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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宠若惊的是燕玲,她竟然没有被叶尊当作外人,这让她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曹清歌喝着牛奶,虽然没有什么味道,可她感觉满嘴满心都是甜的,这短短的几天,她已经越发的肯定,自己恋爱了,不单单是因为女儿,也不单单是因为叶尊救了自己,她真的爱上叶尊了,他是那么有魅力,有时候是执拗的魅力,有时候是睿智的魅力,有时候又是呆呆的魅力。
吃过早饭,叶尊接到成泉的电话,场地已经准备好,在沙漠明珠的北面,那里有一个废旧汽车的停放场地,已经被成泉买了下来,离市区有些距离,用成泉的话说,完全可以用自己人包围住这个废弃场地,只要叶尊可以解决战斗,收尾不会很麻烦。
叶尊放下电话,“今天我们去购物,你把自己的衣服都烧掉了,总得添置新衣服,燕玲也得挑选一些便于动手的衣服。”
“爸爸,我不要买衣服了,我都穿不过来了,”曹暖暖乖巧的道。
“逛着看,走吧,出发!”
全世界所有顶级的奢侈品牌在沙漠明珠都有专卖店,因此几人中最兴奋的其实是玉莲花中的肖玉儿,她现在就是个时装复制机,不需要买,只需要看,看了就是自己的。
叶尊当然不是真的想要逛街,他估算萧家今天应该就会到了,以萧家的实力找到他们的落脚点不费吹灰之力,现在场地已经确定,自然不能被对方堵在酒店,只有外出,才能引蛇出洞。
沙漠明珠除了赌城,还有购物天堂、结婚圣地的美誉,每时每刻都有游客进出城市的每一个商场,凯撒宫、大运河、时装秀三大购物中心,再加上各种品牌折扣店,到沙漠明珠不血拼,等于没有来过赌城。
叶尊他们先到的就是凯撒宫,整个购物中心就是仿造古罗马的建筑风格,雕塑、柱体、颜色都充满了古罗马风情,行走在其中有种跨越时空的错觉,在这样的商场购物,本身就是享受。
叶尊现在足可称得上是财大气粗,一卡在手,天下我有的气势显露无疑,只要是曹清歌试穿他认为好看的,直接刷卡。
可问题是,曹清歌无论穿什么,在叶尊眼中都十分完美,因此购物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扫货。
燕玲不敢在叶尊的面前选衣服,她怕叶尊认为她有占便宜的嫌疑,还是在曹清歌的强迫下,才勉强买了四套兼顾美观和方便的套装。
叶尊负责抱着女儿和刷卡,曹清歌和燕玲负责挑选和试穿衣服,这样的组合效率极高,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刷掉了二百多万梅元,买了上百件衣服、鞋子、包,这样的购物效率和数量,终于惊动了凯撒宫的高层,经理亲自跟随他们,提供专门付款通道,得知他们要回华夏,还主动提出为他们免费提供最好的快递服务。
疯狂的刷卡,并没有让叶尊忘记此行的目的,他精神始终高度集中,洞察一切可疑的人,却始终一无所获,周边只有从昨天就跟着他们的两个老乔治的人,并无其他。
在叶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时候,曹清歌凑过来,“走,给你挑衣服去。”
叶尊道:“你买就好,我无所谓的,西装衬衫,我能穿一辈子,”他是实话实说,真元笼罩周身,不会有纤毫灰尘沾身,筑基期就成就的无垢体,也不会出汗,一套衣服只要不坏,他能穿到地老天荒,也是干干净净。
“就是给你挑西装和衬衫,”曹清歌放低声音,“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有什么目的,但既然你要这么血拼,就血拼到底。”
叶尊诧异地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他要搞清楚,是不是自己引蛇出洞的意图这么容易被识破。
“女人的直觉,”曹清歌挽住叶尊的胳膊。
叶尊他们在凯撒宫花钱如流水,老乔治在自己的别墅中也异常兴奋地接通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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