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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些人一下子就跳到另一个极端,即认为科学和宗教就是两个完全分开的国度。科学就是研究事实,宗教就是讨论价值观,两者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宗教对科学事实不予置喙,科学对宗教信仰也该沉默是金。如果宗教相信人命神圣,因此堕胎是罪,生物学家对此既不能证明,也不该驳斥。私底下,每个生物学家都可以与教皇辩论;但作为科学家,生物学家却不该加入战局。
这种方法可能听起来合理,但对宗教仍有曲解。虽然科学确实只管事实,但宗教并非只管伦理判断。宗教想发挥任何实际的引导作用,就要提出一些事实上的要求,这时候就可能和科学有所冲突。许多宗教教条最重要的部分并不在于其伦理原则,而在于其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比如,“上帝确实存在”“灵魂会因为犯下的罪而在死后受罚”“《圣经》是由神所著,而非由人所著”“教皇永远是对的”,这些都是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许多激烈的宗教辩论,或者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冲突,都是缘于这种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而不是来自伦理判断。
让我们以堕胎为例。虔诚的基督徒常常反对堕胎,而许多自由主义者则拥护堕胎权,双方主要的争议点其实在于事实,而非伦理。不论基督徒还是自由主义者,都认同人命神圣,谋杀是一种可憎的罪行。但他们对某些生物学事实有不同意见:究竟人命是始于受孕那一刻、出生那一刻,还是两者之间的某一刻?事实上,有些文化甚至认为,就算到了出生那一刻,生命也还没有真正开始。比如卡拉哈里沙漠(KalahariDesert)的库恩人(!Kung)和北极的因纽特人(Inuit),都认为人命始于婴儿得到名字之后。婴儿出生后,家族会先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决定不留下他(可能因为肢体畸形,或因为经济困难),家族就会把他杀掉。这时只要还没有举行命名仪式,就不算是谋杀。这些文化的人群可能也和自由主义者或基督徒一样认为人命神圣、谋杀是种可憎的罪行,却能允许杀婴。
宗教的自我宣传往往只强调它们美好的价值观,只不过,上帝却往往藏在那些用小字印制的事实声明之中。比如天主教,总宣扬自己是博爱和同情的宗教,这不是太好了吗?谁能反对这些事呢?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不是全人类都是天主教徒?因为如果真的去读那些小字,你才会发现天主教同时也要求你盲从某个“永远不会犯错”的教皇,即便他曾经号令信众发动十字军东征、把异教徒绑在木桩上活活烧死。这些具体的指示,并不只是来自伦理判断,而是来自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的结合。
当我们从缥缈的哲学领域回归历史现实时,会观察到宗教故事几乎总是包括三个部分:
1.伦理判断,例如,“人命神圣”。
2.事实声明,例如,“人命始于受孕那一刻”。
3.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相结合,给出具体的指示,例如,“就算受孕才一天,也不得堕胎”。
对于宗教的伦理判断,科学无法加以反驳或证实;但对于宗教的事实声明,科学家就大有意见了。只要是事实的问题,例如“在受孕一周后,人类胎儿是否已有神经系统、是否已有痛觉”,生物学家就远比牧师有资格回答。
为了解释得更清楚,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个真实的历史案例。宗教自我宣扬的时候对这个案子绝口不提,但这件事却对社会和政治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在中世纪欧洲,教皇的政治权力无远弗届。不管在欧洲何处,只要发生冲突,他们都会声称自己有裁决权。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主张,历任教皇都曾一再提到《君士坦丁赠礼》(DonationofConstantine)。根据这个故事,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公元315年3月30日签署一份谕令,授权教皇西尔维斯特一世(SylvesterI)和后继者永远控制罗马帝国西部领土。历任教皇将这份珍贵的文件留存下来,每当有雄心勃勃的君主、喜争好斗的市民,或是桀骜不驯的农民起身反抗时,教皇就会拿这份文件作为强大的宣传工具。
中世纪欧洲民众十分尊重流传久远的帝国法令,他们认为文件历史越久远,承载的权力越多。他们也坚信,国王和帝王都代表上帝,而由于君士坦丁让罗马帝国从异教领土变成了基督教帝国,因而备受尊崇。如果现在市议会想做的事与伟大的君士坦丁本人所下的谕令有所冲突,对中世纪欧洲人来说,显然就该服从古代的文件。于是,每当教皇碰上政治上的抗争,他总是高举《君士坦丁赠礼》,要求对方服从。虽然也不是每次都管用,但是《君士坦丁赠礼》仍然是教皇宣传和中世纪政治秩序的重要基石。
如果仔细研究《君士坦丁赠礼》,会发现这个故事是由三个不同的部分组成的:
表1《君士坦丁赠礼》的内容组成部分
古代帝王谕令的道德权威绝对不是什么理所当然的事,大多数21世纪的欧洲人都会认为,现代公民的期许当然要比那些早已作古的大帝下达的谕令重要。但这种事情没办法用实验或方程式来确认,因此科学根本无法加入这场道德辩论。就算有个现代的科学家时光倒转700年回到中世纪,他也无法向当时的欧洲人证明,为何不该用古代帝王谕令来解决当代的政治争端。
然而,《君士坦丁赠礼》的故事基础不是只有伦理判断,还有非常具体的事实声明,而科学非常有资格为之证实或证伪。1441年,天主教神父兼语言学先驱洛伦佐·瓦拉(LorenzoValla)发表了一项科学研究,证明《君士坦丁赠礼》实为伪造。瓦拉分析了这份文件的风格、文法以及措辞,证明有些词语在公元4世纪的拉丁文里根本还没有出现,很有可能是在君士坦丁大帝死后约400年才伪造出来的。此外,文件注明:“3月30日,君士坦丁第四次担任执政官,加利卡努斯(Gallicanus)首次担任执政官。”在罗马帝国,每年选出两位执政官,文件以执政官的任期作为年代标记也是惯例。但糟糕的是,君士坦丁第四次担任执政官是在公元315年,而加利卡努斯在公元317年才首次担任执政官。如果这份这么了不起的文件确实是在君士坦丁的时代写成,绝不可能有如此离谱夸张的错误。这就等于美国国父杰斐逊等人把美国《独立宣言》的日期写成“1776年7月34日”一样不可思议。
今天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同意,《君士坦丁赠礼》是在大约公元8世纪的时候,在古罗马教廷伪造而成。虽然瓦拉从未质疑这份古代帝王谕令的道德权威,但他的科学分析确实影响了这份谕令的具体指示,也就是欧洲人应该服从教皇的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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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乌干达议会通过《反同性恋法》,认定同性恋活动属于刑事犯罪,某些行为可能被重判到无期徒刑。整件事情得到基督教福音教派的推动和支持,他们认为上帝禁止同性恋行为。作为证据,他们引用了《利未记》18: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及《利未记》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同一个宗教故事造成了全世界数百万人受苦受难。这个故事也可以简单整理如下:
表2《利未记》中故事的内容组成部分
这个故事是真的吗?关于“人类应该服从上帝”这个伦理判断,科学家无从置喙。就个人来说,谁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你可能认为人权比神权更重要,所以如果上帝命令我们侵犯人权,我们就不该听上帝的话;然而,没有任何科学实验能够判断这个问题是对是错。
而对于这里的事实声明,也就是说在3000年前,宇宙的创造者命令智人不得有男男行为,科学就有许多意见了。毕竟,我们怎么知道这个主张声明是真的?参阅相关文献会发现,虽然这项声明在书籍、文章和网站中数百万次地出现过,但一切都指向一个源头——《圣经》。因此,科学家就会问,究竟《圣经》是谁写的?在什么时候写的?请注意,这是一个事实问题,而非价值问题。虔诚的犹太教徒和基督徒声称,至少《利未记》是上帝在西奈山吩咐摩西写的,而且从那一刻开始,从未有一字增减。科学家又会继续追问:“但我们怎么能确定?”毕竟,就连教皇都曾经说《君士坦丁赠礼》是君士坦丁自己在公元4世纪写的,但事实上却是在400年后由教皇的手下伪造的。
我们现在已经有大量科学方法来找出是谁、在何时写成的《圣经》。相关科学研究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世纪,如果对这些发现有兴趣,有许多文献可供参考。归纳这些结论可以发现,多数经过同行评议的科学研究都一致认为,《圣经》是许多不同文本的集合,而这些文本则是由许多不同的人类作家在他们声称所描述的事件过了几百年之后写成的,即《圣经》时代过了许久,这些文本才终于集结成一本宗教经典。举例来说,虽然大卫王的时代应该是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一般认定《申命记》是在大约公元前620年、在犹大王约西亚(Josiah)的宫廷写成,并将其作为加强约西亚权威的宣传活动。《利未记》的成书年代甚至还要更晚,绝不早于公元前500年。
至于说古代的犹太人很小心地保存了《圣经》文本、绝不增删一字,科学家也指出了破绽:《圣经》时代的犹太教根本不是以经文为基础的宗教。相反,当时的犹太教正如许多中东的邻近宗教一样,是典型的铁器时代异教,既没有犹太会堂、犹太初等学校,也没有拉比,甚至连犹太经典都没有。当时拥有的是繁复的圣殿仪式,多半就是将动物献祭给一位善妒的天神,希望他保佑人民,并赐予每季雨水和战争的胜利。此时的宗教精英来自祭司家族,只谈出身,不论智力。祭司多半是文盲,忙着处理圣殿仪式,无暇书写或研读任何经文。
在第二圣殿(SecondTemple)时期,另一批对立的宗教精英逐渐形成。他们部分受到波斯和希腊的影响,撰写和诠释文本的犹太学者地位越来越高,最终成为我们所知的“拉比”,而他们编纂的文本也成了《圣经》。至于拉比能享有何种权威,则是出于个人的智力,而非出身。这些新的文人精英和旧有的祭司家族之间的冲突已无可避免。拉比的幸运之处在于,罗马人为了镇压犹太起义(GreatJewishRevolt),于公元70年一把火烧毁了耶路撒冷及圣殿。圣殿成了残垣断壁,祭司家族霎时失去了宗教权威与经济权力基础,甚至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以犹太教圣殿、祭司和英勇战士为特点的传统犹太教,从此消失于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以书籍、拉比和吹毛求疪的学者为特点的新犹太教。学者的强项在于诠释,而运用这种能力,他们不仅能解释为何全能的上帝允许自己的圣殿被毁灭,还能说出一套道理,解释为何《圣经》故事里的旧犹太教与当时的犹太教大不相同。
因此,从目前最科学的证据来看,《利未记》里反对同性恋,反映的不过只是古代耶路撒冷几个祭司和学者的偏见。虽然科学无法判断人类究竟是否应该服从上帝的旨意,但对于《圣经》的源头就有许多话可说。如果乌干达的政客认为,只要两个男人在一起找了些乐子,创造出宇宙、银河和黑洞的那股力量就会因此震怒,这时科学就能派上用场,驳斥这个实在没有道理的念头。
神圣教条
事实上,要分辨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宗教有种麻烦的倾向,即喜欢将事实声明转化为伦理判断,使得原本应该很简单的争议变得混乱而模糊。例如,原本只是事实声明的“《圣经》由上帝所著”常常变为道德命令:“你应该相信《圣经》是由上帝所著”。于是,只相信某项事实声明就成了美德,而怀疑这项声明则成了罪过。
同时,伦理判断之中往往隐藏着事实声明,支持者不会特别提及这一点,因为他们认为这早已是不证自明的事实。于是,像“人命神圣”这种伦理判断(无法用科学测试)里面就可能包含着“每个人都拥有永恒的灵魂”这种事实声明(而这是可以用科学来争论的)。同样,美国民族主义者宣称“美国民族是神圣的”,这种看似属于伦理判断的说法,实际上仍是以某些事实声明为基础,例如“在过去几个世纪,美国引领着大多数的道德进步、科学进步和经济进步”。虽然我们不可能用科学来检验究竟美国民族是否神圣,但只要拆解一下这个论题,我们就能用科学来检验美国带来的道德进步、科学进步和经济进步是否确实高于正常比例。
正因为人类的价值观里永远都藏着一些事实声明,也就让萨姆·哈里斯(SamHarris)等哲学家认为,科学能够解开一切的道德困境。哈里斯认为,所有人的终极价值都是相同的——将痛苦最小化、快乐最大化,因此,所有的伦理争论都是关于“如何将快乐最大化”的事实论证。宗教激进主义者想上天堂,是为了快乐;自由主义者想增加人类自由,是因为这样能得到最大的快乐;德国民族主义者也认为,如果让柏林控制整个世界,每个人都会更快乐。哈里斯认为,宗教激进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之间并没有伦理上的争议,只是对于如何达到共同的目标出现了在事实上的意见不合。
然而,就算哈里斯说得没错,即所有人都重视快乐,实际上也很难用这种观点来平息伦理争议,特别是“快乐”根本没有科学上的定义或测量方法。让我们再次以三峡大坝为例。就算我们同意,这项计划的终极目标是让世界成为一个更快乐的地方,但怎么才能判断“制造出廉价电力”比“保护传统生活方式”或“拯救稀有的白鳍豚”更有益于全球的快乐呢?只要我们还无法真正理解这种意识,就无法为快乐和痛苦制定出通用的度量标准,也就无法比较不同人之间的快乐和痛苦,更不用说跨物种的情况了。十多亿中国人享有更廉价的电力时,会产生多少单位的快乐?整个白鳍豚物种灭绝时,又会产生多少单位的痛苦?再回归根本,难道快乐和痛苦真的是个可以用数学相加或相减的实体吗?吃冰激凌很愉悦,找到真爱更令人愉悦,但难道只要有足够的冰激凌,累积起来的快乐就能等于找到真爱的快乐吗?
因此,虽然科学在伦理争论方面能发挥的作用比一般想象的要多,但仍是有限的,至少目前如此。如果没有一些宗教元素作为引导,就不可能维持大规模的社会秩序,就算是大学和实验室也需要一点宗教的支持。宗教能为科学研究提供伦理上的理由,也因此能够影响科学研究的议题以及科学发现的使用方式。因此,想要真正理解科学的历史,就不能不谈宗教信仰。科学家很少会谈这一事实,但科学革命也正产生于历史上最教条武断、最褊狭,也最具宗教色彩的社会。
猎巫行动
我们常常认为科学与世俗主义、宽容包容的价值观有关。但真若如此,我们绝对难以想象科学革命竟出现在早期的现代欧洲。在哥伦布、哥白尼和牛顿的时代,欧洲的宗教狂热者全球密度最高,而容忍度则是全球最低。科学革命中那些杰出人物生活的社会,驱逐了犹太人和穆斯林,烧死了成批的异端分子,把每个爱猫的老太太都当作女巫,每月满月之日都要发起一场新的宗教战争。
如果你在约公元1600年前往开罗或伊斯坦布尔,看到的是多元包容的大都市,逊尼派、什叶派、东正教基督徒、天主教徒、亚美尼亚人、科普特人、犹太人,甚至偶尔还有印度教徒,比邻而居,和平共处。虽然也有意见分歧和争端骚乱,奥斯曼帝国也经常出现宗教歧视,但和欧洲相比,这里仍然是自由主义的天堂。如果你再去当时的巴黎或伦敦,看到的会是城市里充斥着宗教极端主义,只有主流教派得以生存——在伦敦他们杀害天主教徒,在巴黎他们杀害新教徒,犹太人长期被驱逐,而穆斯林连进城都是一种奢望。然而,科学革命却始于伦敦和巴黎,而非开罗或伊斯坦布尔。
讲到现代性的历史,一般把它视为一场科学与宗教之争。理论上,科学和宗教都是为了追求真理,而因为各自推崇不同的真理,也就注定有所冲突。但事实上,科学或宗教都不那么在乎真理,因此两者十分容易妥协、共存甚至合作。
宗教最在乎的其实是秩序,宗教的目的就是创造和维持社会结构;而科学最在乎的则是力量,科学的目的是通过研究得到力量,以治疗疾病、征伐作战、生产食物。就个人而言,科学家和神职人员可能很在意真理;但就整体而言,科学和宗教对真理的喜好远不及秩序和力量。因此,两者一拍即合。对于真理毫不妥协的追求,其实是一次灵性之旅,在宗教或科学机构之内却很少见。
因此,对于现代历史更准确的一种看法,其实是科学与特定宗教(也就是人文主义)达成协议的过程。现代社会相信人文主义教条,而科学的用途不是为了质疑这些教条,而是为了实现这些教条。就算在21世纪,也不太可能有纯粹的科学理论取代人文主义教条,但让两者目前携手同行的契约可能会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科学与其他后人文主义宗教之间截然不同的契约。接下来的两章,将会谈谈科学与人文主义之间的现代契约。至于本书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将会解释这项契约为何正在瓦解,又将由什么新的契约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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