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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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