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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晟被朱威拉着就走,连和杨利他们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等人走后,那杨利才反应过来,才知道刚刚坐在地头的年轻人,竟然就是朱威。
这成了他后半辈子吹嘘的资本,也成了他后半辈子一直无法忘怀的痛,心痛是因为他距离朱威这么近,却没有与朱威说上一句话。
马文晟被拖进马车中,原本还有些生气呢,只不过朱威将《天工开物》扔到他手中,刚看了一章,马文晟心中的怒气也就消散了,如此神书既然已经出世,怎么能不加以推广?也就怪不得朱威这么着急了。
对于马文晟这样的文人来说,最大的追求就是名留青史,若是名留青史不成,那就修书立传绵延后世,再次之才是一世之名,更次之的都是一些庸俗之人才会想到的,比如高官厚禄之类的。
五百里的路程,这次只用了八天。
这八天马文晟身体并不好受,但是心中越发激动,整个人的状态格外亢奋,这就如色中老鬼,突遇绝世美女,又如食中老饕,尝到了天下独一份的美味珍馐,其中滋味,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马文晟原来是兵部尚书,可是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文人,一个文人怎么能不爱书?
这书自然不像其他书那般有许多道理,但是这书的实用性,可以排在历史前三了。
马车停下,朱威的声音也传来了:“马老头,下车了,到地方了。”
马文晟揉了揉熬的通红的眼睛,掀起车帘的瞬间,整个人又愣住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座高耸入云的烟筒,马车在其边上,犹如蚂蚁一般。
烟筒往外冒着黑烟,边上还有许多工匠忙碌。
“这是?”
朱威轻笑一声:“这应当是作坊吧?”
马文晟胡子抖了抖:“你说…这是作坊?谁家作坊比皇城都高?还有…这是你的地盘,你给老夫来个应当二字?合适吗朱大人?”
朱威摸了摸鼻子,确实有些不合适,但是…他也真的不熟悉啊!
变化太大了。
原本的焕土堡只是一个小村子,后来朱威把持西域商道,兴建了一些房屋,也是热闹许多,可是总体而言,还是如普通城镇一般,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而现在一眼望过去,以前闭着眼都能摸到的地方,现在已经全都换了模样。
让朱威有一瞬间的恍惚,脑海中的那些焕土堡,记忆越来越模糊了,甚至曾经生活数年家的位置,也已经找不到了。
“公爷?是公爷!”
“公爷回来了!公爷回来了!”
“快去找宋大人和朱统领!”
“公爷安好!”
“公爷!”
数百人的队伍,还是扎眼的。
与在其他城池不同,焕土堡原本的百姓,都是认识朱威的,甚至一些行商也是认得朱威的,还有那附近的平虏城,认识朱威的人也不在少数,在有人认出朱威之后,场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有一些在别处活不了的流民,在宁夏安身立命,日子越过越好,此时他们的心情最是激动了,呼啦啦的跪下许多。
朱威照顾张之极他们连忙下马搀扶。
马文晟看着朱威的背影,与越聚越多的人群,心中别有一番感触,曾几何时,百姓与官员,能够这么融洽?
至少在马文晟前六十年的时光中,没有看到如此场景。
他看到的,只是官员出门前呼后拥,敲锣打鼓让百姓回避,百姓想要见官除了掏银子之外,也就只有挨板子这么一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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