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8章 缝合傀儡尸兵(第1页)

购物中心三楼。

这里是秦暮专门堆放解剖所得物的地方,晨氏兄妹曾有幸参观了一晚,收获了足以让他们终身不忘的体验,并且还‘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好。

此时,三楼里正发生着令人惊悚的一幕。

秦暮正在这成堆的丧尸残肢中挑挑拣拣,偶尔找到合他心意的部件就直接抛给了汤圆,而汤圆则一直阴沉着脸,将秦暮抛过来的东西扔到旁边那个专门清理出来的空地处。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暮从残肢堆中走出来,此时那片空地中间已经有序摆放了不少丧尸的肢体。

看着地上成堆的零部件,秦暮深吸了一口气,接下来他要进行一个大胆的尝试。

只见秦暮蹲下身捡起一个个丧尸的残肢,然后像拼乐高玩具一样进行拼接,这场面十分诡异,把站在旁边的汤圆吓得毛都白了。

三楼区域被秦暮用光元素凝聚的小球照亮,而且在秦暮工作的过程中时不时还的有白光闪动,所以并不显得昏暗。

那不时闪烁的白光是使用移植时产生的光芒,秦暮在将肢体摆好位置时会用移植进行连接。

他之前一直在考虑,应该怎么才能有效利用解剖和移植这两个技能。

解剖可以获取超凡生物身上能量集中的部位,而移植则可以将该部位安装在其他生物身上,这显然是两个配套的技能。

可问题是,一直以来秦暮获得的都是些没什么卵用的素材,没有移植的价值。

这也正常,从炮灰身上掉的能有什么好东西?

他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就只有源自金刚的金属化皮肤,毕竟另外两个boss都被他当柴火烧了。

秦暮不想给自己做移植手术,估计离若雨他们也不想当实验品,汤圆就更不行了。

一个篮球大的毛球下面插两条一米多长的腿,那是筷子顶上插一土豆啊!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所以秦暮突发奇想,既然自己攒了这么多库存,那能不能直接拼一个丧尸出来?

反正材料多的是,试试看呗,万一还能通过空间辅助做出点什么东西呢?

于是秦暮想到就做,这才有了现在这幅诡异的场景。

整个拼接过程大概花费了两个小时,部件有点多,有时候还会拼错,于是有时还要砍断了重新接。

最终,一个诡异的人形出现在了秦暮的面前,“……好像有点像科学怪人。”

秦暮忍不住摸了摸下巴,感觉面前的东西很像现实里一部电影的主角。

他将手放在这个拼接物上面,眼前传来提示。

【你发现傀儡躯壳,状态:未激活】

“激活?”

秦暮对眼前的提示并不意外,怎么说他面前的这个东西也是由系统承认的材料拼接而成,所以系统会赋予它名称也很正常。

只是这个‘激活’让秦暮不知道怎么办。

“难道要像那个电影里一样,用雷电激活?”

保险起见,秦暮还是咨询了一下空间,询问‘激活’应该怎么进行。

【对于人造傀儡和人造生物的激活,需要刻画相关法阵或直接消耗蕴含灵魂之力的物品】

我一介书生,天下无敌很合理吧?  全民网游:唯有我剑阵双修  原神:凝光还是小可怜,被我投资  穿越成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  异世界我开局带着满级修为  明朝二世祖  我在大宋无敌了  大理寺女官她冠绝京华  恋爱魔导师  水浒大无赖  我在王者荣耀捡宝箱  公子囚之策妃谋天下  宿主她脑子又进水了  救命,牡丹仙子非说我是吕洞宾  灾难降临,我的预言全球质疑  这个人很强却过分稳健  惊爆,我在离综上和前夫狂撒糖  亮剑之小兵穿插  三国:我!曹家儒圣,不服就干  怀崽成万人迷,她惹江爷神魂颠倒  

热门小说推荐
官道无疆

官道无疆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当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来袭,陆为民该如何重掌这人生际遇?从毕业分配失意到自信人生的崛起,诡谲起伏的人生,沉浮跌宕的官场,一步一个脚印,抓住每一个机会,大道无形,行者无疆,漫漫官道,唯有胸怀天地,志存高远,方能直抵彼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官道无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

娱乐全才

娱乐全才

七八十年代的港台是什么?华人的捞金桶!娱乐的天堂!两次能源危机,一次股灾之后,萧条的香港人在寻找一条复兴之路。电影会是么?王炜,一个2013年的屌丝写手重生在台湾,开始了自己华丽的逆袭。屌丝?不!逆袭之后就是妖孽!金镛他是武侠界的天才,但武侠留不住他,因为他还是一个全才!徐可他是我的伯乐。邵一夫这小子是天生搞电视的么?妖孽!吴盾他是大佬的儿子,竹联的太子,更是竹联的图腾。咔梅隆没有王就没有我。毕尔盖茨这家伙太懒,太不可理喻,毫无责任的将微软丢给了我和史蒂夫。山口组组长田冈一熊八嘎,这家伙还能在无耻点么?林風骄我永远站在他的身后。林清霞他永远是那么淡定。奥黛丽赫本如果说我是天使,那他就是上帝,总在人最无望的时候降临。...

绝品农民

绝品农民

那天赵小刚回到家,竟然看到仙女般的嫂子在...

重生之最强高手.

重生之最强高手.

他,三岁被拐卖,离开父母,五岁被迫加入杀手组织,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二十岁那年,他协助警方剿灭整个组织后自杀,意外穿越,成为一代都市高手。...

她与朗姆酒

她与朗姆酒

十年前,陆湛是天中第一大混子,桀骜不驯,狠戾嚣张,每天不是训练就是打架,热爱大海远超过热爱姑娘。直到某天,他动了心。在一个海风微醺的夜晚,斑斑驳驳的旧码头上他将白皙少女抵在墙边,低哑说你要是不跟老子好,老子就从这里跳下去。少女犹豫几秒,觉得还是学习重要,于是一脚把他踹了下去。十年后,世界冠军携娇妻出行一张照片红遍全球。一艘白色小帆船,一只蓝眼睛喵星人,高大的男人赤着健硕上身,古铜色肌肤,八块腹肌,拥着甜美小娇妻横垮大西洋。此刻,茫茫大海中,蒋柔窝在男人怀里,眷恋地蹭着他下颌上硬硬的胡茬。...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