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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晌午,拉格尔沙漠的太阳越发的狠毒。凯恩·星河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轻布袍,头上戴着白色头巾,骑在一匹栗色的瑞格马上正沿着沙滩行进。虽然他的右手边就是无边无际的泪水之洋,但空气仍被热气笼罩。若不是接连翻滚的阵阵海浪声,真会让人怀疑是否连大海都已被蒸干。向左边望去,除了蓝色的天和黄色的沙子以及像散开的烟一般稀疏的点点白云,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
凯恩胯下的这种马是他的最爱。瑞格马原本是沙漠中的一种野马,后来被游牧民族瑞格人驯养,因此得名。此种马身体强健,耐寒耐热,跑起来速度也不慢,且在沙漠和荒漠地形似如履平地。不过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最难能可贵的当属它的价格。花费三十枚金币(运气好时,甚至只需二十枚)就可以从那些脑子不太灵光的游牧民手中买下这么一匹良驹。比之自由港马厩里动辄要百金的奸商报价实在是便宜太多。用他的话说,没占到便宜,就是亏了钱。只不过,想赚到这个便宜的前提,是需要先穿越六百多公里长的沙漠,亲自找到那些放牧者。
他身上这身类似游牧民族的白色装束也是行走沙漠所必须的。宽袍大袖,通风良好,穿着不觉得闷热,还能保护身体免受沙尘的吹打和烈日的灼烧。今年他十七岁,但是在沙漠中行走对他来说早就已经习以为常。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瘸子能从事赏金猎人这个行当,而他偏偏就是干了,而且在十四岁时,就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从一群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一名九岁的女孩。从那时候起,他就拖着那条瘸了的左腿,带着专门给瘸子用的腿部固定装置,就这样硬生生的干了三年。但凡稍微了解他一点的人几乎都在劝他趁早收手。他们都说,你还能活着本身就是爱神的神迹。下一个任务,没准这好运就要到头了。他脾气倔强如牛,既然人人都这么说,那他就更想试试看,自己的好运究竟哪一天算是到了头。不过,做一名瘸子猎人也是有好处的。因为通常情况下,他的“猎物们”都压根懒得正眼瞧他一眼。
在他马后跟着的倒霉男人就是“猎物们”的其中之一。他全身赤裸,被拳头般粗大的粗麻绳索牢牢捆住了双手,绳子的另一端系在了凯恩瑞格马的的马辔上。
这一位“割喉者”布里克,在自由港榜上有名,价值一百金币,是凯恩至今为止抓到过最值钱的猎物。当然,他也并没有用什么特别的手段,无非是趁这家伙在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时,趁机进去一棍子打晕。等布里克再醒来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竟已身处满天黄沙的世界中。
拉格尔沙漠虽是黄沙万里,但却并非杳无人烟。一条来自卡琳娜之河的支流——烈火之河,从神火山脉中流出后,自西北向东南横穿了整个沙漠,最终流入了现在位于凯恩右手边的泪水之洋中。这条细长的河流常年处于枯水期,仅两三百米宽。而在每年五月到十月的泛滥期,宽度可达一公里。期间河水由清澈的淡蓝色,变为红褐色,犹如烈火的火焰,烈火之河也因此而得名。
据说,烈火河还孕育了最早的游牧民族,也就是现在的瑞格人。所以在那些游牧民的嘴里,他们称这条河为阿拉哈耶特之河(大概是希望的意思)。至于后来瑞格人是怎么被赶到南边去的,他也不清楚,历史知识什么的从来就不是凯恩·星河所擅长的事情。
总之,河水为荒芜的沙漠提供了生命之源,
河两岸的植被郁郁葱葱,尤其是在沙漠中心,甚至出现了一个小湖泊。围绕在这里,人们在不知什么时候建立起了名为绿洲的小村子,为两国南来北往商旅提供补给的歇脚地。一条不怎么像路的路歪歪斜斜的穿过村子中心,北至王国最大的贸易都市自由港,南方连接着游牧民族瑞格人古老的都城奥古克城。久而久之,沙子被骆驼和马匹的蹄子踩得平整,就成为了商路。之后,商路渐渐变宽,村子发展成了城镇。北方的商人带着瓷器、丝绸、香甜的葡萄美酒以及一袋袋的金币穿行沙漠来到南方,从游牧民族瑞格人手上交换上等的羊毛、珠宝玉器、香料和羊奶酒。
当然,因为来往的人实在太多,大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这里也成了盗匪、马贼以及逃犯们等犯罪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如今,如果你未曾被盗抢过,都不好意思说来过绿洲镇。所以,如今商人们在通过时往往都会提前雇佣随队的保镖。各地的商会也都不惜花重金悬赏,通缉沙漠中的强盗。毕竟,保镖和赏金猎人的成本,与他们马背上的任何一袋货物相比都不值一提。
“割喉者”布里克是来自割喉帮的一员。是一群专门以打劫过往商旅为生,并且喜欢把那些可怜的家伙“割喉”处死的亡命徒——至少在他的通缉令上是这么描述的。
但实际上,和凯恩的名字一样,这个所谓的割喉帮根本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包括凯恩自己。所以,自然也就更没人知道这个帮派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帮派。这家伙之所以会出现在通缉榜上,大概是因为哪次干活时,不小心把哪家大老爷的亲戚朋友给割喉了,凯恩这样猜想。
“我走不动了,我……我要喝水……”割喉者有气无力的喊道。
众所周知,赏金猎人的“猎物”通常都是一些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所以凯恩从没有在乎过他们的死活——除非通缉令上有特别标明。不巧的是,在布里克的通缉令上恰恰有写明需要“活着的”。所以听到这家伙的话后,即使他十分不耐烦,却也不得不停下马来。
布里克抱起水袋大口的吞咽,但没等他喝两口,就被凯恩一把抢了回去。
“吃的,给我点吃的,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再也走不动了……”杀人犯在沙子上瘫成了一团,耍起了无赖。
“你可以吃点自己的屎,如果你还拉的出来的话。”凯恩表情冷漠,对这种人,他连多看一眼的工夫都没有。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自己的“猎物”因为恢复太多体力,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人一马,一前一后继续向北前行。赤裸的布里克勉强跟在后面,脚下时不时的趔趄。这个强盗的身体本身也算壮实,看的出之前一定是抢到过不少好东西。既如此,就让他的身体慢慢养活他自己吧。反正,除了头顶烈日和脚下炽热的沙土,没有什么能对布里克造成额外伤害。
凯恩一边想着一边催促着马儿加快速度。他们只剩下不到三天的路程了,只要有水喝,让布里克活着坚持到自由港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总之,只要布里克还有一口气,就算是活着。至于是不是饿成了骨头架子,又关我什么事?
他刻意避开了主干道商路,选择沿着海岸线行进。他不知布里克是否有其他的团伙,就算没有,也必须时刻提防其他赏金猎人。毕竟半路截胡这种方便事,可不光是盗贼和强盗会做。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完全打乱了他原本的计划。大风卷着热浪和砂砾一阵高过一阵,就连一旁的海浪也跟着嚎叫了起来。照这样下去,如果再继续在沙漠中行进,恐怕被大风卷起来的就不光是沙子了。他不得不尽快选择一个临时的落脚点,等待沙暴过去后再走。
“日行者的靴子店”位于烈火河北岸,处在商路的主干道上,是自沙漠中心的绿洲镇到自由港之间的唯一一处补给点。他曾经住过几次,那里的床睡下就感觉和躺在石板上没什么两样,食物有着发霉的味道,酒喝起来有股腐烂的苹果味。
虽然叫靴子店,实际上那就是一间驿站旅店。有着全副武装的守卫,提供房间、食物、酒水及马匹。凯恩一直奇怪,为何不干脆改名成“日行者驿站”。他猜想,或许是因为老板托兹·瓦隆本人对靴子情有独钟?有时候人的特殊癖好你根本无法想象,他就亲眼见过对男人的臭袜子情有独钟的——男人。
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顶着大风策马奔向日行者靴子店。到了店门外时,他注意到门牌上“SUNWALKERBOOTS”几个字,其中有几个字母已经消失,看来是被沙暴卷走,早不知道飞到哪去了。若在平时,这里一般都会站着几个魁梧的守卫,还有负责喂马迎客的马童。但像今晚这种恶劣的天气,这些人估计都早已经躲到了室内。
凯恩只能下马,自己将马儿牵入马厩。发现马厩中已经有了十几匹马,还挤着两匹骆驼和几只山羊。“今天的客人还真不少。”他喃喃自语了,顺手拽了一下绳子,竟是没有动静。这才发现,他珍贵的“猎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昏死了过去。“真该死!”他懊悔的拍了下大腿。
沙暴来的又急又快,他的马骑的也是又急又快,一路狂奔,竟是忘了还拖着一个人。布里克之前在烈日下被脱光衣服暴晒,已经脱了一层皮。之后风暴突至气温骤降,又如同坠入冰窖。最后,在沙漠中又被拖行了几里地,现在已是皮开肉绽,浑身满是血污,不知死活。
凯恩忙拿出水袋,试着往布里克头上倒水。看到布里克身体扭动了几下,他大喜过望,于是将整袋水一股脑都浇了上去。
被水一激布里克似乎恢复了一些神志,张口就骂道:“小……小兔崽子,你他妈的,他妈的死定了,死定了!老子……老子一定要用那柄最……最他妈钝的刀,把你的喉咙一点点、一点点的割开……”
看来这家伙还不至于死,凯恩算是放下心来。他不去理会布里克的谩骂,拽着这位“割喉者”的一条腿就走入了店内。进来后,他花了一枚金币,吩咐马童记得去喂饱他的马儿。
他们进来时引起了一小阵骚动,顾客们看着满身血污赤身**的布里克后,都开始相互的交头接耳。吧台旁有一名正在弹奏鲁特琴的少年,在见到布里克时也着实吓了一跳,连手里的琴都弹错了音。
“哦,拜托,又来了。请你给那人身上穿上点什么东西吧,哪怕缠上一块布条,我这里还有女士呢!”站在吧台内老板托兹·瓦隆无奈的摆了摆手,吹着自己发白的胡须,显得很不耐烦。凯恩不是第一个带着猎物进来的赏金猎人,但几乎每次都不会给他们穿上任何衣物。
“如果哪天你被一块布杀死了,别忘记告诉我。更何况,‘女士’是不会到你的“日行者”来的。”
在凯恩眼里,能称得上的女士的只能是那些在大城市的贵妇。她们有着丰满的身材,圆润的屁股。尤其在穿着丝质品的时候,总是会让男人一个个移不开眼睛。而会在这个鬼地方出现的女人,大多是和商人私奔的小情人,又或者是花钱请来的妓女,他可不会称这些女人为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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