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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衣食(第2页)

衣服的进化,当分两方面讲:一是材料;一是裁制的方法。《礼运》说“未有麻丝,衣其羽皮”。这只是古人衣服材料的一种。还有一种,是用草的。《礼记·郊特牲》说:“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黄冠。黄冠,草服也。大罗氏,天子之掌鸟兽者也,诸侯贡属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诗经》:“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毛传》:“台所以御暑,笠所以御雨也。”《郑笺》:“台,夫须也。都人之士,以台为笠。”《左传》襄公十四年,晋人数戎子驹支道:“乃祖吾离,被苫盖。”《注》:“盖,苫之别名。”《疏》云:“言无布帛可衣,唯衣草也。”《墨子·辞过》云:“古之民未知为衣服时,衣皮带茭。”孙诒让《闲诂》说:“带茭,疑即《丧服》之绞带,亦即《尚贤篇》所谓带索。”案:《仪礼·丧服传》云:“绞带者,绳带也。”又《孟子·尽心上》:“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注》云:“屣,草履。”《左传》僖公四年,“共其资粮屝屦”。《注》云:“屝,草屦。”可见古人衣服冠履,都有用草制的。

大概古代渔猎之民,以皮为衣服的材料。所以《诗经·采菽》郑《笺》说黻道:“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参看下文)而后世的甲,还是用革制的。戴在头上的有皮弁,束在身上的有革带,穿在脚上的有皮屦(夏葛屦,冬皮屦,见《仪礼·士冠礼》《士丧礼》,履以丝为之,见《方言》)。农耕之民,则以草为衣服的材料。所以《礼记·郊特牲》说黄衣黄冠是野服。《禹贡》:扬州岛夷卉服,冀州岛夷皮服(岛当作鸟,《疏》言伪孔读鸟为岛可见)。观野蛮人的生活,正可知道我族未进化时的情形。

麻丝的使用,自然是一个大发明。丝的使用,起于黄帝元妃嫘祖,说不足信,已见上章。麻的发明,起于何时,亦无可考。知用麻丝之后,织法的发明,亦为一大进步。《淮南子·汜论训》说:“伯余之初作衣也,麻索缕,手经指挂,其成犹网罗。后世为之机杼胜复,以领其用,而民得以掩形御寒。”手经指挂,是断乎不能普遍的。织法的发明,真是造福无穷的了。但其始于何时,亦不可考。

丝麻发明以后,皮和草的用途,自然渐渐地少了。皮的主要用途只是甲。至于裘,则其意不仅在于取暖,而兼在于美观。所以古人的着裘,都是把毛着在外面,和现在人的反着一样(《新序·杂事》:“虞人反裘而负薪,彼知惜其毛,不知皮尽而毛无所傅。”),外面罩着一件衣服,谓之裼衣。行礼时,有时解开裼衣,露出里面的裘来,有时又不解开,把它遮掩掉,前者谓之裼,后者谓之袭。借此变化,以示美观(无裼衣谓之“表裘”为不敬。之上,亦必加以禅衣谓之袗)。穷人则着毛织品,谓之褐。褐倒是专为取暖起见的。现在畜牧和打猎的事业都衰了,丝棉较皮货为贱。古代则不然。裘是比较普遍的,丝棉更贵。二十可以衣裘帛(《礼记·内则》),五十非帛不暖(《礼记·王制》)。庶人亦得衣犬羊之裘,即其明证。丝棉新的好的谓之“纩”,陈旧的谓之“絮”(见《说文》)。

现在衣服材料,为用最广的是木棉。其普遍于全国,是很晚的。此物,《南史·林邑传》谓之吉贝,误为木本。《新唐书》作古贝,才知为草本。《南史》姚察门生送南布一端;白居易《布裘诗》:“桂布白似雪”,都是指棉布而言。但只限于交、广之域。宋谢枋得《谢刘纯父惠木棉诗》:“嘉树种木棉,天何厚八闽?”才推广到福建。《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置浙江、江东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则推广到长江流域了。

其所以能推广,和纺织方法,似乎很有关系的。《宋史·崔与之传》:琼州以吉贝织为衣衾,工作由妇人。陶宗仪《辍耕录》说:松江土田硗瘠,谋食不给,乃觅木棉种于闽、广。初无踏车椎弓之制。其功甚难。有黄道婆,自崖州来,教以纺织,人遂大获其利。未几,道婆卒,乃立祠祀之。木棉岭南久有,然直至宋元间才推行于北方,则因无纺织之法,其物即无从利用,无利之可言了。所以农、工两业,是互相倚赖,互相促进的(此节略据《陔余丛考》)。

衣服裁制的方法:最早有的,当即后来所谓黻,亦作。此物在后来,是着在裳之外,以为美观的。但在邃初,则当系亲体的。除此之外,全身更无所有。所以《诗经·郑笺》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衣服的起源,从前多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御寒,次之是蔽体。其实不然。古人冬则穴居,并不借衣服为御寒之具。至于裸露,则野蛮人绝不以为耻,社会学上证据甚多。

衣服的缘起,多先于下体,次及上体;又多先知蔽前,后知蔽后,这是主张衣服缘起,由于以裸露为耻者最大的证据。据现在社会学家的研究,则非由于以裸露为耻,而转系借装饰以相挑诱。因为裸露是人人所同,装饰则非人人所有,加以装饰,较诸任其自然,刺激性要重些。但蔽其前为韨,兼蔽其后即为裳了。裳而加以裤管(古人谓之襻)。短的谓之,长的谓之裤,所以《说文》称裤为胫衣,昔人所谓贫无裤,还是有的,并非裸露。又古人的裤、裆都是不缝合的,其缝合的谓之穷裤,转系特别的(见《汉书·外戚传》)。这可见和裤,都是从裳变化出来的,裳在先,和裤在后。裳幅前三后四,都正裁。吉服襞绩(打裥)无数,丧服三襞绩(《仪礼·丧服郑》注)。着在上半身的谓之衣。其在内的:短的谓之襦。长的,有着(装棉),谓之袍,无着谓之衫。古代袍衫不能为礼服,其外必再加以短衣和裳。

戴在头上的,最尊重的是冕。把木头做骨子,外面把布糊起来,上面是玄色,下面是朱色。戴在头上,前面是低一些的。前有旒,据说是把五彩的绳,穿了一块块的玉,垂在前面。其数,天子是十二,此外九旒、七旒等,以次减杀。两旁有纩,是用黄绵,大如丸,挂在冕上面的,垂下来,恰与两耳相当。后来以玉代黄绵,谓之瑱。冕,当系野蛮时代的装饰,留遗下来的。所以其形状,在我们看起来,甚为奇怪,古人却以为最尊之服。

次于冕者为弁,以皮为之。其形状亦似冕。但无旒及纩等,戴起来前后平。冠是所以豢发的。其形状,同现在旧式丧礼中孝子戴的丧冠一样。中间有一个梁,阔两寸。又以布围发际,自前而后,谓之武。平居的冠,和武是连在一起的。否则分开,临时才把它合起来。又用两条组,连在武上,引至颐下,将它结合,是为缨。有余,就把它垂下来,当作一种装饰,谓之。冠不用簪,冕弁则用簪。簪即女子之笄,古人重露发,必先把“缁”套起来,结之为,然后固之以冠。冠用缨,冕弁则把一条组结在右笄上,垂下来,经过颐下,再绕上去,结在左笄上。

冠是成人的服饰,亦是贵人的服饰,所以有罪要免冠。至于今之脱帽,则自免胄蜕化而来。胄是武人的帽子,因为怕受伤之故,下垂甚深,几于把脸都遮蔽掉了,看不见。所以要使人认识自己,必须将胄免去。

《左传》哀公十六年,楚国白公作乱,国人专望叶公来救援。叶公走到北门,“或遇之,曰: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君胡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日日以几,若见君面,是得艾也。民知不死,其亦夫有奋心。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可见胄的作用。

现在的脱帽,是采用欧洲人的礼节。欧洲人在中古时代,战争是很剧烈的。免胄所以使人认识自己,握手所以表示没有兵器。后遂相沿,为寻常相见之礼。中国人模仿他,其实是无谓的。有人把脱帽写作免冠,那更和事实不合了。古代庶人是不冠的,只用巾。用以覆髻,则谓之帻。《后汉书·郭泰传》注引周迁《舆服杂事》说:“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玉篇》:“幍,帽也。”《隋书·舆服志》:“,古野人之服。”则巾和帽是很相近的。

着在脚上的谓之袜。其初亦以革为之。所以其字从韦作韤。袜之外为屦。古人升堂必脱屦。脱屦则践地者为袜,立久了,未免汗湿,所以就座又必解袜。见《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后世解袜与否无文,然脱屦之礼,则相沿甚久。所以剑履上殿,看作一种殊礼。

《唐书》:棣王琰有两妾争宠,求巫者密置符于琰履中。或告琰厌魅,帝伺其朝,使人取其履验之,果然。则唐时入朝,已不脱履。然刘知几以释奠皆衣冠乘马,奏言冠履只可配车,今袜而镫,跣而鞍,实不合于古。则祭祀还是要脱履的。

大概跣礼之废,(一)由于靴之渐行;(二)由于席地而坐,渐变为高坐。古人亦有现在的绑腿,谓之偪,亦谓之邪幅,又谓之行縢。本是上路用的,然亦以之为饰。

宋绵初《释服》说“解袜则见偪。《诗》云:邪幅在下,正是燕饮而跣以为欢之时”,则偪着在袜内。《日知录》说:“今之村民,往往行縢而不袜,古人之遗制也。吴贺邵美容止,常着袜,希见其足,则汉魏之世,不袜而见足者尚多。”又说“袜”字的从衣,始见于此,则渐变而成今日的“袜”了。窃疑袜本亦田猎之民之服,农耕之民,在古代本是跣足的。中国文化,本来起自南方,所以行礼时还必跣。

衣服的初兴,虽非以蔽体为目的,然到后来,着衣服成了习惯,就要把身体的各部分,都遮蔽起来,以为恭敬了。所以《礼记》的《深衣篇》说:“短毋见肤。”做事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

古代少者贱者,是多服劳役的。《礼记·曲礼》说:“童子不衣裘裳。”《内则》说:“十年,衣不帛,襦裤。”襦就是短衣,裤就是不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师己述童谣,说“鹆跦跦,公在乾侯,征褰与襦”。褰即是裤(《说文》)。此皆服劳役者不着裳之证。然襦裤在古人,不能算作礼服,外必加之以裳。既然如此,自以照现在人的样子,于襦裤之外,罩上一件长衫为便。然古人习于衣裳袍衫之外,亦必加之以裳。于是从古代的衣裳,转变到现在的袍衫,期间必以深衣为过渡。

深衣的意思,是和现在的女子所着的衣裙合一的衣服差不多的。形式上是上衣下裳,实则缝合在一起。它的裳分为十二幅,前后各六。中间四幅对开。边上两幅斜裁,成两三角形。尖端在上。所以其裳之下端与上端(腰间)是三与二之比。如此,则不须襞绩,自亦便于行动了。深衣是白布做的,却用镶边,谓之纯。无纯的谓之褴褛,尤为节俭。士以上别有朝祭之衣,庶人则即以深衣为吉服。未成年者亦然。

所以戴德《丧服·变除》说:“童子当室(为父后),其服深衣不裳。”然自天子至于士,平居亦都是着一件深衣的。这正和现在的劳动者平时着短衣,行礼时着袍衫,士大夫阶级,平时着袍衫,行礼时别有礼服一样。然古人苟非极隆重的典礼,亦都可以着深衣去参与的。所以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礼记·深衣》)。民国以来,将平时所着的袍和马褂,定为常礼服。既省另制礼服之费,又省动辄更换之烦,实在是很合理的。

《仪礼·士丧礼》疏,谓上下通直,不别衣裳者曰“通裁”,此为深衣改为长袍之始。然古人用之殊不广。后汉以后,始以袍为朝服。《续汉书·舆服志》说:若冠通天冠,则其服为深衣服。有袍,随五时色。刘昭《注》云:“今下至贱吏、小史,皆通制袍,禅衣,舁缘领袖为朝服。”《新唐书·车服志》:中书令马周上议:“礼无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请加襕袖褾襈,为士人上服。开胯者名曰缺胯,庶人服之。”据此,则深衣与袍衫之别,在于有缘无缘。其缺胯,就是现在的袍衫了。

任大椿《深衣释例》说:“古以殊衣裳者为礼服,不殊衣裳者为燕服。后世自冕服外,以不殊衣裳者为礼服,以殊衣裳者为燕服。”此即所谓裙襦。妇人以深衣之制为礼服,不殊衣裳。然古乐府《陌上桑》云:“湘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则襦与裳亦各别。然仍没有不着裳的。隋唐以来,乃有所谓裤褶(《急就篇》注云:“褶,其形若袍,短身广袖。”)。天子亲征及中外戒严时,百官服之,实为戎服。

曾三异《同话录》云:“近岁衣制,有一种长不过腰,两袖仅掩肘,名曰貉袖。起于御马院圉人。短前后襟者,坐鞍上不妨脱着,以其便于控驭也。”此即今之马褂。《陔余丛考》说:就是古代的半臂。《三国魏志·杨阜传》说:明帝着帽,披绫半袖,则其由来已久。《玉篇》说:襔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宋书·薛安都传》载他着绛衲两当衫,驰入贼阵。《隋书·舆服志》:诸将军侍从之服,有紫衫金玳瑁装襔裆甲,紫衫金装襔裆甲,绛衫银装襔裆甲。《宋史·舆服志》:范质议:《开元礼》: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襔裆甲,《陔余丛考》说:就是今演剧时将帅所披金银甲。案:现在我们所着,长不过腰,而无两袖的,北方谓之坎肩,南方有若干地方,谓之马甲。大概系因将帅服之之故。宋人谓之背子(见《石林燕语》)。

衣服不论在什么时代,总是大同小异的。强人人之所好,皆出于同,自然绝无此理。何况各地方的气候,各种人的生活,还各有不同呢!但衣服既和社交有关,社会亦自有一种压力。少数的人,总要改从多数的。昔人所谓“十履而一跣,则跣者耻;十跣而一履,则履者耻”。其间别无他种理由可言。

《礼记·王制》:“关执禁以讥,禁异服,察异言。”其意乃在盘诘形迹可疑的人,并不在于划一服饰。《周官》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六曰同衣服,意亦在于禁奢,非强欲使服饰齐一。服饰本有一种社会压力,不会大相悬殊的。至于小小的异同,则无论何时,皆不能免。

《礼记·儒行》:“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夫子之服,其儒服与?孔子对曰:丘少居鲁,衣逢掖之衣。长居宋,冠章甫之冠。丘闻之也,君子之学也博,其服也乡。丘不知儒服。”观此数语,衣服因地方、阶级,小有异同,显然可见。降逮后世,叔孙通因高祖不喜儒者,改着短衣楚制(见《史记》本传)。《盐铁论》载桑弘羊之言,亦深讥文学之儒服(见《相刺篇》《刺议篇》),可见其情形还是一样的。因为社会压力,不能施于异地方和异阶级的人。然及交通进步,各阶级的交往渐多,其压力,也就随之而增大了。所以到现代,全世界的服饰,且几有合同而化之观。

日本变法以后,几于举国改着西装。中国当戊戌变法时,康有为亦有改服饰之议,因政变而未成。后来自刻《戊戌奏稿》,深悔其议之孟浪,而自幸其未果行。在所著《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尤极称中国服饰之美。其意是(一)中国的气候,备寒、温、热三带,所以其材料和制裁的方法,能适应多种气候,合于卫生。(二)丝织品的美观,为五洲所无。(三)脱穿容易。(四)贵族平民,服饰有异,为中西之所同。中国从前,平民是衣白色的。欧洲则衣黑色。革命时,欧人疾等级之不平,乃强迫全国上下,都着黑色。中国则不然。等级渐即平夷,采章遂遍及于氓庶。质而言之:西洋是强贵族服平民之服,中国则许平民服贵族之服。所以其美观与否,大相悬殊。这一点,西人亦有意见相同的。

公元1912年,议论服制时,曾有西人作论载诸报端,说西方的服饰,千篇一律,并无趣味,劝中国人不必模仿。我以为合古今中外而观之,衣服不过南北两派。南派材料轻柔,裁制宽博。北派材料紧密,裁制狭窄。这两派的衣服,本应听其并行;且折中于两者之间,去其极端之性的。欧洲衣服,本亦有南北两派。后来改革之时,偏重北派太甚了。中国则颇能折两者之中,保存南派的色彩较多。以中西的服饰相较,大体上,自以中国的服饰为较适宜。现在的崇尚西装,不过一时的风气罢了。

中国的衣服,大体上可谓自行进化的。其仿自外国的,只有靴。《广韵》八戈引《释名》,说“靴本胡服,赵武灵王所服”。《北史》载慕容永被擒,居长安,夫妻卖靴以自活。北齐亡后,妃嫔入周的亦然。可见南北朝时,汉人能制靴者尚少,其不甚用靴可知。然唐中叶以后,朝会亦渐渐地穿靴,朱文公《家礼》,并有襕衫带靴之制了。《说文》:“鞮,革履也。”《韵会》引下有“胡人履连胫,谓之络缇”九字。此非《说文》之文,必后人据靴制增入。然可悟靴所以广行之故。因为连胫,其束缚腿部较紧,可以省却行縢。而且靴用革制,亦较能抵御寒湿,且较布制者,要坚固些(此以初兴时论,后来靴亦不用革)。

古代丧服,以布之精粗为度,不是讲究颜色的。素服则用白绢(见《诗经·棘人》疏)。因为古代染色不甚发达,上下通服白色,所以颜色不足为吉凶之别。后世彩色之服,行用渐广,则忌白之见渐生。宋程大昌《演繁露》说:“《隋志》:宋齐之间,天子宴私著白高帽。隋时以白通为庆吊之服。国子生亦服白纱巾。晋人着白接篱,窦苹《酒谱》曰:接篱,巾也。南齐桓崇祖守寿春,着白纱帽,肩舆上城。今人必以为怪。古未有以白色为忌也。郭林宗遇雨垫巾,李贤《注》云:周迁《舆服杂事》曰:巾以葛为之,形如。本居士野人所服。魏武造,其巾乃废。今国子学生服焉,以白纱为之。是其制皆不忌白也。

“《乐府白纻歌》曰:质如轻云色如银,制以为袍余作巾。今世人丽妆,必不肯以白纻为衣。古今之变,不同如此。《唐六典》:天子服有白纱帽。其下服如裙、襦、袜皆以白。视朝听讼,燕见宾客,皆以进御。然其下注云:亦用乌纱。则知古制虽存,未必肯用,习见忌白久矣。”读此,便知忌白的由来。案:染色之法,见于《周官》天官染人,地官染草,及《考工记》锺氏,其发明亦不可谓不早。但其能普遍于全社会,却是另一问题。

绘绣之法,见《书经·皋陶谟》(今本《益稷》)《疏》。昔人误以绘为画。其实绘之本义,乃谓以各色之丝,织成织品。见于宋绵庄《释服》,其说是不错的。染色、印花等事,只要原料减贱,机器发明,制造容易,所费人工不多,便不得谓之奢侈。唯有手工,消费人工最多,总是奢侈的事。现在的刺绣,虽然是美术,其实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天下无衣无褐的人,正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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