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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昨晚没睡觉?”
“睡了!”
“没睡,我是专业的医生。我不瞎。你偏不了我。”
任重:“我说睡了就是睡了。”
“算了,随便你吧。反正我也巴不得你赶紧死。这样我也能安心点。”孙苗一边注视着机械臂在任重的膝盖上穿针引线,一边翻着白眼说道:“不过这才不到半个月,你就从个病秧子练成现在这样,怕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唉,真遗憾。”
任重耸肩,“多谢你的吉言了。”
“话说回来,虽然用了细胞活性增强剂,但你的提升速度也有点惊人了。啧啧,怎么?现在流行先用癌症把自己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然后在临死前卡时间治好了又开始光速升级?学电视剧里的套路,先生病扮猪吃虎,然后来个厚积薄发,惊艳所有人?”
闻言,任重想了想,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孙苗,缓缓摇头,“倒也没有,是冥冥中有声音在告诉我,孙哥你需要我的癌细胞。所以我不远亿万光年,跨越了时间的阻隔,前来与你相会。你感动吗?”
明明他讲的话很扯淡,但语气却又格外真诚与严肃。
孙苗下意识忘了开喷,也只直勾勾的看着任重。
两个浓眉大眼的汉子,奇妙的对视着。
气氛莫名的有些……
竟是孙苗这老喷子在气势上输了。
他别过脸去,不再直视任重的眼睛,“妈的,老子感动个锤子!我求你别成天把癌癌癌的挂在嘴上了行吗!我真受不了这种惊吓。求你了!”
此时机械臂已从任重膝盖撤走。
缝合得很漂亮,有机纤维密密麻麻交织在一起,颜色上看起来与真正的皮肤别无二致。
在有机纤维之下,是仿生脂肪层以及各种肌体替代物,再往下,是一块据说能用个三十年也不怕磨损的高端仿生膝盖半月板。
除此外,还上了些任重不认识的药,但据说都是好货。
照孙苗术前所说,在接下来半个月内,任重的伤口将会逐渐自愈。
除半月板外,其余的仿生有机体将会被重新长出来的皮肤和机理组织吸收。
任重跳下床,踩在地上,试着动动腿,稍有些微痛,但行动完全没有凝滞感,根本感觉不出刚接受过一次大手术。
他给孙苗比出个大拇指,“手艺不错。”
“那当然!别岔开话题!我们认真的约法三章,以后你只要别再提这事,今天我就给你免费。”
“不然我应该给多少钱?”
孙苗伸出两根手指。
“两块?”
“滚犊子!你当我这是窑子呢!这么便宜!是两百!两百!我什么东西都给你用的最好的!物料成本就要两百!这还没算我的手艺钱!任重,算我求你了,当个人吧!老子怕了你还不行吗?”
任重微微眯缝起眼睛,“我可以答应你,但我需要一个足够说服我的理由。”
孙苗闻言,警惕地看了眼门外,压低声音说道:“我以前是孟都集团的高级研究员。如果不是我执意想搞这研究,我现在应该已经成为孟都集团研发总部的一名高级总监了。他们让我活着离开公司的条件,是我发誓从此以后不再碰这项目。但誓言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们放我走,是因为他们坚信我在外面不可能搞到超晚期的癌细胞,他们也盼着我回心转意。可消息一旦传出去,不只你我要死,整个小镇里除公民之外,其他所有人都要死。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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