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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歌王(第2页)

“这本技能书相当珍贵,希望你好好使用。这首《蚂蚁蚂蚁》马上会在全爱豆之城播放,循环一天,哈哈哈哈哈!”

丁一去点头接过称谢。

他又拿过话筒发表获奖感言。

他其实没有什么获奖感言,因为他根本没有在想自己要去夺冠。

他只是想着把这首快乐的歌好好演唱完。

“很感谢节目组对我的支持,以及乐队老师,编曲老师对我的帮助。”

“感谢观众们。”

“感谢查尔德大人。”

“感谢明星剧场和爱豆之城!”

一通感谢过后,丁一去忽然道:“最近爱豆之城的腥风血雨,各样事端,大家想必也知道的。那么我从此以后,将退出爱豆圈,潜心修炼魔法!”

观众们一片哗然,没有人想到丁一去会作出这个决定。

“如果大家想要听歌,我仍会唱给大家听,爱豆已到终点,但歌唱没有,音乐没有,快乐也没有!”

丁一去放下话筒,鲜花从天而降,洒满了舞台。

观众们又再次响起掌声,欢送歌王的落幕!

正当众人以为要结束的时候,查尔德又接过了话筒来:“我想这场表演还没有结束。爱豆的丁一去先生已退隐,但是魔法师的丁一去先生才刚刚出场。”

众人听不明白查尔德这是什么意思。

丁一去看向查尔德,他也不明白。

查尔德道:“我刚刚接到一个消息,魔法塔楼处,有人发起叛乱,正在与执法队进行交锋,我想邀请魔法师丁一去大人与洛斐大人与我前往一趟,平除叛乱!”

·········

·········

夜。

魔法塔楼。

塔楼上燃着耀眼的火光。

火是一种绿油油的鬼火,自下而上,从地下室一直燃烧,烧到塔楼顶端。

顶端处,也就是存放技能书的“明珠”之上,塔楼的最顶端,两个身影正在火光中交手。

他们两人一个用的是火系魔法,另一个用的是风系魔法。

用火系魔法的是戈曼,而与其交手的对手则是那位在魔法技能书库里“清修”的魔法师。

“爆裂火球!”

戈曼一连从手中扔出三个“爆裂火球”,一枚火球往清修魔法师的身上打去,另外两枚火球则封锁住了他闪躲的路线。

“大风吹!”

清修魔法师召唤出一阵狂风,将爆裂火球吹偏,但是火球一转,转而打向旁边的建筑,风助火势,火反而烧得更大了。

所以这位清修魔法师束手束脚,他若真的想用自己的风系魔法击败这位戈曼,那么必定要毁坏魔法塔楼周边的无数建筑!

戈曼又念念有词,手中猛然冒出两团鬼火,轰然击去:“幽冥鬼火!呵呵,布雷迪,常常来自地狱的滋味吧!”

“清修魔法师”布雷迪又唤出狂风来,但是这一次却根本吹不散那团鬼火!

他的腿上附加着某种风系的急速魔法,他急忙躲闪到一旁,但还是被其中一团鬼火打中了右臂。

“啊!”

布雷迪将手按住,在地上摩擦,试图将火熄灭,但是那团鬼火如同附骨之疽,既甩不掉,也扑不灭!

鬼火愈渐燃烧,蔓延开来,即将与黑夜一起将布雷迪吞噬在这片黑夜之中。

戈曼冷笑一声,看了一眼熊熊燃烧起的塔楼,便要远去。

就在这个时候,丁一去等人的身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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