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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拥有完美阳光的秋天。西西里岛拥有蓝宝石一样瑰丽的海景,秋天的时候园林会变成彩色,而那些或细腻或抽象的艺术品则巧妙地融入自然风光中,随便哪里都美得像一副油画。
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都尽量地去欣赏这些。无论人类如何,美永远是美,即便是短短一瞥也能抵达永恒。但那天我实在没这个心情,因为我哭得快吐了,世界的色彩和温度在我眼前只剩朦胧混乱的一团。
我在给托托下葬。托托是一条金毛,是我的狗,尽管教练让我杀掉它的时候告诫我这不是我的狗,而是家·族·财·产,是专门用组织经费购买的、用于训练我这样被看重的人才的宝贵资源,所以我对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乃至使用权,毕竟严格定义上我自己也只是组织的财产。
我在心里说mmp,表面只说“哦”。
然后为了保住托托,我奋力和教练打了一架,后果是被倒吊在大门口一整夜,最后被放下来的时候整个脑袋都成了紫色。教练说有两个选择,问我选哪个。我很蠢地问是不是托托和我只能活一个,那要么让托托活下来吧,我不介意提前上天堂。
教练翻个白眼说你个黑手党还想上什么天堂,我振振有词说我随时可以放下屠刀那为什么不能立地成佛。然后教练又把我揍了一顿,说这是顶撞上级的下场,下次再犯就要了我的小命。
“你只有两个选择。”他这么说,“要么杀了那只狗,你活下来,要么我宰了你,再宰了那只狗,听明白了吗小鬼。”
“好的。”我说。
所以我杀了托托。
秋阳和煦,天空蓝得不可思议,家族附近的树林都融在金色的暖光里。我抱着一只身体僵硬的大金毛,穿过灌木和草丛,在一条波光点点的小河边上给它挖坟。
我本来想给托托找一个漂亮的大盒子当棺木,可当时我才来到彭格列一年,是个负债累累的打工仔、还没开始出回报的长投,囊中羞涩得紧,实在无钱负担一只狗的棺材。退而求其次,我找了个木片,拿粉笔在上面写:这里埋葬着toto,1991-1993,一只很爱人类却没有被人类好好爱过的金毛,死在一个垃圾混账败类手里。愿她在这里安息。
当时我11岁,意大利文学得破破烂烂,可能犯了很多拼写和语法错误,但我真的写得很认真。
斯夸罗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当我把托托的坟墓填平、墓碑——那块木片——放好的时候,他出现在河流对面。
“喂!!那个从刚刚开始就扰人清梦的人渣!!!你到底在干什么!!!!”
人在伤心过头的时候是不会理睬别人打扰的,何况还是这么不顺耳的打扰。
“喂人渣!!说你呢!!!”
而且要说“扰人清梦”的话,你这大嗓门儿才最合格吧。何止扰人清梦,弗莱迪的梦都能被你给搅黄了。
“喂!!!宰了你啊混蛋!!!”
伴随着他震破天际的大嗓门一同袭来的,自然是无数道寒光凛凛的剑影。能在顷刻间刺出疾风暴雨般剑招的人,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只见过斯夸罗一个。当然也不排除只有他有事没事就挥着剑大声嚷嚷,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剑士似的。
我说了,我当时心情很不好,不好到都提不起兴趣跟这个半路杀出的煞星生气。剑风扫来的时候,我只是想不能让这货毁了托托的墓。
所以我一边头都没抬继续哭,一边截断了斯夸罗的攻击。
稍微介绍一下我的能力吧,在唠叨了这么久以后,有必要让人明白我的被拐卖以及被家族看重都是有原因的。我可以自由操纵空间吞噬现时存在的东西,包括物质和能量。教练说或许我连死气之炎都能吞噬,后来被证实的确可以,尽管刚开始我还没强到那一步。
不过,要对付11岁的斯夸罗随手挥出的剑绰绰有余。
直到很多年后,我都能回想起当年那个秋阳流金的下午,斯夸罗的剑招被我的空间吞噬了前锋,剩下一片剑气落在河里,激荡起一片同样流金的水花。我记得那清爽的“哗啦啦”的水声,还有我终于抬了抬头,透过红肿的眼睛和模糊的视野,看到对岸一小片耀眼的银色。
当然也包括他的大嗓门。
“嘿?你这人渣做了什么,看上去竟然还不赖啊!!!怎么,这幅表情是看不起我吗?看我把你剁成碎块!!!”
饶是心情悲痛,我也情不自禁心想:个傻逼。
公正地说,斯贝尔比·斯夸罗这人自尊心和好胜心比天还高,从来受不了别人一丁点轻忽,有这反应情有可原。也是因此,后来我旁观他多年如一日地在xanxus手下忍辱负重、含辛茹苦养大(?)一众巴利安的不良分子,还一片痴心向明月般战战兢兢、无怨无悔,不得不生出一身鸡皮疙瘩,以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慨。
但刚遇到他的时候我并不了解他,所以我坚持了自己的判断:个傻逼。
他认为我是人渣,我认为他是傻逼,尤其我自认身负保护托托的墓这种重任,那么理所当然地,我们打了一架。
是的,我和斯贝尔比·斯夸罗的认识,是以打架作为开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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