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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池中远处,而当他在她身边坐下时,她仍旧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眼睛微睁似乎又微闭着,没有任何的改变。
“资君,你来啦?”她突然说,有几分开心的样子,开始微紧的面部也一下舒展开来,但却没有偏头看我。
似乎池中有更吸引人的地方,我顺着她的目光去处看见了荷花池中开满了白色或者红色的睡莲,也有花开过留下的残梗。在成都的这个季节中,这种花要开好几遍,也要残败好几次,直到天气完全的凉下来。池的边上,有许多小孩拿着自制的钓鱼杆或者长青藤逗弄着池中的鱼虾。
直到我看到了荷花池中央的小岛边上低垂的柳树时,我才应了一声。
但在看见那柳树随风捞起池中几点水滴后,我开始对刚才的应答声有几分不满意。在阳光闪闪却和风依人的天气里,身边的女孩子无论是外貌还是脾性都深深的打动着你或者是过往的人,你却以不太友好的口吻敷衍了一下,这多少显得有些不合常理。
曾曾并没在意,她似乎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了,她说,“资君,就这样坐会儿,多好!”
我坐着,四处张望,还不时看看手表。曾曾却一直保持着先前的样子,一直看着池中远处,我扭头看了看她的眼睛,那里面映满了外界的红白绿之色,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孔,她眼中的那个世界是何等的清澈,让人向往。
“曾曾,”我低声道了一句,但剩下的一句话又咽了回去。
“走吧,资君,”她突然睁大了眼睛,扬头看了一下远处阳光与天之蓝融合处,又偏头看了看焦躁不安的我,淡淡的笑了一下,“你一定有什么要紧的事,对不对?可千万别耽搁了。”
我支吾了一下,说,“公司里有点事,明天我再来看你。”
她正盯着我的发烫的脸颊,我知道自己说了慌。说着,我回看了一下她的眼睛,她的眼中黑眸清澈如水,可鉴心照月。她看着我微笑了一下,说:好吧,我等你!
……
糖酒会散后,张倩换了套淡白色晚礼服后便早早等待在新成都宝馆一楼的咖啡厅里,隔壁是舞厅,由于布局和隔音很好,静与闹各不相扰。她觉得方资君是她遇到的最有趣的一个男人,有时候他很聪明,有时候他又笨的要命,她觉得能够和他呆在一起生活一定会很有趣。不过后来据方资君自己分析,大概是自己的皮肉经久磨练,比较耐揍,而女人和他打架他又一般不还手,所以有几个女孩子喜欢他或者是爱上了耐揍的他也并不感到奇怪。
正因为有几个女孩子对他还不错,这又给他发出了错误的信号,所以在一些美女结队的马路上,他骑着辆父辈留传下来的“永久”牌自行车却爱上了和宝马飚车,以为这样可以提高女孩子的回头率,不过据统计结果显示,那些真正看上他的却多半是交警大哥,粗略估算了一下,一路下来他接到的罚单恐怕可以买好几辆新“永久”了。
到了和张倩约好的咖啡厅,方资君几乎是冲进去的,但还是迟到了十多分钟,不过即使是他早来十分钟也无济于事,因为要离开的人迟早是要离开的,无论她们选择了什么样的告别方式。
张倩已经走了,他回大厅询问了前台的服务小姐,服务小姐帮他查了一下房,说她已经退房走了。服务台的小姐看了看他那失落的样子,好奇的询问了他的姓名,然后柔柔一笑,拿出一封信来递给他,说是帮那个叫张倩的客人转交的。
张倩等到下午六点半时,便起身离开了,在漫长的等待中,她流下了几滴感伤之泪,她觉得不属于她的东西即使花再多的时间也等不到。虽然在咖啡厅古色木椅上坐下那刻起,她已决定放弃一切而留下,她甚至想过如果那个男人养不起她,她却可以养那个男人,因为这几年她在上海已经赚了不少钱,足够两个人在成都过上还算是不太坏的日子。她终究是走了,之前她还一直幻想着那个男人会跪着请求她留下。
方资君知道她的脾气,如果要是她为哪个男人流泪了,这表示她已经彻底的放弃了那个男人。他将张倩留下的那封沾有泪痕的信纸撕成碎片,和他那晃悠不定的魂魄一起扔进了垃圾盒,然后歪歪跌跌的出了宝馆。
那封信上只写了几个字:再见,资君!再见,成都!
现在将主角切换到第一人称,我走出宝馆后记得刚才干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扔了撕碎的信,第二件是走出了宝馆。既然还记得两件事,那除了表示我记忆力很好外还代表我是个正常人,没有丧失理智,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会去干跳楼之类的傻事。
接着要去哪儿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能穿街走巷,到处晃荡。
……
(15)再遇陌生情人1
在酒吧喝多了,恍惚中进了“七点阳光”迪吧,里面音响震的厉害,人的耳膜几欲要被那音乐的分贝撑破,心脏也随着节奏一抖一抖的,似乎要逃出人体以寻求解放。我找了个较隐蔽的位置坐下,没过多久就有人过来搭讪,大意是问我要不要摇头丸。我看了看那些吃了摇头丸的人,脑袋摇来摇去的,都快被甩飞了,哪敢要,赶紧挥手拒绝。
受到音乐和台上那个领舞小姐动感的刺激,酒精随着血液一下周转全身,噪声再大,我竟也能闭目酣睡。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坐了个女人,样子看起来有点侵权。成都女孩子都不好好长,个头大多数比较小巧,容貌也喜欢盗版明星,那些长得像张曼玉的,换个表情就成了李嘉欣。这点个人感觉非常之不好,她们都拼命追求个性,结果最后大部分都丧失了个性。
“还认得我吗?”她用木勺轻轻敲了敲酒杯,看着我。
我扭头瞪了她半天,具体部位是她的胸部,所以半天没认出她来,只觉她胸部在舞灯红绿中大隐隐若现。
“都看见什么啦?”她问。
这声音、语气以及台词都是如此的熟悉,我忙看了看她的脸颊,小样的,换了个发型还真是让人不简单认出来了。
说再见就真的是再见了,她就是以前那个带我去新都的女孩子。说实在,她不肯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情况,始终让我们之间保持一种熟悉的陌生,我非常怀恋她身上那种一切都不屑一顾的味道。
“你看起来似乎不太高兴,”她道。
我揉了揉额头,喉咙沉了一下,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
她见我没多大反应,只是慢慢的把目光移到舞池中央,举杯将酒杯轻贴唇边,半天不言语。
我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出其不意,她回头看着我,一脸惊讶。我什么也没说,起身一把拉过她的小手奔向舞池,她倒也是顺从。不过蹦完一曲舞后,我后悔了,因为脚背上被她的鞋根踩满了“窟窿”,她反而责备我说我一点也不会跳舞,只会绊她的脚跟。
在回座位的时候,我突然一把搂过她,狠狠的吻了一下她的双唇,她看了一下我的眼睛,反应很平淡,感觉我刚才的举动只不过是熟悉了的人之间的一个玩笑。
“能不能再带我去一次新都?”我问。
她眼中闪着周围被舞灯照成了红绿色的男女的身影,昏暗下,她的身形举止完全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但是许多方面却又非常的成熟。听完我的话后,她好像睡着了又突然醒了过来一般,声音慵懒,“你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你心中已经熟悉它了,再去感觉可就和上次不一样了呢。”
我摸了摸酒杯,杯中酒一点都没动,因为来迪吧前已在酒吧喝饱了。
“很晚了,我要回家了,”说着她站了起来要走。
我忙站起来将她按下,说,“再坐会儿吧,想和你聊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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