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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水边1
听不到大刀叔叔们的喊声了,我才吸了口气,这一下差点没被呛死:那人身上又腥又臭,我干呕了一下,立起身来。才直了身子,见他慢慢地就要滑下马去,忙又掐住他的双腋把他往上挪了一下.难怪他不重,只剩一把骨头了。刚才紧张时没注意。怕他又掉下来,就用一手抓紧马鬃,一手重重按在他背上。
骑了一会儿,我寻找到了规律.那就是要有预见力,双腿夹住马鞍,随这马的奔跑起伏,不是被动地寻求平衡,而是主动地配合马的动作,和马一起一上一下,用大腿和腰部的肌肉来完成动作。
如果不是手下得压着一位,另一只手也没马缰只抓了马鬃,我一定真的能骑得潇洒点.但现在只保持了我们都不掉下来,又能尽可能地离他远点,虽然姿势古怪,我还挺得意的了。
大约有两个多小时,那马在树林里左弯右转,渐渐越跑越慢,最后停在阵阵水声之旁.我一看,是一道一人多高的小瀑布,水流落下,成一条溪水而去。手松了马鬃,才发现一手的汗,一看马脖子上也是一层汗水,想来马想喝水了。另一只手一松,那人慢慢地滑下去,我顺手拉住他的一只胳膊,慢慢放他下去。他手里依然握着缰绳,单腿着地,然后慢慢颓坐在地上,抖成一团。我拉着他的胳膊,然后手腕,接着镣铐,弯腰等他完全坐下才放了手。我挺直腰,长叹了气:还活着,真不错。
我踢了右蹬,双手扶了鞍子,一翩下来。右脚刚着地,左脚还在蹬子里,马突然动了一下。我刚刚松弛了的神经又紧张起来。下马时手里没有缰绳是大忌,此时马若走动,骑者必被拖倒,轻者脚踝扭伤或骨折,重者能要人性命。我刚要大叫,那人手一动,我扭头,看到他依然死死地抓着缰绳,那马因此站住了不走开。我忙撤出左脚,舒了口气。
站在地上,一下觉得腰酸背疼腿发软,跌坐下来,正在那人身前。那人低着头,手抖着递过缰绳,未及开言,扭脸吐出一口血来。
我拿过缰绳,想刚才我那么重地按他在马上,万一他原来肋骨有伤,会不会因此被我按得骨头穿了肺?况且,刚才的狂奔,他一直大头朝下,脑血管是不是破了几根?忙问道:你怎么样?话一出口,就气自己没水平,这让人怎么回答?不怎么样!很不好,这不是明摆著的吗?废话啊!
所以他那儿还没答话,我这儿已恼羞成怒了,又开口道:咱们好不容易逃出来了,你可不能死!不然的话,我可亏大发了。整个做了无用功啊!知道的说你时运不济,不知道的会说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种花花不开,插柳柳不荫,简直是个完全彻底的失败者啊!
话中间想到我费尽周折,考了托福和GMAT,有了学校,还给拒了,男朋友也没了,莫名其妙到了另一个世间,上来就差点儿丢了性命,这不是失败者是什么?不禁越说越气,最后只好大喊一声:可气死我了!说罢,一下子跳起来,牵了马就走。
余光看那人双手撑着地,低头喘息着。
我知道马奔跑后不能马上喝水,就牵着马来来回回地走着,一边说如何感激它,从没见过面,头一次相逢就救了我的命。然后向它解释为什么不能让它马上喝水,它的肺容易炸了,等等。
那人坐了一会,极慢极慢地向水边爬过去。我叹了口气,我对马比对他好,明明拿人家当了出气筒,把本是不干那人事儿的怒火撒在人家身上,而人家还在伤痛之中.
我走过去,把马拴在一颗小树上,从后面扶起他,半拖半拉地把他往水边搬过去。他的双腿划过地上,他抖得厉害。我到水边,把他轻轻放下。他依然低着头,没出声,手支在地上,身子颤抖不已......
我又回头解了马缰绳,接着遛马。那人停了一会,慢慢向水中挪去,我只看着他,他是想洗一洗吧,倒是该洗一下。还是不去帮他的好,毕竟人家是个男子。一会儿,看他一点点地挪到了瀑布边,艰难地爬到水流正下方,面朝里,用手把伤腿盘在身前,坐在那里,任水从他头顶浇下,不再动了。
摸摸马脖子上的汗大多干了,我牵马走到水边,让马开始饮水,我也蹲下身,脱了手套,沾了一下水,啊!凉得刺骨!那人该不会着凉吧?忽然想起在哪里读过,凉水冲洗身体,可止内外出血,那人是为此才这样冲吧。
马喝足了水,我牵着它走到一处阳光充足的平地,把缰绳系在一棵树干上,席地坐下来。我肯定是到了个古代社会了,不然还用骑马?
仔细听着四外的声音,只有水的哗哗声和偶尔风过树梢的声音。没有马蹄声,没有人声。但愿那些大刀叔叔们没有我的马聪明,找不到这里。
周围的景色让我想起那些高中时候的郊游,水边林中,一片阳光,少男少女们的笑声和歌唱。
可现在是在个陌生的地方了,赶快看看我带了什么东西。我把身后的背包拿到前面来,仔细查看:一件深蓝色拉链运动衣,一瓶矿泉水,一瓶红牛饮料,几个面包,俩个香蕉,一把巧克力棒,一大袋巧克力豆。人家说,巧克力是快乐食品,一点不假,我现在就想吃巧克力!
又拉开边袋的拉锁,看看有什么以前漏网的物件,现在可都是宝贝呀。翻看着,一包卫生巾,一下子让我悲从中来,我可怎么过每个月的经期啊!几张纸巾,一张写了不知是谁的手机号的纸片,看了半天,想不起来。一把梳子,最后在底层翻出一盒纸火柴来,上面印着中国大饭店,打开,里面用了一根。我的眼泪几乎涌出来,太好了,火柴啊!我真太幸福了。
忽然想起这火柴是去年我过生日时,与我男朋友在中国大饭店吃蛋糕时点蜡烛用的。那天许愿时,我默默祝祷明年双双出国,吹了蜡烛......我又翻了一下,果然,包底缝间有一只烧过的细小蜡烛。我心境黯淡下来,想起往昔......
说来真是个平庸不堪的故事!我现在发现,这世界上,无论你有什么问题,早有人问过了。无论你有什么样的际遇,早有人体会过了相似的经历。对个人惊天动地的事情,别人看来,可能不值一提。可对于那个身在其中的人,却是一想起来就想大哭一场,满心满眼的痛,难以释怀。
我那庸俗的痛苦简而概之就是:被拒+被甩
仔细点的生命简历就是:
十六岁:重点大学的中文系。
捷径:跳级
二十岁:毕业,当了个合资企业的秘书助理(没办法,找工作容易吗?有钱就行)。
任务:打稿件,讲电话,拟官样书信。
安慰:公司的名字响亮。
感慨:大好青春,废了。
二十一岁:不甘示弱,想考出国去。
目标:国外不长眼的商学院。
手段:考了托福和GMAT(分数上等偏下),发出二十多封谗媚的求取信。
卑鄙手段:擅自提提职位,扩展夸张职责
评语:盲目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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