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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陈炀也非常人,两个世界经历带来的见识才是他最大的底蕴和财富。
“你也许不清楚异人的情形,他们的士兵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但因为一个火器,却可以轻易地打伤低境界的文人。
科技拥有无限发展的潜力,从最开始的弓箭、接着的火枪,以及再之后的大炮,是普通人提升力量的一种方式。
也许现在看不出什么,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普通人也将拥有高境界文人的实力,那时候以众击寡,谁胜谁负自不用说!”
虽然陈炀的话说得有些空泛,但是实际上却也是有迹可循的。
根据文学大陆文献记载,第一次异人围城时,他们用的便是普通的铁枪弓箭,甚至都不必文人出手,让普通人就可以守得住。
可是没过多久,后来的异人就拥有了一些火绳枪,不过由于发射受限,速度又缓慢,虽然威力比较大,但是应用却不广泛,并没有引起注意。
但随着历史进程,就发现异人渐渐出现了大炮,又有燧发枪的发明,那之后再被围城,几乎就是死路一条,这完全可以证明异人的科技是在进步的。
虽然要达到陈炀所言的那样,可能需要很久,但实际上却也没有说错。
为了将这个当做论据,陈炀将异人围城史大致解说了一遍。
其实辩论赛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考核辩论者的知识储备,见着陈炀所知甚多,万亦褚心知继续下去没有好处,便直接将杀手锏给使了出来。
“我曾听说过一件事,某个村庄曾被狼妖所围,一个英雄自告奋勇前往击杀指挥的狼王,结果事成之后,却被新狼王抓住,要求村庄人用肉食前来换取!
村庄人因为自私,所以拒绝了新狼王的要求,最后这个英雄带着狼群突破了村庄,将村中人全部害死,阁下觉得他的做法正确吗?”
此言一出,原本都认真的听着辩论赛的众世家子弟顿时哗然起来,他们又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来,万亦褚这是利用陈炀的经历做文章,逼迫其认输。
林平余心中舒了一口气,看来万亦褚是赢了,那自己的事情也就解决了。
不过陈炀却依旧面色不变,摇了摇头道:“不对,他太自私了,为了一个人而害死了全村人!”
陈炀说完这话,原本都开始议论的世家子弟顿时没了声音,整个柳州酒楼都落针可闻,陈炀这是自己否定自己的作为?那他这名士身份就该有争议了。
不过陈炀并没有停顿,解释了一番他的话:“若是只害死了那些有肉食却舍不得出的富户,而普通人没事,那他的做法就是正确的!
我知道你这是在拿我说事,认为我心狠手辣,如果我不想承认自己观点错误,那就是否定自己名士的资格!”
“绝无此意!”万亦褚拱手道,同时心中有些不喜,他倒是没想到陈炀居然如此直白的说出来。
不过陈炀并没有理会他的话,继续道:“当初我为了林山城出生入死,炸毁异人火药库后,深陷重围之中,要求世家拿出一百万两银子赎我回来,但是他们拒绝了。
当时我很愤怒,但是无可奈何之下却也想通了,为了林山城而死也是不错的,至少灵位可入先贤阁,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异人佩服我的手段给了我优待,并没有杀我。
原本我以为就这样了,应该要去异人领地为之效力,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城墙上天天会扔下来很多死人,有一次其中还有一个没断气的。
我便向他询问了情况,他看到我还十分吃惊,因为在城中我的身份是一个为民捐躯的林山名士,被文学协会大肆宣扬。
这个人告诉我,因为不知道多久才能结束毒文密林,所以城中的世家便将全城的粮食都集中到自己手里,普通人一天只有一碗水和一撮米的稀粥,最近饿死了许多人。
他哀求我,说我是林山唯一还活着的名士,乞求我能够再一次拯救万民,如此之下我才顺应民意,破城而入。
那之前我与异人首领商量,用五倍倍的价格购买他们多余的粮食,方才和他结成了同盟,我并不是为了自己,其实在我看来,我这个名士是比不过林山城的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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