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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彬见人们不接受这种做法,便又发布了一项敕令[1983]:持有教会土地的人如果不想失去这块土地,就必须缴纳什一税和房费,不仅如此,还要对主教区和修道院的房屋进行修理。他的这些措施再次得到了查理曼的认可[1984]。在同一封信中,主教们说查理曼承诺,他和他的继任者不会拿教会的土地赏赐军人,查理曼803年在艾克斯拉沙佩勒曾发过一道敕令,这道敕令的主旨——请教会安心,尽管已经分出去的地产拿不回来[1985]——和这一言论是符合的。主教们的另外一个言论:怯懦者路易以查理曼为榜样,不以教会的地产赏赐军人,也是对的。
可是,弊病已非一日之寒,在怯懦者路易的儿子们执政时,人们完全不理会主教,随心所欲地将神甫赶出或请入教堂[1986]。继承者们瓜分教堂[1987],主教们对于侵犯教堂的行为全无办法,只能将圣物从教堂中撤走[1988]。
按照贡比涅敕令,国王的特使在征得修道院所有者的同意后,可以在该所有者和主教的陪同下,视察各个修道院[1989]。从这项规定的高度适用性中,我们可以知道弊病已经非常普遍。
虽然没有法律条令对收回教堂之事进行规范,但这并不是问题的根源。面对教皇收回修道院不力的斥责,主教们致信秃头查理[1990],说自己在这件事上问心无愧,所以不惧教皇斥责;他们向教皇示警,让他铭记历次国民会议所做的承诺、决议和规范。经九次国民会议做出的这些决议和规范,他们确实写了出来。
还没等他们讨论出一个结果,诺曼人就到了,于是人们被迫达成共识。
第十二节设立什一税
百彬的规定并没有切实减轻教会的压力,只是让教会看到了减轻压力的可能性。铁锤查理发现教会掌控了所有公共土地,同样的,查理曼也发现军队掌控了教会的所有土地。已经到手的东西,军人如何会还?这种事不要说在性质上就没有可行性,就算可行,当时的环境也不允许。另一边,神职人员的不足不该成为基督教覆灭的原因。
所以,查理曼设立的什一税[1991],这种主要由教会收取的新资产,有一个好处:就算被人抢走,也容易辨认。
有些人想要证明什一税设立的时间比这早,为此,还专门找出了有说服力的证据,可是这个证明貌似刚好可以证明他们的观点是错的。通过克洛泰尔的法令,我们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教会无须缴纳某些什一税[1992]。所以,那时的什一税,并不是教会征收的,而是教会想方设法不去缴纳的。585年第二届马贡公会议[1993]召开,公会议对什一税的征收做出了规定,并且声明古代曾经征收过这种税赋,这是事实,但与此同时它也说,现在并未征收。
查理曼并不是第一个翻看《圣经》,宣扬《圣经·利未记》所提及的捐献和供奉的人,我想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我的意思是,在查理曼之前,确实有人提出过要征收什一税,可惜没有真的征收。
国王百彬掌权时曾下令,以教会土地为采地者必须缴纳什一税、修整教堂,这点我在前面说过了。这项法令毫无疑问是公正的,但想借助它让权贵们成为他人的榜样,就很难了。
除此之外,查理曼还做了其他努力。通过维利斯敕令[1994],我们可以知道,就是他自己也必须缴纳什一税,毫无疑问,这是个不错的表率。但是,就算看到了表率,底层民众也绝不会置自身利益于不顾。法兰克福公会议[1995]让大家缴纳什一税,且给出的理由更加难以辩驳。有一道敕令说的就是这件事,里面说,有人在上次发生的大饥荒中捡到了一些空麦穗,麦粒已经被魔鬼吃掉了,有人亲耳听到魔鬼怒骂某些人不交什一税[1996]。于是,掌权者下令,任何人只要拿了教会的土地就必须缴纳什一税,结果,什一税成了所有人必须缴纳的税种。
巨大的阻力使得查理曼的计划在前期没能成功[1997]。犹太人建立共和国的一个要素就是征收什一税,而我们征收什一税和建立君主国完全无关,是一项单独的任务。通过伦巴第法的附加条款[1998],我们可以知道,将什一税的征收写入民法遭到了抵制;通过公会议的各项条款,我们发现,将什一税的征收写入教会法,同样遭到了抵制。
最后人们同意缴纳什一税,不过有个条件,就是可以买回来。怯懦者路易的律令规定无权买回[1999],他的儿子皇帝罗泰尔一样如此[2000]。
查理曼并不是因为迷信才确立法令征收什一税,而是因为宗教方面的考量,他需要这么做。
众所周知,查理曼将什一税一分为四[2001]:修葺教堂一份,扶贫济困一份,主教一份,其他教士一份。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知道,查理曼希望基督教能像过去一样平稳和长久。
他的遗嘱告诉我们[2002],他希望自己可以清除祖父铁锤查理导致的恶果。他将自己三分之二的动产分割成二十一份,分别交给国内的二十一个首府,然后由该首府和隶属于该首府的主教共享。剩下的三分之一动产被他分成四份,一份分给儿孙,一份用来做善事,余下的两份和之前那三分之二合到一起。他让教会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可是这种分配在他眼中貌似只是一种政治行为,而非宗教行为。
第十三节选举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方法
主教和某些神职人员的任免原本由国王负责,但在教会破产之后,国王归还了此项工作[2003]。君主们不用再为选拔教士操心,职位的竞争者也无须再借助国王的威名。于是,教会被劫掠的地产得到了某些弥补。
在当时主流精神的影响下,怯懦者路易将教皇的选举权交给了罗马人民[2004]。不管是教皇,还是其他人,他处理问题的方式是一样的。
第十四节铁锤查理的采地
铁锤查理是以终身采地的形式,还是以永久采地的形式,将教会的地产送出去的,我真的无法确定。我只知道,查理曼时期[2005]和罗泰尔一世时期[2006],有人以继承的形式得到、分割这类土地。
我发现这类地产并不全是作为采地送出去的,还有一部分是作为自由地送出去的[2007]。
自由地的所有者和采地的所有者一样,都要服徭役,这点我在前面说过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铁锤查理才会既赏赐自由地,也赏赐采地。
第十五节对上一问题的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既然来源于采地的教会的土地,后来又成了采地,那么这两种地产在性质上自然是相互掺杂的。教会的土地拥有的特权和采地拥有的特权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当时的这种荣誉性特权是因教会而产生的[2008]。这种特权和世袭采地上的司法权是同时生效的,因为这种特权一直和领主的高级司法权,特别是今人口中的采地,捆绑在一起。
第十六节在加洛林王朝,王权和宫相权力发生了融合
在加洛林王朝百彬掌权时发生了一场重大的朝代更迭事件,但我还没谈及此事,却先说了查理曼,我之所以将时间顺序打乱,是因为我想保证人物的连续性。事实上,王朝更迭和常规事件差别极大,到了今天甚至比当时更引人注意。
国王在当时彻底失势,只剩个名号,王位是祖上传下来的,但宫相却是国民选出来的。墨洛温王朝晚期的宫相从未想过让外人登基,只是从王室中选择合意的人推上王位;在法兰克人的心里,仍然记得那项古老的法律,要将王位交给某个特定的家族。几乎没人在意国王是谁,但所有人都知道王权尚在。对王权和宫相的权力进行融合,在铁锤查理的儿子百彬看来极为有利,可这种做法带来了一个问题:新的王权还能采取世袭制吗?不过,百彬对此已经满足了,他既得到了王权,又得到了原本属于宫相的权力。这种两种权力既有叠加也有折中。过去,宫相来自选举,国王来自世袭,但在加洛林王朝初期,国王则兼具了选举和世袭两种属性。国王都来自同一个家族,所以它是世袭的;由谁出任国王,要由国民来选,于是它是选举的[2009]。
若这种改变是教皇允准的,那么他无异于在落井下石。勒·考恩特神甫之所以对所有史料[2010]视而不见,坚持说这种改变并未得到教皇的认可,原因就在这里。一个史学家竟以人类应该做什么为判断标准,去衡量人类曾经做的事。要是推理时用的都是这种办法,还有历史吗?
无论如何,自百彬公爵取胜,墨洛温家族的治国权就落到了百彬家族手中,这点毫无疑问。百彬公爵的孙子加冕登基,不过是办了下手续,将白白占着名号的家伙赶下去。他唯一的收获就是国王的饰品,国家一切照旧。
我若不通过这些话,将爆发革命的时间讲明,恐怕有些人会弄错,以致将革命的结果当成了革命的过程。
与此相比,加佩王朝初期宇格·加佩登基时发生的变化要更大一些。国家一改过去各行其是的状态,出现了一种治理的状态;要知道,百彬登基之前和他登基之后称得上一丝未变。
宇格·加佩登基的情况和百彬登基的情况截然不同,前者将最大采地和国王的名号融合到一起,让各行其是的情况彻底终结;后者改变的却只有一个称谓,实现了国王的名号与最高官职的融合。
第十七节加洛林王朝选举国王的特殊情况
查理和卡洛曼也做过敷油祝圣之事,法兰西的领主如果不想被驱逐出教,失去参加圣事的权力[2011],就不能推举其他家族的人做国王,这是百彬在祝圣书[2012]中写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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