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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秦淮河工人清淤无头尸浮出水面(第1页)

赵子蒙和他的战友们终结了157号的案子以后不久,立即投入到另外一个案子中来了。

档案袋上标注为“1992.6.27”无头凶杀案。以下简称“6.27”案。

我们先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九九二年夏天,秦南河西华门北段沿河两岸居民向市**反映秦南河污染严重,市**研究后决定整个秦南河进行清淤并修砌石头堤岸。

这只是整治秦南河计划的一部分,市**决定用两年的时间彻底整治秦南河。

工人在清淤的时候,从水下的淤泥里面清上来一具无头男尸。

接到报案以后,赵子蒙一行迅速赶往现场。

下面是三份资料。一份是验尸报告,一份是清淤工人的陈述(发现无头尸时的情况),一份是关于案发现场环境的报告——准确地说是一份关于案发现场的陈述。

我们先来看看验尸报告:

死者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和季节的特点综合判断,死者死亡的时间在两个月左右(备注:一九九五年的夏天,京西的天气特别炎热,最高温度达摄氏37.5度。平均气温超过以往年份2——3度)。

死者的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

根据死者的身长,按照头与身长的比例(1比7)和黄金分割点(肚脐)上下的比例(5比8)正常推断,死者的身高在一米六九左右。

根据死者在淤泥和水中浸泡的程度和骨骼的粗细程度判断,死者的体型超胖。

死者双臂展开的长度是一米七零,这说明死者的身体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手臂超长(正常人——或者说一般人的双臂展开的长度等同于身体的长度)。

死者的身上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在死者的右手掌背面小手指、无名指和手腕之间有一块鹌鹑蛋大小的褐色的斑——准确地说,这是一块胎记,在这个胎记上,还有三根一公分左右长的毛。

在死者的左膝盖内侧,有一个三公分长的疤痕,疤痕从下而上,由窄变宽。最窄处零点四公分左右,最宽处一公分左右。疤痕应为碰擦伤。

死者的指甲,包括脚趾甲修剪的非常干净,从脚趾甲的平滑程度来看,不像是刚刚修剪过的,这说明死者在生前的生活比较优越和讲究。

一般人不大注意脚指甲的及时修剪,在他们的指甲缝里面,或多或少会有些污垢,而死者的脚趾甲中非常干净。

从脚趾甲的光滑度看,应该是用专业工具修剪的。

死者头颅是从脖颈中部切开的——准确地说是砍开的,虽然尸体已经腐烂,切口处由于膨胀和腐烂,已经无法看到刀斧的痕迹,但在死者的颈椎骨上有两处明显的刀痕。

凶手在取下死者头颅的时候,刀——或者斧头在颈椎处遭到阻碍。

第一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三公分的距离,第二个刀痕距离切口有零点五公分的距离。

这也就是说,凶手至少砍了三刀才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

尸体的身上有上下两道铁丝,铁丝为细铁丝,第一道铁丝在胸口处,铁丝一共绕了九圈,第二道铁丝在膝盖上方五六公分处,铁丝一共绕了七道。

在两道铁丝的上面还坠了两块城墙砖,两块城墙砖是单独用铁丝捆扎,然后和身上的铁丝连接在一起的,连接地方在死者的背面。

工人将尸体弄上来的时候,尸体的面朝上(城砖上的铁丝和身上的铁丝属于同一种型号)。

解开铁丝以后,尸体的身上有两道深一公分左右的勒痕(尸体膨胀的比较厉害)。

尸体上面没有其它伤痕,致命源应该在死者的头部,死者的头在哪里呢?

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头颅砍下来藏在别处呢?是发泄仇恨,还是隐藏证据?

我们都知道,所谓“无头案”就是无线索案。确认死者的身份,依据的主要是人的五官,人的身体上也有一些特征,但由于衣服的包裹和遮挡,五官之外的其它特征一般不为人们所知——或者说不为人们所共知,身体上的一些特征,只有和自己亲近的人才可能知道。

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

第一步是确认死者的身份,第二步是寻找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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