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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姐。”
小英子应着,开始动手在屋里四处划拉着东西,最后整理出来两个大包袱,里面也没什么,都是他们来时穿过的衣服,另外还有一个食盒,是小英子原本打算给穆耳和穆锦送去的食物。
“小姐,都收拾好了。”
小英子把食盒提在手里,两个包袱她与穆云一人一个背在身上,向林铃儿禀报着。
“嗯。”
林铃儿应了一声,转而面向阿莫礼,灿然一笑,
“李莫,无论如何,这次真的谢谢你。我们这就走了,这个……”
她说着,从怀中掏出了阿莫礼之前送给她的那块玉佩,递到了他的面前,
“你欠我的人命已经还给我了,这个应该用不到了。”
阿莫礼看着玉佩,晶莹通透的翡翠上极好的雕工刻着一个礼字,旁边尽是些纹龙雕花,这是身份的象征,三个世子每人一块,她不会知道这块玉佩于他而言的意义。
他宝贝似地把它送给她,这意味着他把自己的整个人、整颗心都交给了她,而她如今却不屑一顾,要退还给他吗?
晚了,玉佩收得回来,心却是收不回来了。
他微笑着,用折扇一推林铃儿的手臂,把玉佩又推回了她的怀中,道:
“留着做个纪念吧,作为朋友,就算是我额外送给你的优待,还是那句话,日后,只要你拿着这块玉佩去斯南找我,有求必应。”
林铃儿想了想,最终没有再推辞,手里握着玉佩,似乎意识到了它的份量,好吧,多个朋友多条路,说不定日后真的会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谢谢。”
她笑着,说了这两个字。
眼看着林铃儿与他擦肩,她的手背就擦着他的手背而过,他的手指动了动,却没有勇气抓住她,只能看着她远离自己的视线,直到她走出客栈的大门,他依然靠在二楼房间的门扉上,一动未动地目送着她。
阿兴观察着他的目光,挠了挠头,不解地道:
“少爷,我发现您变了。”
他仍然望着人来人往的门口出神,仿佛下一个进来的人会是林铃儿似的,就像他内心期望的她愿意为他留下来,不再回到那个人的身边去一样。
“怎么变了?”
他漫不经心地回问。
“变得……变得娘们家家的,一点都不像从前的你了。”
阿兴支吾道。
阿兴是他从狼群口中捡回来的孩子,年方十五,却长得高高壮壮,他经常叫他小狼崽儿。
那是一个冬天,斯南王带着几个世子去打猎,虽然遭遇了狼群,却有惊无险,因为狼群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一个婴儿的身上,就是被人遗弃在山中的阿兴。
那时阿兴尚在襁褓中,被扔在雪地里,冻得浑身通红,十岁的阿莫礼抱起他时,他却对着他嘎嘎一乐,阿莫礼马上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家伙,把他抱回了王宫,一直到了今日,成为他最亲密的伙伴。
阿兴从小就身强力壮,练得一身好功夫,却对诗书不感兴趣,每每让他念书就喊头疼,如今大字不识几个,说话也有些粗糙。
此刻他却一语点醒梦中人,阿莫礼暗忖,从前他是个多么潇洒恣意的人,从来不受任何世俗的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像个高贵的浪人。
可是在遇到林铃儿之后,他会常常发呆出神,行事也不如从前随意,尤其在面对她时,他总是会瞻前顾后、左思右量,可不变得娘们家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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