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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侧脸冷漠,眼底深邃幽暗,一样让人猜不透。

秦戈觉得有些尴尬,这次是她不好,那样的话的确有些伤人了,自从他们见面到现在,她一直在强调是为了捐款才过来的,导盲犬本来是慈善事业,不为功利,可是她现在的行为不仅跟利益挂上钩,而且显得很不近人情,换作是自己,如果有人是为了钱才不得不来照顾自己,接近自己,她也会非常反感。

秦戈轻轻吸了口气,从他的方向上传来一股幽香,淡淡的薄荷味,她忽然想起有关薄荷的传说,传说薄荷的原名出自希腊神话,薄荷的前身是美丽且坚强的女精灵曼(nthe),由于冥王哈得斯(hades)的妻子佩瑟芬妮(persephone)的嫉妒,才被变成了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任人践踏;可是坚强的曼茜变成小草后,身上却散发出清凉迷人的芬芳,而且越是被摧折踩踏就越浓烈,从而获得更多人的喜欢。

这个传说当年是邵琛告诉她的,不过她现在想到的不是邵琛,而是想着下次买些薄荷叶来冲茶,因为她听说薄荷对眼疾非常有用。

“既然你这么急着要训练,那我们明天就开始吧。”没听到她的声音,过了一会,他接着补充道,语气又回到了第一次见面那种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

面对这突然的转变,秦戈咬着下嘴唇,有些措手不及,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一抹阳光穿过宽大明亮的玻璃窗投射进来,铺在柔软的地毯上,她对面的男人,有一半的身影隐藏在黑暗里,在这样半明半暗的光线下,他整个人看上去,越发透出一股冷淡,还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寂寞。

落日的余晖中,浮动着一些细小的灰尘,它们在光束中不断地飞舞着,天色逐渐暗下去,他垂着眼帘,两排睫毛轻轻地颤动着,刻意忽视她的存在,仿佛她是空气。

心微微一沉,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和莫名其妙地不舒服,她站了一会才出声:“那我先出去了,你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吧。”

他漫不经心地“哦”了声算是回答,手指由始至终再也没有停过。秦戈转身离去,轻轻掩上门,门关上的刹那,忽然觉得眼睛有点酸涩。

门关上,屋子瞬间寂静了下来,他的手指在同一瞬间停了下来,其实刚才他根本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

他暗自叹了口气,手摩挲着锋利的盲锥,不小心被扎了一下,十指连心,钻心的疼。

所有人都以为他放弃了希望,他有一段时间的确很灰心丧气,尤其是在刚知道这辈子都无法恢复视力时,他几乎崩溃了,无止尽的黑暗让他第一次感觉到恐惧,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他将眼睛睁得多大,呈现在眼前的都是漫无止境的黑,无声无息,无穷无尽,直至把人吞噬。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3)

他从来不认为死亡就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即使在最痛苦的那段时间里,他也没有想过自杀,他只是暂时有点彷徨,暂时没了方向。

这样的彷徨期持续了一个多月,很快他就从自艾自怜中走了出来,他搬出来的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不想别人用同情的眼光来看待他,眼睛虽然是瞎了,可是他还是希望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

学习盲文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战胜的不仅是那些扎在纸板上密密麻麻的盲点,更需要的心理上的接纳与适应。搬出来后,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克服种种心里,学着慢慢去接受自己是个盲人的笃定事实。

当时,他在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可是每天却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去学习,体力严重透支,好几次他都病倒在公寓里没有人知道,直到钟点工过来打扫时才发现。

林宇劝他慢慢来,可是他等不及了,他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花在学习盲文上,他必须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重新站起来。

初学的时候,他怎么也不习惯。练习时,锋利的盲锥经常扎得他的手指鲜血淋漓。他问林宇,如何才能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盲文。

林宇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主治医生。他说,一般人学习盲人,都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可是也有例外,有些人用了十几天就学会了,当然这种是个奇迹,也有人是用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掌握的,只是其中的过程强度大,非常的辛苦。

他相信奇迹,可是既然是奇迹了,那就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于是他选择了三四个月那种方法。等到亲自尝试了,才知道那种强度大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来的,他按照林宇给他找的资料,按照前辈们的方法去做。为了增强手指尖的灵敏度,就必须把手指尖上磨出的茧子削掉,然后在水泥地上磨,有几次他不小心把皮给磨破了,疼得他全身直冒冷汗。

这样的练习简直是一种折磨,他的手指破了又好,好了又破,脱了很多层皮,在那段时间里,他的十指没有一天是完好的,没人知道他用了多大的毅力才坚持下去的,无论如何他坚持下来了,最终在第四个月时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现在,他一分钟可以摸几乎200个字。

药性很大,不一会儿就起作用了,他感觉到眼睛有些发涩,于是将书放回原位,摸索着回房间洗澡,睡下,半夜醒来,又是一身冷汗。

因为药物的关系,他一整晚睡得还算安稳,而反观秦戈就没那么幸运了。

从书房出来后就一直处于自责的状态,很想倒回去跟他道歉,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她在阳台抱着理查挣扎了好久,终究还是没有什么勇气敲开那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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