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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第一次见到主人的时候,我还是普通的花草,隐约中存在的印象里,时常有那么一个一袭大红色长袍的人儿,就站在我所在的花海中央,安安静静的吹笛,常常一呆就是一整个下午。”
“似乎是在等人,眺望的方向永远是西南,坐在花海中央,被风拂起的发丝偶尔会撩拨到我脸上,痒痒的,有种别样的惑人味道。”
“我是距离主人最近的一圈玫瑰,借着主人笛声中蕴养的情绪感情,被主人培养,有幸的是…在一次主人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像是被迷了心魂,伸手扯住了主人的外套,就那么浅浅挂在枝叶上,用自己身上的一点尖刺勾住了主人的外袍。”
简风:……
或许这段应该改叫妖精上位百分百攻略计划??
毕竟这么一株普通粉玫瑰逆袭修炼成精的桥段,是多么的励志啊。
要是拿回万宝阁印刷成册,发布出去,指不定能在各界都卖到脱销那?
胭脂:“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那么近嗅到主人的呼吸,他在笑,声音很好听,然后伸手将外袍从我身上拿来,却将指尖在我身上刺破,留了一滴血…在我身上。”
“以前从来不懂什么叫缘分,等到后来我了解到这个词的时候,主人却已经离开了很多年。”
“我被他从花海单独挖了出来,移到了一个玉盆里,放到了身边。主人是个很厉害的人,他的血中有着蕴养神魂的功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主人开始以血喂养我,从最开始扎破的小口,到后来的几滴,最后的一小玉碟。喂养一次,可以让我好好活上很多天。”
“短短一年,我便结出了基本的灵识,虽然不能凝形,却有了基础,能够幻化出烟雾般的躯体,在主人看过来的时候,为他起舞。”
“第一次凝出烟雾身起舞的时候,主人很高兴,他说起舞如烟,却轻灵浑然,摸着我的花瓣为我取了胭脂这个名字。”
简风:“……”
感觉自己在看八点档的泡沫剧,难道是我个人的错觉。
“等等,等等,你说的主人到底是男是女啊?男的我就基本知道是谁了。”简风打断胭脂。
胭脂闻言,诧异的看了简风一眼,空投了一个卫生球给简风:“怎么可能是男的,男的能配得上倾世美人这四个字??我的主人肯定是纯洁高贵的美女啊。”
简风:……
那你说的这么暧昧,这么粉红,这么有情有诗意,你让我怎么不误会……
胭脂:“我的主人是当时天下有名的美女,曾有帝王为见其容颜,得其人,许下十城为聘,愿以后位待之。”
那…还真是个大美人。
胭脂:“只是…主人并不像世人想的那般开心,她心里有些事,尽管从来不说,但心血相连,我是主人以血为饲的,自然多少能感应到一些。”
“后来,主人出去了一次,再回来的时候,一身红衣换成素白,其上却开满了大朵大朵血色的花。她似乎疲惫已极,手中剑随意插进花海的土地,走进阁里,看着我,笑得一脸落寞。伸手在手心割出一道血口,滴落在我的身上,浅浅说道‘胭脂我回来了’。”
“那之后,主人再也没有闲下来的时光,花海小阁变成了空楼,渐渐爬满了藤蔓,野草长成一片,而她,只有每次回来饲养我的时候,才能再见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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