来报复穷奇部,你又能怎么保证穷奇部知道你知道穷奇部不会怀疑白岚部不会来报复穷奇部……
“黑,真他妈黑!”
他从心底承认自己一点都不了解野人,可是他知道人的劣根性,这种没有安全感的日子煎熬着他,令他心神难安,食之无味。
提到食之无味,那他就不得不提一嘴盐了。
部落有盐就好了,这些肉吃起来腥味真的受不了了。
白岚认为加强部落之间的联系,建立部落之间最底层的互信是必要的,贸易一旦建立,野人之间的通讯和联系自然也就建立了,猜疑链的第一层就自然瓦解。
白岚部现在富了,周围部落势必会眼红,白岚部如何守住这些得来不易的财富非常考验族长的智慧。
建立贸易,也是一个绝佳的选择项。
白岚部可以出售他们多余的粮食和水,野人部落付出一定代价后得到他们需要的物资,大家各取所需。
更重要的是占据信息优势地位的白岚部可以通过贸易手段抽吸其他部落的血,削弱对手,增强自身,在贸易中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其他部落的动向。
此刻的食物和水,无异于战乱的非洲大陆上的流动的ak47,是可以决定人生与死的存在,白岚就是唯一的军火贩子。
吃掉别人还是被人吃,白岚选择后者,他要吃掉这些野人积累的财富,吃掉野人身上的价值。
不过他要偷偷地鬼鬼祟祟地吃,还不能让别人看见。
否则的话,耳朵边一定会响起鲁迅那十分快活的大笑,笑声里有的是义勇和正气。
集市,给长袖善舞的白岚部提供了一个舞台,也给其他各部族提供了一个斡旋的舞台。
白岚吸取了血的教训,不会再让白岚部受创的痛苦再一次发生。
所以,为了促成丛林野人部落之间的第一次,白岚下了血本。
用虎肉作为建立互信的信物有两层含义,既是恩赐,也是威慑。
威慑大于恩赐。
等到集市开市的那天,部落周围全是各个野人部落的人,白岚部就把13张虎皮挂起来,这是一种真正的力量展示,目的就是告诉所有人,我白岚部的力量可以轻易的杀死虎,你们最好乖乖守规矩,不要把坏主意打到我白岚部的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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