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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丽珍(..)”!
丽珍你好。
最近写小说上了瘾,每天晚上最大的乐趣就是守着电脑,把脑海里奔涌出的文字用键盘敲打出来,然后发给你看。
我想让你从字里行间体会悲欢离合,进而读懂一个作者的内心。
我的内心。
今天要创作一个稍微有点悲情的故事。
名字叫《一万年太久》。
***
她于三年前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这所大学,她的家乡在距离学校很远很远的地方。
正式开始大学生活的时候,她刚满二十岁。
她的成绩依然很棒,长相也称得上靓丽,但是她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一场恋爱。她很讨厌那些人模狗样的浮华子弟,也看不上那帮闷头闷脑的老实男人。
既不喜欢油腔滑调,也不喜欢呆如木瓜,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到底是哪一种样人呢?
有时候她很迷惘。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欣赏英雄。
岂止是欣赏,可以说她从小对英雄便有种极度崇拜的心理。
在当今大学里,是很难产生什么英雄的,狗熊倒是一抓一大把。
因此她对她周围的男同胞们一度持不屑与鄙夷的态度。
第一个学年,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斩获了全校唯一的“逸夫奖”,据说这个奖项是位香港的大富豪大慈善家邵逸夫出资成立的,而且一年只颁发一次,她觉得自己足够幸运。
她顺利地拿到了一万元奖学金,邀请了数不清的男同学女同学吃饭玩乐,并且期间回了一趟老家,为平日里含辛茹苦的父母带去了温暖的问候以及精美的礼物。
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为认识她而感到骄傲。她没能在家耽搁太久,第二个学年扑面而来了。当她在再次回到校园,她的人生开始变成了另一种模样。
开学伊始,国家发生了百年难遇的洪涝灾害,大水冲散了数不胜数的幸福家庭,也波及到了她所在的城市。万幸的是,她和她脚下的校园安然无损。
在抗洪救灾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和英雄人物,而他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冥冥之中,不知是不是老天的有意安排,让他和她在最好的年纪最好的时光相遇了。
一个炎炎夏日的午后,他作为先进人物典型,应邀到她们大学讲演。
操场后面的大礼堂里,人声鼎沸,坐无虚席,而她也怀着好奇心位列在人群之中。
他来了,他迈着坚实的脚步,昂首挺胸地走来了。
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一张国字脸棱角分明,一身军人特有的制服,一双大眼睛透着坚毅和历经沧桑。
他朝着台下嗡嗡的听众以不同的方向鞠了三个躬,阔步走上讲台,又敬了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台下便安静了,安静得鸦雀无声。
突然是谁不慎掉落了一枚硬币,“嘣”的一声脆响,居然波动了几乎所有人的耳朵,大家似乎都听到了。
他镇定自若,微微一笑,调试了下话筒,然后开讲。
她一直在注意着他,他的一言一行,每一个细微的动作,她都在关注着,她的视线似乎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由于她的座位较为靠前,而台上的灯光也打得很亮,因此她的观察也便细致入微,甚至毫发毕现了。
他个头不高,一米六五的样子,肤色较黑,倒显得健康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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